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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并未引入部分外观设计保护制度,但调研结果显示,随着国内设计水平的提高和企业的发展,国内申请人对部分外观设计的保护已经存在一定需求。是否适时引入部分外观设计保护制度,成为我国外观设计保护领域亟待研究的课题。本文从部分外观设计保护的需求、相关法律法规的适应性调整与实务操作三个方面,对我国引入部分外观设计保护制度的可行性进行了初步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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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外观设计专利权易于与著作权等其他知识产权发生竞合与冲突。伴随着我国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对实用艺术作品将给与明确保护,上述权利竞合与冲突问题将日益严重。同时,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之间亦存在着保护期限、侵权构成要件等方面的差别,需要在权利客体方面有所区分。综观美国、英国、德国和法国的法律经验,只有法国给予完全重叠的保护之外,其他国家均在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权利客体方面与著作权加以区分。立足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关系的法理分析和政策分析,完善我国外观设计保护客体的审查制度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所在。本文通过概括式和列举式两种方式,给出完善我国外观设计客体审查的建议,提出根据产品属性和实用性划定实用艺术作品外观设计的边界,对于画作、书法、艺术品等纯属著作权法保护的智力成果,不应当属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客体。建议针对会落入实用艺术作品范畴的,尽量避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除非其在实用功能以及形状结构上有了新的创造,同时建议初步审查中增加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三款的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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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种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主体、客体、内容三个条件才能成立。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客体是什么,实乃我国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然而在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实践中我们发现,许多当事人乃至资深专利代理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仍存在诸多的误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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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分析主要国家与本国优先权相关联的外观设计制度入手,提出了我国缺少外观设计本国优先权制度所产生的问题,并从相似外观设计、加入《海牙协定》、与实用新型保护客体交叉等三个方面充分阐释了我国设立外观设计本国优先权制度的必要性,以期为我国优先权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性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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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纪念品产业作为一项高附加值产业,已经越来越多地被我国旅游产业所重视。本文根据我国旅游纪念品市场的发展现状,综合分析我国旅游纪念品外观设计专利发展与保护中所面临的问题,结合旅游纪念品的发展趋势,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旅游纪念品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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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很多国家或地区都保护部分外观设计,但各国家或地区在法律规定、保护范围、具体要求等方面各有不同。本文以美国、日本、韩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对部分外观设计保护制度的历史沿革、保护范围等为基础,对当前部分外观设计制度在上述国家或地区的发展状况进行了归纳分析,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对部分外观设计的保护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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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人们逐步意识到专利保护制度的成熟与完善对知识经济的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其中,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因其独特的价值也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由于外观设计专利投入少、见效快、权利获得便捷、价值可观,所以企业和个人申报的积极性较高。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在我国仅仅实施了20余年,但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数量却在世界上名列前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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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年来电子科技的浪潮式发展,对于GUI(Graphical User Interface用户图形界面)外观设计保护的呼声愈发高涨。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第六十八号令》中纳入GUI外观设计保护范围之后,2017年12月,被誉为国内用户图形界面第一案的"360公司诉江民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尘埃落定。在法律实践中,体现着对GUI外观设计的思考。面对GUI外观设计保护,从用户图形的起源说起,对世界上主要国家的不同保护制度进行归纳,并结合学界对于GUI外观设计的不同看法,探析未来我国在用户图形界面外观设计中的方向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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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3年世界知识产权指标》显示,中国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数量领先于其他国家和地区。伴随着申请数量的急剧增长,进一步完善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需求也随之变得更为强烈。在诸多有待研究以及解决的问题中,业界对产品部分外观设计保护的争论特别突出。本文围绕部分外观设计如何在中国进行变通申请保护的问题进行探讨,例如享受优先权日、合理撰写设计要点和利用相似外观设计合案申请制度,以尝试对部分外观设计进行最大限度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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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制度旨在通过保护产品设计创新推动产品的良性竞争。随着技术的发展,电子产品的创新设计越来越多地表现在显示屏幕上,图形用户界面已经变得和产品的造型设计同等重要。目前我国尚未对图形用户界面给予专利保护。本文通过分析图形用户界面的发展现状、国外相关保护制度以及我国的实际保护需求,研究了我国对图形用户界面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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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讨论本案应该澄清以下3方面问题.
1.外观设计保护什么
根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由此可见,外观设计保护的要素是产品的形状或产品的图案.产品的色彩是一个附加特征,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设计,但是,它与产品的形状或产品的图案相结合则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特征要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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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著名手机厂商黑莓公司诉Typo Products LLC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一案引起广泛热议。本文对涉案的部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权过程以及该侵权案件进行了介绍与分析,提出建立部分外观设计保护制度是我国外观设计制度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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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20年《专利法》修改明确了局部外观设计的可专利性地位,但是局部外观设计的保护与我国外观设计近似性判断的基本方式“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存在一定矛盾,有必要就“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做出适当调整。借鉴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局部外观设计保护制度相对成熟的域外国家的经验,应对“整体观察、综合判断”进行观念上的调整,将整体比对的重心回归外观设计本身;与产品相关的因素仍然应予考量,但是应当根据局部外观设计与所应用产品之间的关系(特定性或通用性)对产品相关因素的权重做出不同衡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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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我国乘用车整车外观设计专利授权量的现状分析入手,回顾了我国自主品牌汽车整车设计的发展历程,探讨了我国汽车整车外观设计的保护现状及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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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和商标属于两个不同的知识产权范畴.但是.外观设计并非不能用商标进行能够保护.本文从两种制度的保护条件入手,通过相关案例,以商标法的角度审视外观设计,分析将其纳入商标保护可能涉及功能性、显著性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