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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刑法>第17条第2款对未成年人相对负刑事责任范围的规定容易让人将未成年人所犯罪名理解成狭义的范围.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合法、合理地探求其应有的含义.该条款规定的八种犯罪应该理解为是指具体的罪名.在这八种犯罪中",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应该包括其他罪名的犯罪中包含或隐含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结果的犯罪;"强奸罪"应该包括刑法分则其他条文中规定的"强奸"或"奸淫"行为;"抢劫罪"应当包括三种转化型的抢劫罪;"贩卖毒品罪"不包括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罪;"投毒罪"应当包括修正后的投放危险物质罪.不能将这法定的八种犯罪限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该条款可以增设一些其他严重的犯罪.  相似文献   

2.
在政治课教学中 ,我发现许多中学生有这样一种错误的认识 ,即中学生犯罪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澄清这个问题 ,不仅有利于青少年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 ,而且对抑制当前青少年犯罪率的不断上升 ,保障社会稳定 ,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诚然 ,当前在校的中学生年龄大都在 1 4岁至 1 8周岁之间 ,属未成年人。我国刑法针对未成年人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给予了特殊的保护。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犯罪 ,给予了明确的规定。第一 ,1 4周岁以下 ,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时期 ,这一时期的未成…  相似文献   

3.
未成年人作为我国历来高度加以保护的特殊群体,除享有一般主体享有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一些特殊权利:(1)刑事豁免权。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必要时由政府收容教养。(2)受刑事处罚时,享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权利。《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明文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相似文献   

4.
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与刑罚正当性原则,《刑法修正案(十一)》所增设的低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条款应当采取“最严解释”立场。在实体条件方面,对低龄未成年人的刑事追诉必须满足“特定罪名+特别罪量”标准;在程序方面,核准活动应当采取逐级审查方式并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辩护权。  相似文献   

5.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条共有三款,第一款规定了什么是正当防卫及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内容,第二款则明确了什么是防卫过当及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的内容。第三款则是防卫过当的例外。相对于旧刑法而言,修改后的刑法增加了什么是正当防卫行为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并扩大了正当防卫的内涵;修改了防卫过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15、我国刑法是如何解决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问题的?提示:〔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要求回答我国刑法对于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问题有何规定,当然应当有必要的理论归纳.〕①刑事责任年龄是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参考国际上的立法例而作出的.刑法第十四条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a.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岁;b.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c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不满十四岁;  相似文献   

7.
本文就"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新规定出台的时代背景、适用的年龄条件、适用的罪行条件、适用的程序条件等方面进行解读,帮助广大思政教师深度把握和精准理解该新规定。  相似文献   

8.
关于我国法律对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的适用在刑事理论界和实务界存有不少争议。有人认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这一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却也越来越不适应现实社会的发展需要,但这一观点只是粗暴的转移焦点,应把重点放在如何从根源上降低青少年犯罪率上,其次,关于规定中八种情形的性质的相关争议和定罪规则一直没有达成合意,综合“罪名说”和“犯罪行为说”的优缺点,规范的“犯罪行为说”最具现实适用意义,最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对转化型抢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但要对抢劫枪支、弹药等类似抢劫行为承担责任,并且不必修改现行法律规定中的“投毒罪”为“投放危险物质罪”。  相似文献   

9.
青少年犯罪在我国不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概念,而是犯罪学研究及现实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概念.青少年犯罪泛指青少年这一特殊主体所实施的犯罪,亦即主体由儿童向成年过渡这个特定年龄段,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实施的各种犯罪的统称.<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国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是指己年满十四周岁至未满二十五周岁的人触犯了刑事法律而应受到法律规定处罚的行为.  相似文献   

