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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婚姻法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排除了第三者的责任。文章认为,配偶权是绝对权,第三者作为义务主体负有不得侵犯的不作为的义务。“第三者插足”属于与过错配偶的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对受害配偶的连带损害赔偿责任。第三者承担责任对于保护受害配偶的合法权益,倡导健康、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善良风俗是有积极的导向意义的。  相似文献   

2.
第三者侵害配偶权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学界存有争议。新婚姻法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排除了第三者的责任。笔者认为,配偶权是绝对权,第三者作为义务主体负有不得侵犯和不作为的义务。“第三者插足”属于与过错配偶的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对受害配偶的连带损害赔偿责任。第三者承担责任对于保护受害配偶的合法权益.倡导健康、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善良风俗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相似文献   

3.
侵犯配偶权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施行,为侵犯配偶权案件中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提供了更多的选择途径,如何选择最佳途径使受害人得到有效补偿,是颇值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配偶权是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任何一方基于自己的配偶身份而对另一方享有的权利,第三者时配偶权的侵犯主要是对配偶权核心内容贞操义务的违反。现实生活中,第三者插足行为导致婚姻家庭破裂的现象不断增多。为了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保护受害配偶的合法权益,我国现行婚姻法必须完善对第三者插足侵害配偶权法律责任的立法。  相似文献   

5.
“忠实义务”是配偶权的核心内容,也是各国婚姻法普遍规定的原则。随着国门的打开,“性解放”的西风东渐,第三插足日益猖獗。为了纯化社会风气,保护无过错配偶方的合法权益,法律必须授予其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6.
配偶权是一种绝对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身份权,其既有绝对性又有相对性,表现出配偶权的双重特征。这是由于配偶权的内容繁杂的特性所决定的。所以侵害配偶权的主体不仅是有配偶之另一方,还有配偶之外的第三者。作者着重对侵害配偶权的配偶另一方及第三者的法律制裁方法,以及对受害之配偶一方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途径做简要论述。  相似文献   

7.
论配偶权     
在<婚姻法>的修订过程中,"配偶权"这样一个概念引起了社会广泛讨论.本文从"配偶权"的来源、法理逻辑及其尴尬,爱情与婚姻的历史发展等方面进行分析,认为"配偶权"的强调是对历史的反动,将对社会中正在发育的婚姻从以财产为基础向以情感为基础转化的现象产生逆诱导,从而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相似文献   

8.
配偶权是男女双方组成婚姻家庭后,基于身份关系而相互享有权利、承担相应义务。我国新《婚姻法》修订后,增加了配偶权的内容,其中主要包括了夫妻相互忠实等义务,但配偶权所应当包括的其他内容,以及侵害配偶权所应当承担的责任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确立“配偶权”,保障夫妻权益的落实与实施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9.
配偶权初探     
婚姻法的修改,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围绕着配偶权、离婚标准,婚内强奸以及制裁第三者等热点问题,社会各界各陈其词,莫衷一是,婚姻法修改草案也因此几易其稿。修改后的婚姻法,是否要确定配偶权的问题,学者分歧很大。笔者从概念界定、特征、内容、配偶权侵权方面对配偶权进行了粗浅的探讨,认为把配偶权概念引入婚姻法有利于制裁破坏婚姻关系的侵权行为,为受害者寻求司法救济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10.
配偶权是一种身份权,是指夫妻双方因结婚、基于配偶身份而享有或承担的特殊权利义务的统称。配偶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  相似文献   

11.
配偶权是夫妻双方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身份权,但在我国配偶权是一项存在争议的权利,立法并未完全确立配偶权制度。尽管配偶权及其民法保护的立法精神在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中得到一定的体现,但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明确规定配偶权及完整的保护机制,在时下颇为敏感却又司空见惯的"第三者"插足他人家庭与配偶一方通奸案件中表现的尤为明显。因此对配偶权在理论上进一步探讨,分析"第三者插足"对其侵害和应承担的责任,对衡平当事人的利益和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有序都是极为有利的,也是极为必要的。  相似文献   

12.
完善我国的配偶权保护制度,应明确规定配偶权依据婚姻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具体内容,如同居权、生育权、忠实请求权、日常家事代理权、姓名权、协助权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完善配偶权中最为核心的同居权和忠实请求权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3.
试论配偶权     
我国《婚姻法》由于受历史条件的局限,对配偶权的规定过于简单、笼统,并且在我国配偶权尚属一项存有争议的权利,立法上并未完全确立配偶权保护制度。但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却提出了保护配偶权的问题,其中以第三者插足他人家庭,与配偶一方通奸案件表现得尤为明显。因此,有必要对配偶权问题进一步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4.
配偶的理论研究及其立法阐述曾是我国婚姻法学界倍受关注的热点问题 ,建立完备的配偶权立法体系及其民法救济在新世纪是我国婚姻立法的一个中心内容  相似文献   

15.
16.
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带来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人民生活的大大改善,也带来了高度发展的金钱物质关系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强烈震憾和冲击,传统夫妻关系的唯一性和排他性已经并将继续受到挑战,那么法律作为一种主要的社会行为规范将作何定位。  相似文献   

17.
论侵害商誉权及其法律救济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商誉权是商誉主体依法对其创造的商誉享有的专有权和享有商誉不受侵害的权利。侵害商誉权是一种独特的侵权类型,表现在:侵害商誉权的客体是法律保护的商誉;侵害行为表现形式多样;侵权人大多是被侵权人的竞争对手;侵害后果有其特殊性。针对这一特别的侵权类型,笔者建议通过两个途径来救济其损害:确立商誉权的法律地位,用直接保护方式保护商誉权;全方位地依法确认、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8.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已初步建立,该制度对于抚慰受害方,惩戒过错方,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但由于立法上的不足,导致该制度还存在较大的缺陷,不利于对受害方合法权益的充分保护,仍需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对我国建国后配偶权立法进行概述,认为当前配偶权的立法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规定过于简单、笼统,尤其缺乏对婚姻内部夫妻间基于配偶身份所产生的特殊权利义务的规定;二是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三是《民法通则》就人格权与身份权的规定存在明显不协调,不利于配偶权的保护。在此基础上,就配偶权中的计划生育权、同居权、互相忠实权、家事代理权、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五个方面的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0.
配偶权的侵权及其民法救济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根据侵害配偶权的侵害方主体来源的不同 ,侵害配偶权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外部侵权型和内部侵权型。两种类型的侵权行为的民法救济方式各不相同 ,受害方可以根据不同的类型 ,请求给予民事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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