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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在中国诉美国钢铝产品特定措施案(DS544)中,美国适用GA T T1994第二十一条安全例外条款是否合法和正当的问题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WTO成员方适用G A T T 1994安全例外条款是否符合条款内含的应然限制是判别此适用行为是否合法和正当的关键.各成员方对G A T T 1994安全例外条款的限制性适用基准尚存分歧与争议,GATT1994安全例外条款适用的应然限制的廓清成为WTO争端解决机构和国际经济法学界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不适用死刑;刑法第49条未排除未成年犯适用无期徒刑的可能,而根据刑法第17条第3款“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未成年犯则不宜适用无期徒刑;未成年犯能够适用管制刑,但在实践中应当严格加以限制。  相似文献   

3.
(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BBiG)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5年4月11日版)(接上期)第六节利益代表第51条利益代表第1款如受教育者经常至少5人同在学校职业教育和企业职业教育(见第2条第1款第3点)以外的一个职业教育机构接受其职业实践教育,且其既不具备企业章程法第7条规定的企业监事会及该法第60条规定的青少年与受教育者代表机构的选举权,也不具备社会福利法典第九部第36条规定的合作代表机构(即企业外受教育者)的选举权,则其可选举一个特别的利益代表机构。第2款第1款不适用于宗教团体所属的职业教育场所及其他职业教育场所,如其已采取类似的内部的等值规定。第52条条例制定授权联邦教育和研…  相似文献   

4.
保险诈骗罪的概念应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目的性要件,取消犯罪主体的特殊限制。第198条第1款第1、第2项,应增加"以其他方式利用保险合同关系骗取保险金的"这一概括性规定作为第6项。第198条第2款骗取保险金未达到数额较大的,不存在数罪并罚的问题;骗取保险金达到数额较大并得逞的,应实行并罚而不择一重罪处断;实施了数额较大的保险诈骗行为虽未能得逞的,应当数罪并罚;未能、未来得及或没有实施诈骗行为的,不适用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罪名的规定,刑法第385条和第388条的罪名均确定为受贿罪。虽然这两条的罪名均是受贿罪,主体、客体、主观都相同,但两者客观有所区别。第385条的受贿罪对职务之便的利用是直接的,而且只要为请托人谋取了利益即构罪。第388条的受贿罪对职务之便的利用则是间接的,而且必须为请托人谋取的是非法利益。  相似文献   

6.
淡化(Dilution)的英文原意为“稀释”,驰名商标淡化则是指无权使用人在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标识,利用驰名商标的商业信誉推销自己的商品,从而冲淡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损其内在价值及识别作用的行为。对淡化的概念,《美国联邦商标反淡化法》的表述比较具有代表性。该法将淡化定义为“减少、削弱驰名商标对其商品或服务的识别性和显著性能力的行为,不管在驰名商标所有人与他人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或者存在混淆和误解或欺骗的可能性”。对驰名商标进行反淡化保护,是要禁止在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上使用驰名商标的行为,但并非任何此行为都构成对驰名商标的淡化,如Trips协议第16条第3款要求这种行为“会暗示该商品或服务与注册商标所有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可能因此受损”。对驰名商标淡化问题的研究,在我国理论界引起了学者们的高度重视。上世纪90年代以来,已有多篇论文发表,不少的学术专著对此问题也有所涉及。通过借鉴国外相对成熟的淡化理论,我国学者对驰名商标的淡化研究取得了一些成绩,在某些问题上达成了一定的共识,普遍认为淡化理论能够起到对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目的。但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具体运用这一理论...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主要"立法目的"在于统一司法适用,标志着中国案例指导制度初步建立。《规定》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是其核心,指导性案例的应当参照是指在确定为类似案件的前提下,分别情况对于指导性案例的遵照、仿照和参考。在当前制度条件下,为了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在我国统一司法适用、宣传法制等作用,应当利用法院的内部制度。在我国建立了完备的关于指导性案例的相关制度的时候,再明确赋予指导性案例以法律强制力。  相似文献   

8.
对于价格不明合同的价格确定问题,我国新合同法和各国民商法的规定,在许多情况下无法适用,出现了立法上的缺漏,造成了实务上的无法可依,建议对新合同法第62条作三点补充解释:1.没有相同产品的,可依争议产品之同类产品或者近似产品在合同订立时履行地市场类似交易中的正常销售价为可比价,确定争议产品的公平价格;2.争议产品之同类产品,在合同订立时的履行地市场未曾销售或者虽有销售,但销售数量、价格,不能作为公平价格进行比较的,可依该同类产品在适当的其他地区正常销售时的可比价格确定争议产品的公平价格;3.如果上述规定均不宜适用,可以争议产品之同类产品或者争议产品本身的生产成本加税费、合理利润和其他费用之和为其公平价格。  相似文献   

