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苏培成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43(4)
正当前,国家语委正在宣传、贯彻国务院批准的《通用规范汉字表》。这时出现了"表外字不类推简化"的杂音。为了分清是非,下面简要回顾一下偏旁推简化的历史:1935年8月21日,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发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324个简体字。在简化方法上,只有个体简化,没有偏旁类推简化。1956年1月13日,国务院公布《汉字简化方案》,收515个简化字和54 相似文献
2.
王志方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2)
《第二次简化方案(草案)》(以下简称“二简”)于1977年12月20日发表。它问世了半年之后,在1978年4月和7月原教育部和中宣部分别发出通知,说明这批简化字不够成熟,宣布停止使用“二简”中第一表的简化字。但是,这个草案并没有被废止。在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发出通知,正式宣布废止“二简”,立刻停止使用“二简”中的简化字。“二简”自 相似文献
3.
人们写汉字时,常常用“类推”之法,如“言”字旁、“鱼”字旁、“车”字旁、“马”字旁,或有些字如“车”、“马”、“虑”、“审”等作为某个繁体字的一部分时,即使这些字不见于“简化字表”,也可“类推简化”。但这种“类推简化”之法,不能无限制地任意运用。比如,某些异体字已被废除,我们就不要据这被废除的异体字再来类推简化,如“踪影”的踪有个异体 相似文献
4.
5.
苏培成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4,(5):1-3
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和《〈通用规范汉字表〉说明》里没有废止《简化字总表》的说法,也没有“表外字不再类推”的内容。由教育部语信司组编的《〈通用规范汉字表〉解读》一书宣布废止《简化字总表》并提出“表外字不再类推”的论断。《〈通用规范汉字表〉解读》是辅导材料,不是政府文件,它没有权力宣布废止《简化字总表》。《简化字总表》没有废,也废不了,"表外字不再类推"必然造成汉字文本繁简混用,严重影响汉语规范化。 相似文献
6.
7.
一简多繁字,指一个简化字简化几个繁体字;不包括上面讲过的有的代替字代替几个繁体字[如“干(乾斡)”]和代替字也同时简化[如“须(须鬃)”]的情况。下面按照《总表》出现的顺序排列。 相似文献
8.
易农 《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92,(2)
何谓错别字?常见的说法是:笔画结构写得不合标准,写得不成字的为错字;把该用甲字而错用了乙字的为别字。总之,不符合规范化、标准化的字都应为算作错别字。目前,文字使用不规范的情况还相当严重,其原因涉及诸多方面,本文仅对中专学生写错别字的原因进行一定的分析,提出纠正错别字的“三难”与对策。一、汉字笔画繁多,结构复杂,形、音、义之间的关系错综。汉字与拼音文字比较,其笔画繁多,居世界之首位。从《简化字总表》一、二表来看,原有的繁体字平均十六笔,简化后降为八笔。将简化偏旁类推,也只简化二千多字,还有很多没有简化的字。在《新华字典》里还有大量笔画都在十二画以上的字。因此,写 相似文献
9.
10.
吴海发 《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97,(11)
党字,黨字,都是姓,作为姓氏的“党”,不是黨字的简化。《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第251页,把作为姓氏的党当作黨的简化字处理,似欠恰当。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简化宇总表》,只规定“党”是黨的简化字,没有规定“黨”和作为姓氏的“党”能通用。作为姓氏的党,不能与黨合二 相似文献
11.
简化字的简化方法有取同音代替的方法。如“鬱鬱葱葱”、“沈鬱”的“鬱”笔画太繁, 取同音字“郁(主要用于姓氏)”代替。类似的又如:“豐”取“丰”代替,“嚮”取“向”代替, “幾”取“几”代替,“繋”取“系”代替,“後”取“后”代替,“臺”取“台”代替,“築”取“筑”代替,“蔔”取“卜”代替……简化方法中采用古字、利用草书楷化等方法也有兼取同音代替方法的。前者如“雲”简化作“云”(“云”是“雲”的古字,又长期借作“人云亦云”、“子曰诗云”的“云”),“無”简化作“无”;后者如“髮”简化作“发(‘發’的草书楷化)”。使用电脑以来,简便的同音代替却遇到了麻烦。如“云”作繁简转换时,不但把天上的“云”繁化作“雲”,连“人云亦云”、“子曰诗云”的“云”也一概转换为“雲”。类似的又如: 相似文献
12.
