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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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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合同法》视域下教师聘任制的劳动关系审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教师聘任制的实施由于编制短缺、法律细则滞后以及法律意识匮乏等原因导致学校与教师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失衡。《劳动合同法》的正式施行,为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教师聘任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教师聘任制要以合法、公平、自愿、诚信为原则,在保障学校与教师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以用工为事实,以合同为标志构建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并需直面教师聘任制将触及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行教师聘任制,有关实行教师聘任制的法律规定可上溯到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颁布(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定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完整地对实行教师聘任制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是教师任用制度上的重大突破。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也明确指出:“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法》和《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为实施教师聘任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3.
目前 ,我国正在积极推行教师聘任制 ,有关实行教师聘任制的法律规定可上溯到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颁布 (以下简称《教师法》) ,《教师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 ,由学校和教师签定聘任合同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完整地对实行教师聘任制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是教师任用制度上的重大突破。 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第…  相似文献   

4.
一、教师聘任制和末位淘汰制   教师聘任制是我国实施教师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1993年《教师法》和1995年《教育法》相继对教师聘任制度作出原则规定.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再次强调指出:"大力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推行教师聘任制,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教师任用新机制."教师聘任制是我国教师改革的一项基本措施,它有利于建立一个教师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打破教师终身制,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学校的管理效率.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对教育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作了全面规定,这是促进我国教育走向法制化的根本保障。因此,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教育法》,必须全面把握《教育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从外部看,保障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实际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义务。  相似文献   

6.
去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指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义务。《教育法》还专门在第五章,用九个条款的文字叙述了受教育者应享有的权利。这些内容为教育工作者依法施教提出了规范,为学校履行教育义务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7.
张丽 《中国教师》2009,(18):4-5
<正>国家教师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实行教师聘任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第17条"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规定,教师和学校间的关系应是一种建立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的,  相似文献   

8.
正看完《第一次,我没让他参加考试》的案例,心里很为这位名为杰的同学叫屈:《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其中第四款规定:"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对于老师的做法不认同,先找同学和老师协商,在协商  相似文献   

9.
中小学教师聘任制中的教师缺位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学校教育领域的改革,对教师冲击最大的莫过于以教师聘任制为核心的人事制度改革。早在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第十七条就已明确了“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但到底如何实施聘任制,其实施的具体步骤、办法.在《教师法》颁布10年后的今天,  相似文献   

10.
试论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总被引:55,自引:0,他引:55  
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主要有两种理论:公法上的特别权力关系论和教育法上的教育契约关系论.我国当前教育实践领域,无视学生的权利主体地位,侵犯学生权利的事件,究其原因,更多的是受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支配所致.因此,有必要从改革学校制度入手,改变现存的学校(教师)与学生地位不对等状况.其中关键两点是:一、确立学生的权利主体地位,建立尊重学生权益的学校制度;二、扩大父母参与的权利,建立开放的学校体系.这是新世纪实施"素质教育"和坚持"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1.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教育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的我国第一部教育的根本大法,是我国教育立法的重要成就,是我国教育史上新的里程碑,为落实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维护广大教师、受教育者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证。《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对数  相似文献   

12.
《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是党中央面向21世纪“科教兴国”的战略,也是继去年全教会后,保障和推进我们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我们学校领导和教师应认真学习,明确《教育法》实施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努力贯彻落实,争取学校主动发展,争创一流学校,实现“双高普九”的目标。为此,我认为,必须提高领导和教师的素养。  相似文献   

13.
汶川地震拷问我国《学校教育法》的缺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汶川地震使无数年幼学子丧失了宝贵的生命。这是由于我国学校教育法律法规的缺失,以至在学校层面形成的法律"空白"造成的严重后果,特别是《学校教育法》的缺失。因此,我国应尽快制定《学校教育法》,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政府与学校的法律关系,以使学校在保障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方面负起切实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4.
教育短讯     
教育短讯省教委最近组织西宁地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校长代表、教育界部分专家学者和委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座谈《教育法》。《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时期,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教育战线上一件划时代的大事,《教育法》的颁布...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法律文件中最早提到学校“章程”的是《教育法》。《教育法》第26条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有章程。《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强调:“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原则上应实行‘一校一章’。《教育法》施行前依法设立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凡未制定章程的,应当逐步制定和完善学校的章程,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1996年3月9日国家教委制定的《小学管理规程》针对小学的情况再次指出:“小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本规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章程。”那么,什么是…  相似文献   

16.
实施教师考核申诉制度的几个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直以来,学校考核教师是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实施的。在我国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考核制度中,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还是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中,都还没有涉及教师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时的具体解决办法。教师在感到考核不公正时,经常不知该如何解决。  相似文献   

17.
随着依法治校、以人为本理念在高校的不断深入,加大教师合法权益保障,建设和谐校园已经成为当代高校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而高校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和教师聘任制度的逐步深化,又使教师与学校之间的纠纷呈不断增加的趋势。鉴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第39条,规定了教师申诉这一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8.
经国务院同意,自2009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学校开始实施绩效工资分配。2月5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不得把升学率作为教师绩效考核指标,教师绩效工资要以绩效考核为基础。《意见》指出,教师绩效考核内容为: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  相似文献   

19.
迄今,我国公立学校还没有被明确确立为团体法人,但我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之(一)明确规定了学校享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所谓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就是赋予学校一定的自治权利。所谓自治,在词源上就是自我规定的意思,表示自己有规定自己权利的权限。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自治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法律文件中最早提到学校“章程”的是《教育法》。《教育法》第26条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有章程。《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强调:“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原则上应实行‘一校一章’。《教育法》施行前依法设立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凡未制定章程的,应当逐步制定和完善学校的章程,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1996年3月9日国家教委制定的《小学管理规程》针对小学的情况再次指出:“小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本规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章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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