9.
《民法典》第416条与第807条分别规定的货款优先权与工程款受偿权均有优先受偿的属性。当二者竞存且建设工程款无法清偿全部债权时,我国立法对二者的优先顺位暂无规定。权利的本质是法律所保护的利益,货款优先权与工程款受偿权实际上都在保护生存利益与商业利益。根据利益位阶理论,保护的利益相同,利益位阶也相同,法律应给予同等保护。当建设工程款不足以清偿全部价款时,货款优先权与工程款受偿权可依据债权比例确定受偿规则。  相似文献   

10.
法官可以对法律问题作积极地阐明,但是,当事人对法官适用法律的任何决定,都有权进行辩论,否则,就会造成法律适用的裁判突袭。出于防止突袭性裁判的需要,《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10项的解释与适用,应当涵盖裁判文书与辩论内容相脱节的情形。  相似文献   

11.
高等教育的公平与效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平和效益是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对矛盾范畴.随着高等教育向大众化方向的发展,必然会触及到教育的公平和效益问题.总的来看,影响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益的因素主要有:高等学校的入学制度、基础教育的现状、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高等学校的空间布局等.要协调好二者关系,应该在质量效益首先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力争去实现公平.  相似文献   

12.
不同利益群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是不同的。能否正确处理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正确处理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进一步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生产力发展,深化制度变革,通过建立利益教育机制、引导机制、约束机制和保障机制、完善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的协调机制,力争让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能够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得到实惠或利益,并且使这种利益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增强或增加,以最终实现邓小平所倡导的共同富裕的社会目标。  相似文献   

13.
孔子虽然算不上伟大的经济学家,但凭借他所创立的儒家学派的地位和影响,其有关经济问题的论述不容忽视。孔子最重要的经济思想就是他的"义利观",他从"以义生利"和"见利忘义"两个方面对义、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强调"利"的获取必须以"义"作为原则,这样将两者关系最终归结为贵义贱利论。  相似文献   

14.
可保利益原则对人效力及被保险人概念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保险法中被保险人概念过于模糊 ,且对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中的被保险人概念统一定义的模式缺乏逻辑和实践的支撑 ,应当修改。可区分定义为 :财产保险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上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享有人 ;人身保险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上被作为保险标的的生命或身体的所有人。现行法关于可保利益原则的规定亦是不妥当的。可具体修改为 :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在承保危险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是保险金给付请求权行使的条件 ;人身保险中 ,受益人的指定以必须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为原则 ,并附加部分例外。  相似文献   

15.
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对于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标的物所生孳息的归属问题,以当事人约定优先;如当事人无约定,则应对此进行法律解释.根据法律规定,法定孳息应由买受人取得,但对天然孳息的归属问题存在争议.在保留买卖中,保留所有权的条款使得动产标的物占有被移转的同时不发生所有权的变动,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条与第三百二十一条(原合同...  相似文献   

16.
当合同明确地要使第三人或第三方受益时,如果违反合同,第三方受益人有权起诉,附带受益人也得益于合同的履行,但是,合同当事人本意不是要给受益人利益,这种附带受益人无权就合同起诉,转让是转让人把合同的利益转让受让人,只要是明确地表示了转让的意思,转让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一定有对价,履行的权利是可以转让的,除非转让增加了履行的负担,或合同的履行水及私人服务和履行人信用时,合同项下的履行义务,如果不涉及个人技术因素或要由原始合同的当事人来判断履行是否适当,就可以转移给他人履行;是否通知了有关人,不影响转让的成立。  相似文献   

17.
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思想 ,最根本的是党要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思想。从中国共产党“要不要”和“能不能”代表人民群众利益 ,论述了党要始终成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  相似文献   

18.
海牙《国际代理法律适用公约》与我国民法典的制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牙《国际代理法律适用公约》吸收了各国在代理法律适用领域一些较为一致的作法,对各国存在分歧的方面,进行了取舍和调和,兼顾了代理各方的利益,具有很强的合理性,值得我国立法借鉴。我国民法典草案第九编第26条的规定虽然具有一些值得肯定的地方,但也存在明显不足之处,建议对之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19.
从受贿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应为收受型受贿的必备要件的争论及认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应为收受型受贿的客观要件还是主观要件的争议及认定等三个方面层层递近的分析了“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件于认定收受型受贿的必要性、客观性。同时,从刑法原理及刑法解释学的角度,以经过理论完善的新客观说中的许诺说为基准,分析了“他人”与“利益”的基本含义及“为他人谋取利益”客观表现形式,对“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件予以了厘清。  相似文献   

20.
物权法与宪法衔接进一步明确了征收、征用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但由于公共利益内容的抽象性,其适用范围在立法上无法准确地界定,导致实践中将公共利益扩及于非公益用地方面,损害了被征收、征用者的切身利益。在分析不同学者对公共利益界定的基础上,思考出判断土地征收、征用行为是否基于公共利益而为,须从其土地使用者的目的进行考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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