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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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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秦汉法律简牍可以看到,秦汉时期始终存在庶人这种社会阶层,他们在政治、法律地位及经济权益上与平民存在差异,带有明显的人身依附色彩。  相似文献   

2.
秦汉简牍法律文献,以睡虎地秦简和张家山汉简中的法律文献为主体,此外还有龙岗秦简以及一些汉简中的散见法律文献等。这些简牍材料中的一些语言现象颇有特色,常用省称就是秦汉简牍法律用语的一个特点。通过文献资料考证,斩为城旦为斩左止(趾)为城旦的省称;罚二月为罚资劳二个月的省称;院为越院的省称,夏为去夏的省称;去为去署的省称;典为里典的省称;老为伍老的省称,又为免老的省称。明确这些省称,对于准确理解秦汉律文及了解中国古代法制,会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3.
法律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决定于经济基础。秦汉法律也不例外,作为调整和规范婚姻、户籍与土地、债与买卖契约等秦汉民事诉讼制度,从出土的简牍可看出,既有继承,又有发展,足证"汉承秦制"说法之不诬。以时效、等级、"亲亲相隐"、"引经决狱"等诉讼原则为视角,探讨秦汉民事诉讼的共性和差异,可以深化秦汉的民法研究。  相似文献   

4.
秦汉时期,伴随着私有经济的发展,各种涉及财产、婚姻、人身侵权等民事案件出现。国家不仅制定了严苛的民事法规,并相应建立一整套民事诉讼制度,确保对各类民事案件的预防和控制,维护封建道德和社会秩序。从已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张家山汉墓竹简》、《居延新简》等简文资料,可窥探秦汉发达和精细的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5.
作刑是因犯罪罚作劳役。在秦汉简牍资料中,有大量有关惩罚性劳动的记录,其中居作、冗作、复作、罚作跟作刑有关。居作即用劳役或戍边来抵偿债务、赎罪款、罚款,冗作就是指在规定的徭役之外为赎罪或代人赎罪而服劳役,复作是减刑所产生的结果,即减刑后再为政府服一段时间的劳役,罚作是对违反行政法规所做的处罚。服这几种作刑的人都不是罪犯,他们享有一定的人身自由,能获得一定的报酬。  相似文献   

6.
秦汉时期简牍官文书是封建国家体制下各种政令信息传递的主要载体。为保障各级政令传递的畅通,秦汉时期确立并完善了相应的简牍官文书的收藏和管理制度,设置了专门的简牍官文书收藏机构和管理人员,并专门立法确保了简牍官文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相似文献   

7.
秦汉奴婢所犯奸罪主要有强奸、和奸、禽兽行三种。秦汉法律对犯奸罪的奴婢的惩罚要重于其他人,而且会因受害者身份不同而不同。一般而言,法律对奴婢在家庭内部所犯奸罪惩罚最重,反映出秦汉家庭中主奴之间严格的等级界限,以及法律对家庭内部伦理关系的维护;相比之下,对奴婢在家庭关系之外所犯奸罪惩罚较轻,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秦汉时期较为开放的社会风俗。秦汉时代社会等级制度尚未严格化,这使得奴婢的身份较易得到改变。  相似文献   

8.
罗振玉在《流沙坠简》中将敦煌汉简中的历表类简文称之为"历谱"的说法并不准确。根据近年出土的秦汉简牍可知,这类历表类简应称作"历日"、"质日"或"日"。从悬泉汉简记载可知,"历日"一词至少在西汉中期已经出现,指朝廷颁行全国的历日正朔。"历日"在秦汉简牍中又自题篇名作"质日"或"日",二者与先秦典籍中的"致日"为异字同义,其本义指以土圭测日影,以求夏至和冬至之时。秦汉简牍中的"质日"类历日属于实用历本,其主要功能有三:一是查阅当年具体月日干支;二是作为人们行事宜忌的指南;三是用于记事。  相似文献   