10.
编辑同志: 我的儿子已满14周岁,正在上初中二年级。前不久,他与社会上几个小青年一起以暴力手段多次抢劫,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现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对我的儿子提起公诉,起诉书中说抢劫数额较大,且情节恶劣,要求法院以抢劫罪追究我儿子的刑事责任。我听人说,我国新《刑法》规定对刚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责令家长严加管教,因为未成年人受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特殊保护。请问检察机关追究我儿子刑事责任的做法是否正确?对一个孩子追究刑事责任,不是毁了他的前程吗?  相似文献   

11.
累犯条款历经数次修改,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又加入了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内容。现在的学界通说以及司法实践都是以实施前罪时的年龄作为排除累犯的时间标准,认为这是符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但是由于97刑法第65条第1款已经存在语法和解释问题,并且从累犯设立的初衷、刑事政策、前科制度的设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跨法适用"的惯常做法上看,97刑法第65条"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理解为行为人实施后罪时不满18周岁。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14岁以下未成年人恶性暴力案件不时出现,引起社会对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讨论。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理论来源,一是年龄与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性,二是未成年人享有特殊保护的权利。但是在尊重不同个体生长发育的差异性、重视社会年龄对刑事责任能力的影响及平等地保护未成年人等方面有所欠缺。总体而言,我国刑法实行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本身是合理的,但是现行具体制度中存在的缺陷需要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我国的法律规定了许多年龄界限,其中有一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创设了未成年人核准追诉程序。这是我国特定社会、实践以及理论背景下的产物,本质是未成年人保护条款,并以公正司法、防止错诉为目的出台。该程序的行为要素为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结果要素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要素为需要综合予以认定的“情节恶劣”。  相似文献   

15.
现行《会计法》对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的刑事责任规定具有多样性,但过于笼统,部分规定也不尽合理.《会计法》中规定的刑事责任和《刑法》的若干规定缺乏有效衔接,后者缺少针对扰乱会计秩序罪的规定.为更好实现《会计法》规定责任的实施效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现行《会计法》和《刑法》予以调整,第一是坚持《会计法》作为经济法部门的属性和定位,强化行政责任,简略规定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第二是在刑法修正案中将扰乱会计秩序的若干行为规定为犯罪,以此健全对会计秩序的保护.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初中生和小学生都是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上,都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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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有相当~部分刑法理论和实务界的同志认为,《刑法》的这一规定确认了“无限防卫权”,认为“无限防卫作为新刑法的一项重要立法成果被载入史册,它不仅标志着我国立法工作者对正当防卫认识的进一步提高,同时也将我国刑事立法水平推向一个崭新的高度。”①而另一些同志则认为“不能说刑法第二十条第3款的规定等于有限地承认无限防卫,更不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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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在县城长途汽车站旁租了一间店铺,经营手机销售与维修业务。2005年3月的一天,小偷撬开店铺的后窗行窃,被我当场抓住并扭送到公安机关。民警以其年龄未满14周岁而他的父亲也不愿意管教他为由(他的母亲已经去世),只将他训斥几句就释放了。然而后来有一天夜里,我的店铺后窗再次被撬,财物再次被盗。请问,如果证实此案还是上次那个未成年人所为,我的损失应该由谁赔偿?读者李冰李冰同志: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公民对其所实施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免予…  相似文献   

19.
当前我国犯罪人的低龄化趋势日益凸显。刑事责任年龄的降低在惩罚罪错未成年人的同时,也对通过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现行教学体系存在刑法教育的缺位问题。“道德与法治”课程应当坚持“法教结合”,抓住8-12周岁学生的“关键萌发期”,在教学安排中更加凸显“刑法要素”。同时,该课程与刑法教育具有培养法治观念的共同目标,二者共同的教育对象具备相应的认识能力,教学内容又能够彼此衔接。为了更好地解决该问题,在理论上重梳刑法教育逻辑,在实践上构建系统性教学模型,将有助于将刑法观念的培育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20.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9年2月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七)》第8条中增加规定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犯罪,旨在惩处这种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斟酌本条规定,其罪名确定、组织行为、行为对象、行为目的以及司法认定中都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探究并厘清这些问题,有助于正确适用刑法,解决本罪的定性处罚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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