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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公司法》148条归入权可以依照传统大陆法系的委任说来理解。在采取委任说模式下的归入权,未尽适宜者可以参考适用委托合同的规定。归入权是公司对董高违反忠实义务的一项利益返还请求权,不具有物权形成权之特性。无论是归入权或侵权规定,就董事高管违反忠实义务,对公司责任承担可能溢出公司实际损失的,其逻辑规范可以为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类推无因管理之承认计算返还范围。《公司法》148条和149条在适用同一案件事实上,构成的是权利竞合关系,两者只能择其一。  相似文献   

2.
五、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是指:①一方取得利益,②致财产所有人一方遭受损失,③但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无法津上的根据有两种情况,一是自始无法律上的根据,包括:①受益出于第三人的行为,②受益出于受损人的误解,③受益出于行为以外的事实.二是取得利益时虽有法律上的根据,但这种根据事后消灭,如买卖合同无效后,预付的价款应返还,否则,即为不当得利.值得注意的是:不当得利无法律上的根据诸种情况排除了由于不当得利人的违法行为而得利,因为由于违法行为而得利不是不当得利,而是侵权行为,要搞清二者的区别.  相似文献   

3.
《法律援助法》第63条列举了法律援助人员损害受援人利益的主要情形并规定相应的行政处罚,但是,行政处罚不能直接弥补受援人的损失。对于已经造成的受援人损失问题,可以通过法律援助人员及其所在机构承担民事责任得到解决。不同情形下民事责任的请求权基础存在差异,具体表现为:法律援助人员怠于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请求权基础是《民法典》第929条第1款规定;法律援助人员擅自终止提供法律援助的请求权基础是《民法典》第933条规定;法律援助人员收取受援人财物的请求权基础是《民法典》第985条规定;法律援助人员泄露个人隐私的请求权基础是《民法典》1165条第1款和第1167条之规定。  相似文献   

4.
积极调查义务与如实报告义务的关键区别在于二者的注意程度不同。典型中介合同模式下,基于中介合同特殊的利益结构,中介人不负有积极调查义务。中介人积极调查义务主要存在于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为双方采取单独委托模式。在此模式下,委托人多方委托之自由被排除,甚至于自行缔约之自由亦受限制,其不得不依赖于特定中介人服务,故须课以中介人积极调查义务,重新平衡双方利益。此时中介合同具有委托合同特质,中介人积极调查义务规范基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66条的参照适用。第二种情形为非单独委托模式下,中介人具有专业人士地位。专业中介人在信息获取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使委托人对其具有合理信赖,故其在专业知识或技能范围内负有积极调查义务。该积极调查义务为专业中介人的附随义务,规范基础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第2款。  相似文献   

5.
对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的规定和认识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不当得利这一法律关系的实现程度。而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是与受益人的主观状态密切相关的,体现的是法律对受益人取得利益这一事实的评价。因此返还范围的确定应当认真考察受益人的主观状态。  相似文献   

6.
《民法典》第1159条第2分句将必留份制度扩张至法定继承和民事执行法,同时《民法典》第1131条遗产酌给请求权降低了《继承法》第14条的实质标准,在法定继承范围内,必留份制度扩张的法律效果是引起了法典体系的不协调,实际上架空了第1131条。因此,有必要放弃第1159条第2分句,让遗产酌给请求权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让必留份制度回归遗嘱继承、遗赠领域,在遗产处理时将必留份制度中“必要的遗产”与《民事诉讼法》第251条之“生活必需品”作统一解释。为防止必留份制度重新被改造成特留份制度,应建立《民法典》第1141条必留份制度与婚姻家庭法上法定扶养义务的体系关联,必留份权利人的资格应结合法定扶养义务进行次序安排。  相似文献   

7.
长期以来,不论是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的存废,还是权利性质,又或是利益的返还范围,国内学者对此制度的批判和质疑不断。其中“,票据记载事项欠缺“”票据保全手续欠缺”均无法作为我国票据法上的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成立要件。为了使利益返还请求权具备更强的制度价值,应厘清该项请求权与民事权利之间的关系,不能将其评价为不当得利之债权,而应将该项请求权界定为我国票据法上的特别法定权利。同时,在承认现行票据法之利益返还范围的前提下,原则上应当将相应的利息和行使利益返还请求权所支出的费用排除在返还范围之外。为平衡公平与效率,有必要维护我国票据法所规定的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但应做适当修正以消除体系上的矛盾。  相似文献   

8.
事实因果关系不明侵权中的比例责任,是以侵权行为造成特定损害的可能性比例作为因果关系成立的标准进而按比例分配责任。尽管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适用比例责任理念进行裁判的做法,但因欠缺明确的法律依据,导致法律规范适用不统一、无法可依等现象较为普遍。比例责任体现对社会风险的合理分配,其核心价值与《民法典》内外体系契合,通过法律解释的途径将其引入我国私法体系具有可行性。具言之,若属于事实因果关系不明的数人污染环境致损侵权,则适用《民法典》第1231条;其它类型的数人侵权则适用《民法典》第1172条;其它事实因果关系不明的单独侵权案件,应当适用《民法典》第1165条。  相似文献   

9.
台湾“民法”第245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了缔约当事人的单方明示要求保密的诚信义务,保护的是信赖利益;大陆《合同法》第43条规定了当事人的独立的商业秘密的法定义务,保护的是商业秘密权益本身。商业秘密的缔约责任是以当事人间存在缔约关系为前提条件的,不以合同未成立为必要条件的违反法定商业秘密义务的法定债的关系。商业秘密的缔约责任与缔约责任分条立法是比较科学的模式。  相似文献   

