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叶亚杰 《天中学刊》2009,24(4):46-49
只有在具有不得不使用刑罚进行处罚的法益侵害或者威胁的时候,才可以将行为人的行为作为犯罪,动用刑罚手段进行制裁,这是刑法谦抑原则的本质体现.谦抑原则要求在司法实践中把一些行为进行非犯罪化、非刑罚化、轻刑化处理.  相似文献   

2.
量刑是以法规范和犯罪事实为前提的法律推理过程。我国的量刑规范化把量化引入了量刑机制,相对统一和明确了适用的规则和标准,合理设计了量刑的事实基础,规范了法官的裁量权,对于法官在量刑过程中更多使用逻辑推理方法,避免同案不同判等量刑不均衡现象,实现阳光量刑、推进量刑公正化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刑法的谦抑性是指立法机关只有在该规范确属必不可少——没有可以代替刑罚的其他适当方法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将某种违反法律秩序的行为设定成犯罪行为、用刑法予以调整。在强调权利本位的今天,刑法的谦抑性显得尤为重要。但是过分强调刑法的谦抑性会使刑法缺少威慑力而不能有效地遏制犯罪、保护公民的权利,会出现犯罪猖獗的现象,从而使刑法不得不为了遏制猖獗的犯罪而变得更加严厉。因此我们也应关注刑法谦抑的相对性,不能过分软弱。  相似文献   

4.
我国著作权刑事保护门槛明显降低,但侵犯著作权罪却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使刑法威慑力受到严重影响.我们应当从刑法谦抑性视角对侵犯著作权罪进行审视,在我国与国外著作权刑事立法比较中,找出问题的症结,不断完善著作权刑事立法.  相似文献   

5.
在现代社会,对于相关的法律纠纷,如果能够通过民法解决,而且能够有效,则应当尽可能通过民事责任的方式解决,而无需动用刑罚。只有在民法的方法无法很好解决相关纠纷,而且相关行为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时,才有必要动用刑法。所以,民法应当扩张,而刑法则应当谦抑,这样才能最好地保护公民的各种合法权益,尤其是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并确保将以刑法为代表的公权力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同时有效地发挥刑法应有的惩治和预防犯罪、维持社会秩序的功能。  相似文献   

6.
刑法的宽容化是当代文明国家发展的普遍趋势,然而受古代重刑传统观念的影响。遏制犯罪必须采取严刑峻法的思想在我国却很有市场.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日益深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我国追求的目标,这对刑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刑法要保持谦抑和宽容越来越成为学界和社会的共识.通过对刑法谦抑性的含义、基础以及基本要求几个方面对此进行了简要论述,目的是使大家对这个问题有一定的认识,并期待对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产生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7.
刑法谦抑精神的概念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法谦抑精神,是指贯穿整个刑事领域,国家按照一定的规则,控制刑法的调控范围、程度以及行刑人性化的一种基本精神。具体而言,刑法谦抑精神应包含以下内容:第一,刑法谦抑精神是贯穿整个刑事领域的一种基本精神。"刑事领域"一词在此处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动态的刑事活动,即在刑事立法、刑事司法活动及刑罚执行过程中也应体现谦抑精神;其二是静态的刑事领域,此处静态的刑事领域主要是指现行刑法的规定。第二,刑法谦抑精神的主体是国家。也就是说刑法谦抑精神的主体主要是代表国家的刑事立法者、司法者以及刑事执法者。第三,刑法谦抑精神是按照一定的规则,控制刑法调控的范围、程度以及行刑人性化的一种基本精神。  相似文献   

8.
《刑法修正案(七)》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犯罪化,与刑法的谦抑性精神相悖。刑法的谦抑性是刑法的基本理念之一,对刑事立法和司法都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应当尽快通过民事、行政立法和司法改变这一现状。  相似文献   

9.
量刑规范化改革作为解决量刑失衡问题的举措之一,从实施之日起就受到广泛关注。要确保量刑达到规范化,就必须对量刑的基准点做出准确的定位。量刑规范化改革中量刑基准的确定,对解决量刑失衡问题,维护我国的司法公正,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颜研生 《广西教育》2013,(19):135-136
探讨规范量刑建议的法理依据、量刑建议书的诉讼价值、量刑建议信息不完整问题,重点论证证据开示对规范量刑建议书的重要意义,提出量刑建议书的规范化可从建立证据开示制度入手。  相似文献   

11.
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从世界范围看.废除死刑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厦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中国刑法还不能废除死刑,但应顺应时代和潮流的发展。不断完善中国的死刑制度,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体现慎刑的政策。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立法保护亲密的配偶关系,和追诉犯罪一样,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一些国家和地区注重保护实质性的配偶关系、落实保护机制、有取舍地予以保护。在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能全面地保护配偶关系;配偶可能从对方犯罪的潜在证人转变为包庇、窝藏罪的被追诉人,从而难以发挥对配偶关系的刑事诉讼立法保护;此外,配偶的拒绝出庭作证特权有被架空的倾向。不妨将配偶的拒绝出庭作证特权改为配偶拒绝当面作证特权,在此基础上扩大有权拒绝当面作证的主体范围;并且赋予配偶免于强制搜查权。  相似文献   

13.
不断颁布刑法修正案来惩治犯罪,固然能弥补刑法典缺陷,保持刑法整体框架的稳定和完整,但过于频繁则有损公民的法律信仰,使法律丧失应有的权威。和谐社会应当警惕对犯罪化的过于热情,合理组织对犯罪的反应,抓大放小,建构和谐的刑事法网。  相似文献   

14.
罪刑法定原则的真正价值在于刑事司法中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针对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确定并实施以来所呈现出的种种问题,作者认为,其症结之所在是法官刑法解释权的缺乏。只有从立法上和司法上承认法官刑法解释权存在的必要性,并逐步赋予法官刑事司法中的刑法解释权,才能确保罪刑法定主义各项机能的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15.
通过对“安乐死”在中国的现状考察,分析了“安乐死”在法律范畴内的3个特征,提出了“安乐死”的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16.
“许霆案”的刑法解释学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许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有故障的ATM机恶意支取银行现金175000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不是侵占罪和诈骗罪。ATM机不是“金融机构”,但“盗窃ATM机内的资金”仍然属于“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许霆案”引发三点反思:第一,该案折射出我国现行刑法司法解释体制的弊端,所以应当建立以法官解释法律为基础、以最高法院的统一解释为辅的新的司法解释体制;第二,法官应当善于运用各种刑法解释方法;第三,法官在刑法解释中应当适当考虑舆论民情,前提是该舆情的表达遵循了客观真实原则。  相似文献   

17.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为现下基本的刑事政策,自然地包含刑事立法政策的面向,刑法修正案即是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立法政策一面之回应的具体表征。在对宽严相济之真意进行深入解读的基础上,发掘其在刑法修正案中存在的实然状态。不苟同于有学者认为的这一状态是趋"严"的现实、是对"宽"的背离,从本质上来揭示宽严相济是对刑法谦抑的实质的统一,是对严而不厉的思想的契合,是对刑罚圈的圈定机制的证成。  相似文献   

18.
由于缺乏促使人们显示其主观估价的市场,而犯罪行为人又具有机会主义倾向以及受信息不对称的制约,被害人得到完美赔偿具有不可实现性。并且,我国目前关于被害人权利救济的法律在立法、司法、执法层面的供给均有所不足,因而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以救济被害人是客观必然的。同时,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收益大于成本,符合立法效率,因此是可取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