13.
党怀兴 《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报》1999,(3)
汉字发展演变的规律历来只认为是由繁趋简,即简化。实际上由简到繁的“繁化”是另一条发展规律。大量的形声字、分化字就是用“繁化”(主要是增加偏旁)方法创造的。汉字的“简化”、“繁化”都受制于语言文字的社会化、明晰化、区别化原则。 相似文献
14.
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就是:簡化汉字,推广普通括,制定和推行汉語拼音方案。第一是簡化汉字。“汉字簡化方案”是1956年1月由国务院公布的。这个方案包含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即汉字简化第一表,包含230个簡字,从方案公布的时候起即巳通用。第二部分即汉字簡化第二表,包含285个簡字,其中的95个簡字巳从1956年6月起开始試用。第三部分即汉字偏旁簡化表,包含54个簡化偏旁,已有30个根据这个表类推出来的簡字从方案公布的时候起开既試用。以上三項合計,現在报刊上使用的简字一共有355个。方案公布后,两年来,簡字已經在报紙、刊物、課本和一肌书籍上普遍采用,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大家称便,特别是对初学文字的儿童和成人的确做了一件很大的好事。河南一位老师向小学生 相似文献
15.
16.
17.
陈仕益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1998,(4)
在对《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的3500字作形体分析时,笔者发现其中的形声字有一些特殊偏旁和特殊结构需要提出来说一说.一、形声字的特殊偏旁(一)不成字的偏旁在一般情况下,形声字的偏旁都是能够单独使用的字.比如“爸”、“妈”的偏旁“父”、“巴”、“女’、“马”就是这样.但形声字“牵”中就有不能单用、不成字的偏旁.“牵”小篆作(?),《说文》:“牵,引而前也.从牛,几象引牛之(?)也.玄声.”拉着牛绳牵走牛就是“牵”.在这个合体字的三个构件中,“牛”、“玄”都是可以单用的字,但象一根牛绳的那一个构件就不能单用、不成字.(二)不标音的声旁 相似文献
18.
李义琳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3)
“陕”的繁体字作“陕”,“宽”的繁体字作“宽”……这些简化字与繁体字对应不工整。为了提高文字运用的规范化水平 ,该文将《简化字总表》的类推简化字中几组繁简字对应不工整的字摘出略加评述 ,以加深对繁简字对应的准确认识 ,帮助人们准确掌握汉字的繁简对应 ,既写规范的简化字 ,也正确辨认相应的繁体字 相似文献
19.
李海明 《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84,(8)
蔡元培先生的《图画》一文(初级中学语文课本第三册第二十九课)中,有这么一句:“近三世纪则学校大备,画人夥颐,而标新领异之才亦时出于其问焉。”“夥颐”,课本误作“伙颐”。查字典和词典“夥颐”的“夥”都不简化作“伙”。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的《简化字总表·说明》,有“作多解的夥不简化”一 相似文献
20.
2003年新版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必修)《语文》第一册重新把《简化字总表》作为附录编写在课文的后面,这是宣传贯彻《语言文字法》等语文法规的重要措施,同时也为广大高中生规范使用简化字和了解与简化字相对应的繁体字提供了一份不易查找的资料。可是,该册教科书(江苏徐州新华印刷厂印装)附录的《简化字总表》第三表中把繁体字“陕”不可思议地印成了“”,生造出一个本不存在的“”字。繁体字“陕”的声旁是“”(shǎn),汉语字典都一致确认这一形体,原版的《简化字总表》第三表也确认这一形体。既然如此,为什么会发生上述差错呢?1郾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