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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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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再审程序能补正和救济已生效的错误裁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也造成滥诉和再审程序的不断启动,导致裁判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下降。确立终审裁判和程序公正理念,严格限制启动再审程序,使再审程序法定化,做到公正高效。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强调以事实为根据,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一致,致使公权和私权启动再审程序有严格的时效和案件范围的限制,造成再审制度的理念和设计与生效裁判之间的冲突。有必要在司法主体更新司法理念的前提下,尊重当事人诉权,建立再审之诉,实现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整体重构。  相似文献   

3.
刑事再审理由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再审理由的规定具有非确定性,非理性化的缺点,致使实践中当事人间及其与法院之间对再审标准的认识时常不统卫,引起再审程序的混乱,本文从再审的正反作用入手,辨证地分析再审的特点和局限性,对现行再审理由进行一定的解构,并重构了我国的刑事再审理由。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存在的缺陷比较突出。要改变这种情况,必须在立法中完善发起再审程序主体的设置,取消法院发起再审的主体地位,限制检察机关发起再审的范围。规范提起再审的事由,保障当事人发起再审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改良和重构现行民事再审程序,是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一个共同的呼声。而要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予以彻底改良,就必须充分了解现行民事再审程序立法上的缺陷和不足。从再审的提起途径、启动条件、审查程序等方法,对我国现行民事再审程序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思考,提出切实合理的建议和对策,以达到民事再审程序立法之完善。  相似文献   

6.
民事诉讼程序中再审程序的规定,民事再审制度的理论基础,以及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缺陷与出路。  相似文献   

7.
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存在诸多的缺陷,我们应当在转变立法指导思想的基础上取消法院的再审启动权,限制检察机关的权力,增强当事人在启动再审中的影响力,并对再审的时限和事由进行重新设定。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有两大特色:一是“家长式”干预打造了强势法院;二是再审裁决权的“因案制宜”导致裁决权主体多元化。要矫正民事再审结构,实现再审制度的司法救济功能,必须重新调配当事人和法院之间的关系,注重民事再审制度的衡平。  相似文献   

9.
民事无限再审存在诸多弊端,即主体无限,事由或条件无限,时间、次数和审级无限。它既浪费司法资源,又严重影响生效判决尤其是终审判决的既判力。民事无限再审亟需改革。即完善民事再审制度的指导思想;从法律和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再审事由和范围;对民事再审的审级、次级、时限进行限制;建立规范的再审立案和改判的基本标准或原则。  相似文献   

10.
我国自试行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至今,二审判决被立案再审的比率逐年上升,再审程序作为一种纠错程序在这种情况下显得非常重要。而我国再审程序的启动任意性太大,提起的主体过于宽泛、再审的事由过于笼统。只注重了纠错,而忽视了生效裁判稳定性的维持。本文便着重从上述方面对再审程序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1.
法官独立与审判监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独立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法官独立是其核心内容,独立的审判活动有利于制约立法、行政权力,防止他们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犯。审判监督是国家对司法机关的审判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进行的监督。法官独立与审判监督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司法审判活动的公正性。法官独立是审判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审判监督则是法官独立的重要保障。在分析我国法官独立与审判监督的现状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在建设我国法官独立制度的同时需要完善对法官审判工作的监督。  相似文献   

12.
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再审程序使民事再审程序的公正性蒙上阴影。民事再审程序应由人民检察院提起 ,真正实现审判监督程序的纠错功能。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存在着诉讼理念落后于时代发展,启动事由和启动主体规定的过于宽泛等诸多问题。因此,直从更新司法理念,取消人民法院主动提起刑事再审程序的资格,合理界定启动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提高再审程序审理法院的级别,限制再审次数等方面加以完善,使之最大限度地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服务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14.
文章从高校处分权的性质分析入手,系统分析了在行政诉讼中高校败诉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实践提出加强高校处分权的法律监督、严格规范高校行政职权的行使程序、加快完善高校配套立法等改进措施,以提高高校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相似文献   

15.
对我国启动刑事再审程序主体的合理性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是法院和检察院。然而由法院主动启动刑事再审审判程序,不符合控审分离、裁判中立、控辩平等等诉讼理念和原则。因此,应该取消法院的再审启动权,将启动主体限定为检察院,使审判监督程序的功能得到真正的发挥。  相似文献   

16.
新民诉法修改以前,有关督促程序的规定是一个"花瓶"条款,实践中的作用微乎其微。为了提高督促程序的利用率,发挥督促程序的制度价值,使之得以重生,新民诉法对督促程序的适用做了较大幅度的修改。首先在一审程序中增设了庭前诉讼转督促的程序,其次在督促程序的专章部分肯定了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通过论述诉讼与非讼程序相互转换,分离适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将程序转换作为主要分析方法,就新民诉法中有关的督促制度与诉讼制度相互转换的合理性问题进行探讨,促进和完善制度细节,探求新民诉中有关的制度改革到底能否起到激活督促程序的作用?如果能,怎样才使它更好地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7.
作为生成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职权主义民事诉讼构造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制度以客观真实为归宿,以“有错必纠”为原则,以应然范畴替代现实规范,背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宪政理念、现代民事诉讼制度化背道而驰,也与当前审判方式改革主流观念格格不入。因其存在根本性结构缺陷,故而必须进行基础性重构。  相似文献   

18.
科学的审级制度是诉讼程序民主化的体现,体现着程序公正的价值理念。现阶段我国民事审级制度存在的弊端,非二审终审制度本身的问题。二审终审制作为我国民事诉讼审级的基本制度具有合理性,但应改革与其配套的其他制度:对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的设置进行改革;优化中级法院法官的配备;改革民事审判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9.
在检察机关组织机构改革中,学界对检察权法律正当性的各种学说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从民主宪政思想、检察制度的发生原理及我国检察制度的理论渊源和实践经验来看,应该将检察权界定为独立的程序性国家权力。其法律正当性在于:在制度上以权力的监督制约为表征,在价值上以公平正义为追求,通过法律程序制度实现权力的监督制约,维护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20.
This paper presents our theorizing about the complex nature of higher degree research supervision. The intent is to make a contribution to the current debates about higher education generally, and supervision of higher degree research students in particular. We add to the pedagogy of supervision by extending its scope to and beyond the supervisory relationship via our tripartite view of supervision. We see supervision as a creative, synergistic relationship interweaving activities concerning (1) the student, (2) knowledge and (3) the research project. From our perspective, the discourse of supervision has been relatively silent on this third element until now.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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