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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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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针对检察机关在我国民事诉讼领域中的作用,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仅规定检察机关有抗诉权,且行使此权利范围不明、程序缺失。法律应赋予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以充分发挥其在民事诉讼中的应有作用。  相似文献   

2.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制度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未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依据,但实践中又具有随意性。因此,需要精巧的程序制度设计保障该制度的健康发展。但在目前的立法背景下,检察机关暂不宜提起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3.
我国应当赋予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这是检察机关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也符合我国宪法的原则和精神,还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现实需要。赋予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也是国外实践经验的借鉴。在具体设置民事公诉制度时,应当明确民事公诉案件的范围、条件、检察机关的地位和提起的方式,理顺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几种关系。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存在受案范围小、争议难点多、执行到位率低、检察机关提起偏少等缺陷,为完善这一制度,应将精神损害纳入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明确检察机关在其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的法律地位,增设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5.
民事诉讼检察权是我国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权力与职能,但目前民事诉讼监督存在检察监督内容不全面、抗诉事由规定不合理等许多问题,不利于发挥检察机关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职能。因此必须从依法赋予检察机关起诉、参诉和抗诉的权利,细化检察机关的抗诉事由等多方面去完善民事诉讼检察制度。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检察机关的民事公诉权,实践中检察机关的民事公诉权仅局限于抗诉方式,针对公益诉讼案件无法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致使受侵害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通过对我国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的现状与历史考察以及对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的法理基础分析认为:应对现行法律进行修改与完善,赋予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其民事公诉权的神圣职责,并对其提起诉讼的方式、范围等进行规范,以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7.
民事公益诉讼指法律授权的特定主体,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针对违反民事法律规定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以追究违法者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在中国,公共利益被侵害的严峻现实迫切需要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讼担当及诉的利益理论奠定了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的具体程序内容与传统民事诉讼相比,既有相似的一面,也有不同之处。  相似文献   

8.
我国目前的刑事附带民事制度在立法上还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笔认为,应当明确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选择权。明确规定因犯罪引起的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专属审理该犯罪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取消对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权内容的限制,取消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有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赋予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力,只享有法律监督这一职能。从监督职能行使的目的、动机来看,民事检察监督有救济性监督和督察性监督两种类型。救济性监督以救济当事人的权利为主,以监督为辅,因而在处理与当事人诉权关系时,应坚持尊重和保障诉权以及救济的补充性和适度性原则;督察性监督以监督审判权为主,以救济当事人的权利为辅,在处理与当事人诉权关系时,应坚持监督的优先性和职权强制性原则。  相似文献   

10.
公益诉讼一般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公益诉讼是议论较多、众所瞩目的问题之一。但是,我国至今还没有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主要采用提起民事诉讼、支持民事诉讼或者利用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或调解的非讼方式。随着我国社会各方面的发展,特别是法治国家进程的展开,民事公益诉讼是应该予以选择和确立的制度模式。  相似文献   

11.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许多油田企业遭遇涉油犯罪后主动进行民事追偿的意识不强,不利于有效遏制此类犯罪。为此,需要检察院积极发挥在民事追偿中的功能,除了传统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模式外,检察机关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缺乏充足的法律依据,但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途径,协助、敦促受害方积极起诉,实现对涉油犯罪分子开展民事追偿的效果。  相似文献   

12.
不能因为民事诉讼问题附带于刑事诉讼过程解决就忽视民事诉讼的应有本质,一味坚持“先刑后民”原则可能阻碍被害人的利益保护。检察机关作为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难以找到法理依据。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请求赔偿的时效应该从“可以行使请求权之日”起计算。被害人所获赔偿应既包括物质损失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3.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因为检察机关没有明确检察权与法律监督的内涵,以及民事诉讼法把与本案有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排除在原告资格之外。因此,立法赋予个人或单位以自身的间接利益受损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是解决公益诉讼立法空白的必要途径。  相似文献   

14.
在推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今天,如何对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职能进行定位是我们必须面对的课题。基本思路是,一方面,基于现实的需要,我国保留检察机关提起民事抗诉具有现实合理意义,但应当在受案范围等方面予以收缩。另一方面考虑到世界检察制度的发展趋势,在我国很有必要建立民事公诉、参诉制度,以实现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职能扩张。  相似文献   

15.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应当提起何种诉讼的问题一直没有定论,学术界对此意见不一。目前主要有三种司法救济途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三种救济途径各有利弊。本文在对三种救济途径的利弊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是最佳选择。但行政诉讼本身也有缺陷,为弥补提起行政诉讼的缺陷,及时解决纠纷,应当赋予法院对行政裁决的司法变更权。  相似文献   

16.
从我国国情和行政审判实践出发,为了更大限度地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应具有自身特殊要求。应在起诉、案件适用范围、举证责任分配、级别管辖、公益诉讼的限制等方面做特殊规定,并在行政诉讼领域内对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建立相应的诉讼机构,即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追究危害者的行政责任。赋予检察机关对行政公益案件以直接起诉权,以履行检察机关“公益代表人”的职责,依职权主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或根据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申诉、控告而提起。赋予公民参与权与监督权,以此协助检察机关发现和确定公益受损害案件并防止其怠于行使行政公诉权。必要时可以推选公民代表参加庭审。  相似文献   

17.
浅析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法律地位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这既是对我国宪法精神和规定的细化,同时对保证民事诉讼公正、合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也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检察机关对民事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有关民事检察立法过于原则、抽象、可操作性差等缺憾已显露出来,对我国司法实践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和制约。本文将就这个问题,从现行立法规定和实践运行两个方面入手,对整个民事检察制度展开阐述。  相似文献   

18.
在行政诉讼中附带提起民事诉讼,是行政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但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我国《行政诉讼法》未作出明确规定,在行政审判实践中的认识不一致。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应包括:不服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当事人就民事侵权赔偿问题提起的诉讼;不服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权属确认并就民事侵权赔偿提起民事诉讼;不服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强制性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就第三方的补偿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19.
理论界尤其是刑事诉讼法学界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的讨论此起彼伏。不可否认,实践中检察机关在行使权力时确实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本文未考虑这些争论璁问题,只是试图以民事诉讼为背景从基本理论上论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必要性,阐明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20.
国家作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下资产追回的民事诉讼主体,在理论上具有应然性、合理性、可行性.无论是作为被诉诸民事诉讼的腐败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还是作为因腐败犯罪行为而遭受利益损失的其国民的代表,国家均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作为《公约》缔约国,我国一方面应当对现行《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当事人的范围进行修改,使之扩大及于国家,以履行所负的国际条约义务,另一方面则可以以检察机关作为我国国家的代表,在外国国内法院提起旨在追回腐败犯罪所得资产的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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