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引伸需求列举法,就是通过列举引伸需求进行发明创造的一种技巧与方法.  相似文献   

2.
用好缺点     
对于一个善于创造的人来说,无一事一物不可以成为创造的源泉,当然,缺点也不例外,缺点列举法就是创造学学者们提炼出来的一种专门利用缺点进行创造发明的方法之一。要想利用缺点进行发明创造,首先要学会发现缺点,但由于人们往往对熟悉的事物司空见惯,从而懒得对其“吹毛求疵”。因此,要想发现缺点,不妨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是召开缺点列举会。会议的方式可以参照奥氏头脑风暴法(即BS法)进行,从而获得某产品尽可能多的缺点。二是进行用户调查。因为用户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最容易发现产品的不足,通过用户调查这种方式所获得的信…  相似文献   

3.
家庭现代化.厨房不能忘.于是,有关厨房用品的发明创造纷纷问世.孰是孰非,方略何在?谁人曾予评说。现列举几项试加点评,以供情有独钟者借鉴.  相似文献   

4.
发明的契机蕴藏在对现状的不满里。这样说的理由有以下几点:一是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人们有对现状不满的思想,才能产生改变现状的动机和办法,满足已有的东西或成绩,就不会有新的创造,也就无进取可言了;二是从创造技法上看,人们对现状不满,才能说出不满的理由和找到不满的原因,才能产生希望和提出解决办法;这些,正是创造技法中的缺点列举法、希望点列举法等技法要求你做到的步骤或方法;三是从发明创造的历史看,很多优秀发明的出现,都是对现状不满而进行改革获得成功的。如,带橡皮的铅笔,就是美国的李普曼,不满橡皮与铅笔的分…  相似文献   

5.
专利法释义     
《发明与创新》2006,(8):26-26
专利法是知识产权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专利法是用以调整由发明创造活动而产生的智力成果所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专利法调整下列社会关系: (一)因确认发明创造的所有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发明创造是一种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无形财产。专利法中规定了发明创造所有权的归属原则,即什么人或者单位能够成为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所有者,成为专利权的主体。(二)因授予专利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专利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专利权不是自然而然产生的,必须经过申请一审查一授权的程序。围绕着如何申请专利权,如何授予专利权,如何获得专利权,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三)因使用专利权,或者说因使用专利技术而产生的社会关系。法律保护专利权的目的是为了传播和推广发明创造,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一项发明创造也只有应用于社会生产实践,才能显示出其使用价值,使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都能从发明创造的推广和使用中获得利益。  相似文献   

6.
市场导向型发明创造技法(七)肖云龙七、附加价值思考法有个外商用每顶0.2美元的价格从我国购买一种工艺草帽,回去后再加压定型并另添花布佩带,结果在国际市场上以每顶18美元售出,价格高出数十倍。外商的这种做法,在市场学上叫作提高产品附加价值法。发明创造也...  相似文献   

7.
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权.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若有两个同样的专利存在,就会发生冲突,准也不能有效行使。对这一点,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荣作了明确规定。那么,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分别提出专利申请,专利权授予谁呢?根据世界各国专利法的规定,有两个处理办法:一是采用先申请原则,即专利权授予先申请人;二是采用先发明原则,即专利权授予先发明人。我国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一、先申请原则的概念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相似文献   

8.
在创造技法宝库中,缺点列举法无疑是一件闪闪发光的宝器。尤其是在金无足赤、珠无完圆的现实社会,运用这一创造技法去发明创造显然天高地阔,大有用武之地。翻开创造学书籍,找到有关缺点列举法的章节,用不到半个钟头你或许就会对此技法了解清楚,甚至还会胸有成竹地运用起技法来。入门固然不难,难的是真的将技法的内涵及运用要旨吃透。其中的一个问题,就是你能否找到缺点列举法的“智慧泉眼”,即能帮助你踏实创新的精髓。缺点列举法的运用程序如图所示。针对图示模式,我们分析实施过程中的智慧泉眼。运用缺点列举法的出发点是满足消…  相似文献   

9.
等价变换法     
等价变换法蒋智30年前,日本的市川龟久弥对蚕的变化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对蚕的进化的观察与思考中,逐渐悟出一种“等价变换原理”,并认为以此理论为指导,可以有效地进行发明创造.什么是等价变换呢?这种理论认为:任何所事物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都是从原事物中...  相似文献   

10.
杨武 《科技管理研究》2006,26(8):167-169
发明创造活动作为一种追求经济利益的活动,同样具有追求经济收益最大化的激励需求。本文从法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建立了侵犯专利权的经济学分析模型,并用模型对侵权行为的处罚进行了理论探讨。  相似文献   