10.
葛俏 《华章》2007,(3):100-100
不当得利是债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功能在于矫正无法律原因而导致的利益变动,其制度价值在于追求公平正义.目前我国正在制定民法典,为了构建完善、科学的不当得利制度规范,必须对不当得利制度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本文从我国实际出发,对不当得利制度的构成要件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不当得利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立法建议和构想.  相似文献   

11.
我国票据担保实践中以单纯交付方式设立票据质权的情形屡见不鲜,对此理论界纷争不止,司法实践也未能达成共识,甚至存在矛盾与冲突。《民法典》出台前,有关票据质押的法律规范,如《担保法》《票据法》《物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存在诸多矛盾冲突之处。《民法典》生效后,根据第441条之规定,应当认为《民法典》与《票据法》之间是相互分工而非互斥关系,有关票据质权的原因关系由《民法典》调整,设质背书行为之作为与效力问题当由《票据法》调整。是故,票据质押须满足质押合意、设质背书、交付票据三个要件方可设立。  相似文献   

12.
我国涉及不当得利制度的现行规定仅有两个条文 (《民法通则》第 9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 )》第 131条 ) ,其规定过于原则和概括 ,而且无立法上的解释和说明 ,这就给不当得利在法律上的适用造成了困难。文章从不当得利的制度沿革、理论基础、构成要件、请求权竞合等角度 ,作一些探讨 ,以期能将这一制度更加明确 ,使之更充分地发挥调整社会生活的法律功能。  相似文献   

13.
国家应如何控制生育这一私密性活动,以实现保护“未来的人”的目标,是学者念兹在兹的重大议题。以美国面临生育自由与生育管制时的漫长拉锯为鉴,我国可以考虑逐步从公法管控迈向私法治理。由此出发,应适当放开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逐步取消生育登记结婚限制。与此同时,借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02条、第1007条以及第1054条前段规定的无效制度规范生育行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02条、第1054条后段以及第1071条第1款之规定,保障已出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4.
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存在一定的问题:缺少“在先驰名商标权人先用权”制度,在先驰名商标所有人撤销在后注册人的商标权后,对在后商标注册人已经获得的不法利益未作任何规定。针对上述立法不足,本文提出应当赋予在先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并建立相应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5.
附随义务发源于罗马法,延续于《法国民法典》,确认于《德国民法典》,发展于现代各国。附随义务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经济基础在于信息不对称。附随义务将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促使民事债法理论的完善和健全。在实践中,附随义务的认定应坚持密切联系、严格限制和衡平标准,考察在合同关系不同阶段上的不同责任形式。  相似文献   

16.
文章着重论述了因合同不成立、无效引起的“返还财产”及因合同被撤销引起的“恢复原状”与不当得利的关系。在对理论上的各种观点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文章基于物权变动具有过程性、区分正向物权变动和反向物权变动以及物权变动是否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认为:合同法规定的“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并不是创设了一项独立的合同法上的请求权,而是用阐释性条款的立法技术说明了合同失效时的请求权的基础所在,即:要么是不当得利请求权,要么是物上请求权。  相似文献   

17.
保险利益原则的主要目的在于防止保险上的不当得利。我国《保险法》将保险利益仅仅是看作对投保人的要求,这使保险利益原则难以发挥其应有的目的价值。从保险利益的目的和宗旨出发应当将保险利益界定为对被保险人的要求。因被保险人的定义中已经包含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应具有保险利益的要求,所以在被保险人之外再另行规定保险利益原则没有必要,因此《保险法》第12条关于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应当取消。  相似文献   

18.
《民法典》第1198条第1款将"公共场所"分解为"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将经营场所之外的非营利性场所囊括其中,存在未区分二者的义务标准和限度的问题.非营利性公共场所与营利性公共场所在责任基础上具有异质性,因此其安全保障义务的标准与限度应较低.非营利性公共场所安保义务之作为来源可分为诚信原则和服务合同关系,它们在作为义务...  相似文献   

19.
《民法典》第416条与第807条分别规定的货款优先权与工程款受偿权均有优先受偿的属性。当二者竞存且建设工程款无法清偿全部债权时,我国立法对二者的优先顺位暂无规定。权利的本质是法律所保护的利益,货款优先权与工程款受偿权实际上都在保护生存利益与商业利益。根据利益位阶理论,保护的利益相同,利益位阶也相同,法律应给予同等保护。当建设工程款不足以清偿全部价款时,货款优先权与工程款受偿权可依据债权比例确定受偿规则。  相似文献   

20.
无效施工合同折价补偿制度自《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确立了“可以参照合同”折价补偿之后,研究重点逐渐从如何折价补偿的技术性问题向折价补偿的请求权基础方面转移。以不当得利请求权为折价补偿的研究进路,通过分析无效施工合同折价补偿的请求权行使规则,发现我国在规则设置与司法实践中存在请求权基础判定不明、折价补偿计价方式存在争议、参照合同约定缺陷突出等问题。结合债之种类的发展,从折价补偿应明确适用不当得利之债规范的角度,提出参照合同约定与市场客观价值两种方式的适用情形,同时提出应逐步构建我国的清算之债制度,避免价款性质争议与计算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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