9.
刘伟  康丽娜 《成才之路》2009,(33):77-78
在人们普遍接受生态保护观念的基础上,秦汉时期有鲜明的生态保护立法。秦汉简牍中有生态保护立法的珍贵资料。秦汉生态保护立法的范围极广.对今天的我们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0.
据简牍材料,秦汉刍稿税征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主要有“束”“石”“钧”“斤”“斗”等。其中,“束”既可作计量单位,也有刍稿测算标准之用;“石”既可作重量也可作容量单位。笔者推测,“石”作容量单位计量刍稿时,与粮食计量体系中量麦的折算比例是一致的,二者同为3:2;刍稿计量时出现“小石”与“大斗”连用的情况,这与粮食计量有所不同。基于此,秦汉刍稿税计量系统中可能也存在和两石计量相类似的大小石关系。此外,计量刍稿用容量“石”折换重量“石”是为满足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11.
出土秦汉简牍及相关文献记载说明,秦代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禀衣制度,但秦代百姓的日常穿衣是自备的,而各级封建官吏则实行赐衣制度,那么秦代禀衣的范围是集中在丧失人身自由或人身自由受限制的最下层民众之中。  相似文献   

12.
从里耶秦简可以看出,秦代县与县下各级部门小吏之长官皆可称“守”,以表示“长官”之义。同时,“令”和“啬夫”,是当时并存的行政长官称号。就县佐官而言,里耶秦简中的“守丞”出现非常频繁,似不能简单以“试守”来解释;秦代县尉有置吏权,且无需征得县丞的同意。另外,秦代县下小吏的设置异常复杂,且职权划分不很明确,反映出秦代县廷小吏行政职能不太分化、县行政科层化程度不太高的状况。  相似文献   

13.
秦汉时代,频繁的战争和交易活动敞开了鲜卑民族之道德生活。群婚习俗使其婚姻道德规范与汉人的迥然不同。对功利主义道德原则的过度奉行,不但使他们常常偏离民族间交往的正义原则,而且使他们在肆意欺凌弱者之时,又对强者妥协逢迎,北匈奴消亡后,民族成分变化了的鲜卑民族尤其如此。东汉后期,对勇健、智略以及公正诸美德的推崇使鲜卑民族建立了空前强大的政权,但对这些美德的偏离和疏忽使该政权又迅速分崩离析。  相似文献   

14.
中国简牍学已过百年发展历程.世纪之交,认真总结回顾中国简牍学发展、研究的演进轨迹,建立新的简牍学学科架构,在理论、方法、规律上为新世纪简牍学提供指导,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意义和重大的学术价值.  相似文献   

15.
睡虎地秦墓竹简的出土,开辟了研究的新领域,推动了语言文字学的发展,因此秦简释文及注解的准确性显得尤为重要。然而,整理小组释文及学者部分注解确有错误,值得商榷。对其中十处错误分两方面论述,对一些学者注释进行质疑,对个别训释错误词语进行考证,并提出修订意见,以期整理者修订时采纳。  相似文献   

16.
秦汉时期是我国传统财务审计发展的重要时期。本文根据文献和考古材料 ,并结合现代审计学的有关理论 ,对秦汉财务审计制度发展的原因、表现以及它在这一时期的动态演进过程 ,作了初步的阐释。  相似文献   

17.
论秦汉的律与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律令是中国古代重要的法律形式。自商鞅改法为律以来,国家颁布的法律形式主要是律。秦汉律既规范国家行政管理制度,又设定刑事惩罚制度。秦令是王或皇帝的指示。在本质上属最高行政命令。汉代的诏即相当于秦代的令,而汉令这种法律形式的形成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汉初国家将令分为甲、乙、丙三类,《令甲》的内容为国家行政管理制度与刑制规范,《令乙》的内容主要是对官吏行为的规范,《令丙》的内容包括讯系程序和对平民这类主体违法行为的规范。魏晋以后律令两种法律形式所规范的范围和作用才彻底分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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