11.
希望点列举法,是创造技法宝库中常用的创新利器。运用这种技法,许多发明创造者获得过激动人心的成果。列举希望搞创造,是这种创造技法的基本说法。比如笔者昨晚伏案写作,突然灯泡断丝,正好家无备用灯泡,商店早已打烊,无可奈何之中顿生希望:如有长寿灯泡多好!这种期待达到的目的或出现的情况,就是希望。人的希望是一种多元模糊集,一般的发明创造常在某点或某些点上实践,因此有了"希望点"的概念。灯泡长寿便是笔者的一个希望点。其实,有此希望的人不只我一个,而是一大群消费者。如果有谁抓住这个希望点立题研究,岂不是播下了发…  相似文献   

12.
本刊曾于1995年第3期刊载拙文《寻找局限》,文中提出了基于历史回溯的一种发明创造的技法——历史反刍法。但是,在实际的发明创造过程中怎样应用该种方法进行发明创造,它的可操作性程序步骤应是如何,《寻找局限》一文并未进行更深入的探讨。本文就此问题做一些尝试性的讨论,以求抛砖引玉。发明创造进化理论提出了一条发明创造的规律,即发明创造进化可逆规律。这条规律认为,在发明创造过程中,一种发明思想的提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不一定马上获得成功,得到一个成熟的发明创造成果;或者,一项发明产生后,并没有得到人们的…  相似文献   

13.
职务发明共有制──对我国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属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专利法把发明创造划分为两类:一是职务发明创造,它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而完成的发明创造;二是非职务发明创造,它是除职务发明创造以外的发明创造。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及申请获准后的专利权归发明创造者所有,这一问题现在没有什么争议。对于职务发明创造,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单位拥有申请权以及申请获准后的专利权。这种规定是否最好?比如发明创造人花费了很多时间、精力,付出了艰巨的劳动搞出某项职务发明创造,但单位不同意申请专利,自己又不实施或转让,而发明创造人不能申请…  相似文献   

14.
人类进步的历史从来就是一部不断进行发明创造的历史。正是有了各种各样的发明创造,人类才能不断远离其它动物,成为主宰自己命运的主人。但是.什么是人类发明的动力和源泉,发明的总过程是怎样进行的等.却是一个在理论上存在着不同认识的问题。我们就此谈点个人认识.以求增进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相似文献   

15.
晶晶 《发明与革新》2010,(12):18-18
有许多发明创造,都是从某一事物上增加某一元素开始的,将现有的A叠加上现有的B,就有可能得到一个全新的C。如果C还能表现出某种非凡的效果或特征,这就变成一种新发明。因此,这种叠加法不失为一种简单而快捷的发明创造法。  相似文献   

16.
市场导向型发明创造技法(四)肖云龙四、市场定位分析法市场定位分析法,是建立在产品市场定位概念上的一种分析性发明创造技法。任何产品相对其他产品而言总有自己独特的属性,并给消费者留下某种个性形象,这种属性或形象就是产品的市场位置。比如说,人们常常用苦、甜...  相似文献   

17.
人类社会的基本活动.是生产活动.生产活动说到底是发明创造活动,把发明创造活动推向市场.是我们的根本任务。  相似文献   

18.
老调新弹(二)──缺点列举法黄俏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世界上任何事物不可能十全十美,总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如果有意识地列举分析现有事物的缺点,并提出改进设想,便可能获得新的创造成果,相应的创造技法就叫作缺点列举法或改进缺点法。运用技法的心理基...  相似文献   

19.
一项发明创造完成后要取得专利权,一般要经过专利申请阶段和专利审批阶段.根据我国专利法及细则的规定,对一项发明创造在符合专利申过的条件下,发明人可直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也可以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机构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在申请阶段的一切事务需发明人或代理机构去做,审批阶段的事务需由中国专利来做,无论哪个阶段,作为发明人都应详细了解我国专利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1提出专利丰申请对专利法的了解1.1可以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人和单位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有权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一般有几种情况:①职务发明,是执行…  相似文献   

20.
发明的“棋路”(三)肖文追究原因的原因在社会上,“打破砂锅纹(问〕到底”的人,或许是令人讨厌的c但在学校里,能向老师刨根寻底的学出.常常有可能成为什会卜出类拔革的人物。如果你想在发明创造方面有所作为,就应当具有追根究底的习惯,因为这也是发明创造的一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