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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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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章通过对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实践的分析,探讨了界定重大事项的概念、范围的一些基本原则,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程序进行了分析,对如何处理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与党委的决策权、政府的行政决策权、两院的司法权的关系提出了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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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通过对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实践的分析,探讨了界定重大事项的概念、范围的一些基本原则,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程序进行了分析,对如何处理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与党委的决策权、政府的行政决策权、两院的司法权的关系提出了意见。  相似文献   

3.
在依法治国过程中 ,地方人大常委会现阶段增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合法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的关键在于科学细化重大事项 ,妥善处理重大权力关系 ,依法确保重大事项决定质量 ,有效监督重大事项规定的执行。  相似文献   

4.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有必要运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程度的三条衡量标准,分析和评价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0年的实践。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从以下六个方面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行使立法权;合理界定和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敢于和善于行使监督权;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人大代表应忠实履行职责。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存法律将高校法律地位主要定位为民事主体,仅在学位授予活动中是行政主体,这一界定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在分析国家权力社会化、高校体制改革引起高校法律地位变化的内外因及当今我国高校所具有的法律特征的基础上,笔者认为,高校在行使教育权时其身份是行政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其身份是民事主体.  相似文献   

6.
:决定权是表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性质。地位的一项重要职权。随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法治进程中主体、主导作用的凸现,有必要依法规范其行使决定权的程序。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决定权应遵循辅助性、实质性、保障性三个程序。决定权的运作是一个动态过程,它需要人大及其常委会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并保证决定的执行达到行使决定权的终极目的,这一过程即保障性程序。  相似文献   

7.
通过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实践运行的类型化分析可以发现,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行宪法赋予的重大事项决定权,自主作出了大量关涉人民根本利益、改革发展大局的重大决定。相比之下,省级人大常委会在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不够理想,除完成一些法定的例行性决定外,自主作出重大事项的决定较少。究其原因,既与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概念不明晰,人大理论研究和制度实践中对此出现不同甚至对立的声音有关,又与较长时期以来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政策基础不足有关,需要给予明晰和补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支持和保障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充分履行,实践效果十分明显。为更好的发挥这一制度的作用,需要认真理顺和协调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与党委决策权、政府决定权的关系,而符合实际且可行的解决路径是建立起"党的全面领导下的‘党委建议—人大议决—政府施行—人大监督’"模式。  相似文献   

8.
在对行政主体进行研究时,我们应界定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归属和行政主体的判断标准这两大问题,并应对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及公立高等学校等组织的法律地位进行明确。《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中已经将一些实质上行使了部分行政权的社会组织的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中,这为我们界定行政主体的含义提供了依据。  相似文献   

9.
高校信息公开决定权的实质是在法律层面对高校自主权的进一步强化,其目的在于保障高校自治。高校信息公开决定权存在于高校工作的不同领域,但其行使应以学术自由为界限。为保障权力合法、有效行使,应对《高校信息公开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进行修正。  相似文献   

10.
高等学校是我国事业单位法人,属于法律法规授权行使部分行政职能的授权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民事主体三重身份。正确界定高等学校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有助于加强对高等学校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高等学校的管理行为和服务行为,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法律救济,构建和谐校园,促进校园管理法治化。  相似文献   

11.
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是宪法、《地方组织法》赋予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三项重要职权。地方人大设立二十年来,这三项职权得到了有效行使,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种种因素的制约,距法律规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尚有一定距离。实践证明,只有用好决定权,把好“大事”的关,用好任免权、把好“用人”的关,用好监督权,把好“执法”的关,才能真正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这是摆在县级人大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需要我们进行认真探索和理性思考。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高等院校的行政主体地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和法治进程的推进,我国高等院校在法律上的性质与定位已不能涵盖其在当前的独特作用和行为性质。逐渐上升的高校教育管理法律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根本问题在于高校的法律性质与地位模糊不清。明晰高校的行政主体地位,明确界定高校的职能划分,促使其职能行使程序化,是适应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实现教育管理法治化,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13.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多元行使主体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民集体”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否能直接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或集体土地所有权到底由谁来代表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行使,在当前理论界和实践中是个模糊不清的问题,很有必要进行理论探讨和法律界定。目前,农民集体还不是民法上的民事主体,且农民集体内无业务执行机关。笔者认为,应明确界定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多元行使主体:(1)农民集体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为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行使主体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3)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委托代理行使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相似文献   

14.
在国家出资企业公司治理实践中,国有股权行使产生了委托代理经济关系。但学界笼统地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产生的法律关系界定为委托代理关系却是片面的,这给国有股权行使带来了一定的负面效果。通过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存在于国有股权行使各主体间的委托代理经济关系经过法律规范调整形成的是一种复合性法律关系,具体包括代表关系、信托关系和特殊的代理关系,厘清此种复合性法律关系属性对于配置国有股权行使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5.
器官捐献中的自我决定权,是捐献人在充分知悉有关风险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对自己的器官作出捐献与否的决定。捐献人充分的知情权是其前提和保证,撤销捐献则是其重要的内容。本文对器官捐献中自我决定权的主体进行了分析,并对该权利的行使做了简要说明。  相似文献   

16.
法律机制的缺失是联合国维和行动陷于误区的一个重要原因。应该尽快从法律上明确维和行动的性质、原则和职能,理顺行使决定权的关系,加强联合国秘书长的指挥权,建立可靠的各会员国的政治和财政支持,实现冲突各方的真诚合作,从而实现联合国对维和行动更加切实有力的控制,使维和行动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大学生顶岗实习,既是一种实践性教学形式,又是大学生职业发展开端。由于顶岗实习形式多样,新就业形态呈现新变化,实务中存在法律适用的困惑和归责的障碍。为有效保护大学生顶岗实习权益,应准确界定顶岗实习期间大学生的法律地位,多方主体共同施策、共同发力,清晰界定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边界,将新业态、新就业形态的顶岗实习纳入法律规范调整。  相似文献   

18.
高校既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又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作为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高校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行使处分权涉及学生重大权益时,必须遵循行政法治原则,依法行事,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教学、管理秩序。  相似文献   

19.
和谐校园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界定学校的法律地位,成为解决学校与学生诉讼纠纷的关键点。我国现行法律对学校法律地位的界定模糊。结合国内外学者对该问题的主要观点,应明确我国公立学校的行政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20.
防止权力滥用,必须对权力进行限制、规范与监督。加强权利保障,必须建立有效权利救济机制。由于现行法律对高校学生管理权规定不明、界定不清,使得本处于优势地位的高等学校在行使学生管理权时,极易伤害既处于不平等地位的又缺乏有效救济机制的学生权益。因此,对高校学生管理权的性质进行界定、权限进行限制与制约,建立有效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是规范高校学生的管理行为,防止高校学生管理权被滥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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