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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中学生处于未成年的受教育阶段,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在所难免,而有极少数班主任遇到犯这错那错的学生,要么体罚,变相体罚,要么束手无策。那么,到底怎样做才能既不体罚学生,又能使之受到教育从而不犯或少犯错误呢?笔者的做法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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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云晓先生说过:“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可似乎我们的社会要么崇尚“虎爸”“狼妈”,要么只提“赏识”却不提“惩罚”。作为一名教师笔者深刻地感受到若不对学生进行任何惩罚,就等于放任学生的不良行为发展,这不符合为人师者的道德标准;若进行惩罚,又怕被扣上“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的帽子,为此背负连带责任,教师只能纠结着偷偷地罚。 相似文献
3.
个别谈话是批评教育学生的有效方式,看似人人都会,但要进行一次有实效的成功谈话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经常看到有些教师声嘶力竭地批评教育学生,学生却表情木然、无动于衷,结果是教师要么祭出“体罚”这一法宝。要么失望之余、放任自流……显然,这样的教育是失败的。那么,教师究竟要怎样才能走进学生的心灵深处、提高谈话教育的实效呢?笔者以为首先教师要摆正位置,二要讲究技巧,三要把学生看作天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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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教育方式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教育手段.一般来讲,体罚是指教师为达到某种教育目的,使用各种手段对学生身体施加惩罚,使学生身心受到损伤的一种教育方式.体罚是教师合法教育惩戒权的不当行使.体罚分为体罚和变相体罚两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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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颁布的多部教育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但在教育理论和实践中,对什么是体罚和变相体罚,一直存在模糊的认识,从而导致部分教师仍继续犯体罚学生的错误,而另一部分教师又不敢大胆地管学生,甚至放任学生,降低自己工作的责任心。所以,必须明确处罚、体罚、直接体罚、间接体罚(变相体罚)以及侮辱学生人格的处罚等概念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同时,还必须明确,禁止教师体罚学生是教育发展和人类进步的要求,以杜绝中小学教师的体罚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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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大明 《新课程导学(上)》2010,(1):14-14,37
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问题,是全社会所关注的问题,教育部门强调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在生活中,各种媒体关于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问题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各级教育部门也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教育工作者在教育学生上不知如何入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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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利军 《雅安教育学院学报》1998,(2):27-27
在今天的校园内,体罚学生的现象并不罕见。虽然有教育法规,但信奉体罚的教师却认为体罚是教育差生、整治坏学生的法宝。而教育部门的领导苦于学生难教,也睁只眼闭只眼。体罚不禁,素质教育、校园文明都是空话,是该大声疾呼教育走出体罚怪圈的时候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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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不可回避——体罚的危害及对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多少世纪以来,体罚作为权威的象征,几乎被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教师视为制服学生的法宝。但是,随着教育民主化运动的开展,绝大多数国家已明令禁止体罚了。1952年,我国教育部就已发布了禁止对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指示。一些法律法规,如《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但是在我国的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并没有因为宣布它非法而消失,甚至还愈演愈烈。这将严重影响教育方针的贯彻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同时,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社会、学校、学生带来极大的危害。因此,我们有必要就学校中教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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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中小学教育实践中不仅普遍存在,而且被错误地认为是开展教育的一种重要手段.这不仅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学生良好的个体社会化形成,而且损害了教师和学校的形象.教师在选择体罚学生的对象及体罚的形式时,表现出明显的社会倾向性,被罚学生间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年龄差异及家庭背景差异.体罚不具有教育作用,应通过完善教育制度、提高教师素质、规范教学行为等手段杜绝教育体罚现象的发生,为学生营造和谐的学习环境和成长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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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体罚已成为教育“焦点之一”,剖析的角度也是多样的:社会学分析传统文化影响下教师固守体罚的原因;心理学探讨教师体罚学生的心理成因及体罚对学生身心的影响;教育学质疑教师的教育素养及寻求避免体罚的策略与方法;经济学分析体罚的效果。本文尝试借助身体社会学视角重新探讨体罚背后的原因,以拓展对体罚的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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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小学中存在的体罚现象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存在的体罚现象,是近年来社会上关注的问题之一。尽管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但并没有引起某些教育工作者的足够重视和警戒。因此,体罚和侮辱学生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且花样繁多。体罚学生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它将严重地影响教育方针的贯彻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因此,我们有必要就学校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危害、性质、责任、原因及纠正措施进行研究和探讨,以加速依法治教的进程。 一、体罚现象的危害性 对学生进行体罚有着极大的危害。一方面学校和教师对学生实施体罚,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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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体罚除了指损害受教育者的人格尊严和肌体健康的手段外,还包括以教育为名行体罚之实的变相体罚,即间接使学生感到肉体痛苦的做法,如罚站,罚劳动,罚抄作业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明文规定:“禁止侮辱、殴打老师,禁止体罚学生。”对于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随意剥夺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受教育权主要是指:学生有权参加学校为实现教育目的而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而不得任意剥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或仅因学生违纪就采取停学、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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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激励教育"成为了我们教育的亮点和主流,而与此同时,惩戒似乎成了教师不敢触及的"高压线",唯恐被冠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之名。很多媒体对因体罚学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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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但中小学校中的体罚现象仍然广泛地存在.这反映出体罚之存在有其必然性,难以通过外在的法律加以消除.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教育决策机关能够运用法律对学校体罚加以规范,那么体罚可以成为一种特殊的教育手段,同时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本文主要阐述学校体罚教育规范化的意义及其措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