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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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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意思自治原则与国际体育仲裁法律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意思自治原则是国际体育仲裁法律适用的依据和准绳,国际体育仲裁法律的适用理应受到意思自治原则的规制。文章从意思自治原则的含义,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体育仲裁院法律选择中的具体运用和意思自治原则的条件性限制等方面论述了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律适用中的地位,透视出对当事人的意愿及其程序主体地位的尊重,将是国际体育仲裁法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2.
体育仲裁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仲裁,有其自身的特点和法律属性。体育仲裁因其速度、保密、花费少以及体育仲裁自身的特点和专门性法律属性等,而受到越来越多当事人的欢迎。本文在探讨建立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法律性质基础上,提出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应当既要体现国家意愿,又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特点的准司法性质,为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3.
体育仲裁协议的法律特征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张芳芳 《体育学刊》2005,12(6):27-29
体育仲裁协议的法律特征为:主体的法律地位表现为非绝对平等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受到一定限制,协议表现形式多样,协议的效力从宽解释.正确认识这些法律特征,有利于完善我国体育仲裁制度、妥善解决体育纠纷.  相似文献   

4.
意思自治原则是体育仲裁制度中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在整个体育仲裁活动中起主导作用,是体育仲裁制度赖于存在的基石。它不仅反映了体育仲裁制度的基本特点,也是体育仲裁制度区别于体育纠纷诉讼的一个显著标志。运用仲裁法、国际体育仲裁法的基本原理与相关原理,对构建我国体育仲裁制度体现意思自治原则的若干理论问题进行分析,对建立和完善我国体育仲裁制度,充分发挥体育仲裁的定纷止争作用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以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国际体育仲裁机制始终是渊源于、因此也始终是服务于当事人这一基本主体的.为着这一目的而依托于当事人合意建构出来的仲裁庭在国际体育仲裁中居于更主动的地位,享有广泛的权力去推动整个仲裁程序的进行.这些权力依其功能可分为三方面:独立仲裁权、自裁管辖权,以及程序管理权.独立仲裁权是其最高需要;自裁管辖权是对独立仲裁权最彻底的担保;同时,为推动独立仲裁有效施行,也需要仲裁庭具有必要的铁腕手段以管理和推进仲裁程序,此即为仲裁庭的程序管理权.三权在握,国际体育仲裁庭就能确保公平、独立、高效地作出仲裁裁决.  相似文献   

6.
意思自治是贯穿包括体育仲裁在内的一切仲裁类型的灵魂线索,既是生成全部仲裁制度的根基,也是甄别具体仲裁现象反仲裁与合仲裁的标准。具有反仲裁性的体育仲裁协议之关联化处理渐成国际体育仲裁领域的发展趋势,且先为有关司法机关、继为CAS所认可。将彼此错综勾连的仲裁协议予以关联化处理应被视为是走向更彻底、更综合的意思自治,从而延伸出善意解释及关联契约整体化的正当根据;并在予以效率代偿的同时因应体育仲裁的弱私密性。仲裁的关联化现象据此可得合仲裁性之理解。  相似文献   

7.
随着《体育法》的修订,我国独立体育仲裁机构的建立逐渐提上日程。体育仲裁相较于其他仲裁,在原则、制度以及具体程序上都存在其特殊性。科学、合理的仲裁程序对于独立体育仲裁机构的建立举足轻重。基于我国体育纠纷的特殊性和纠纷解决的实际需求,结合国际上成熟体育仲裁中心的程序规则,建立完善的体育仲裁程序是建构我国独立体育仲裁机构的重要一环。以韩国、日本、土耳其等国仲裁实践为考察对象,对其仲裁受理、仲裁协议、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审理等仲裁程序进行考察,总结其所具有的优势,进而提出我国体育仲裁制度建构中仲裁程序完善的具体路径:第一,细化并构建起普通、上诉、临时仲裁程序为一体的仲裁程序;第二,在仲裁员选任上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第三,在体育仲裁程序中前置紧急仲裁程序;第四,落实“或裁或审”体育仲裁机制。  相似文献   

8.
国际体育仲裁协议是体育仲裁机制的宪章,赋予其自治属性可据之免除司法机关的不当牵制而最大限度维护体育仲裁协议之有效性。根据国际体育仲裁规则与实践,国际体育仲裁协议的自治性表现为管辖权自治、法律适用自治和地位自治。国际体育仲裁院作为国际体育世界的"最高法庭",以其权威实践诠释了体育仲裁协议的自治特征,实现了行业自治与接近正义精神的两全。  相似文献   

9.
体育仲裁是国际体育领域解决体育纠纷的重要途径。运用文献资料等方法,对体育仲裁的受案范围进行论证。首先,对体育仲裁及体育仲裁权的来源进行了阐述。其次,对体育仲裁适用范围的内涵及条件进行分析和论证,认为:体育仲裁的适用条件主要是体育纠纷必须发生在竞技体育活动中或与竞技体育活动相关的事务中;体育纠纷应具有可仲裁性;体育纠纷当事人应具有处理体育纠纷案件的民事实体权利;体育纠纷当事人必须具有仲裁协议;强制适用体育仲裁解决的体育纠纷。最后,结合相关案例对体育仲裁受案范围的具体适用进行分析和论证。  相似文献   

10.
国际体育纠纷的排解机制在宏观上形成伞形二级仲裁制,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s,简称作CAS)跃居各国际体育协会内部救济程序之上,成为国际体育世界的最高法庭,管辖和受理针对各内部救济程序之裁决而提起的上诉案件。国际体育法治精神要求各体育组织的内部救济机制必须向中立客观的CAS仲裁程序敞开,赋予当事人接近正义之机会;国际体育发展的独特规律则要求尊重体育组织的行业自治。敞开与遮蔽之间的博弈及其尺寸拿捏遂实证化为接近CAS上诉仲裁救济的先决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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