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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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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物权法》确立了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规范模式。这一规定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通过合意予以规避。在债权形式主义下,不动产登记除了具有转让效力,还具有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基于是否存在第三人,登记推定力可以区隔为证明责任规范和善意取得效力。但是,物权变动模式并不因是否涉及第三人而作不同的处理;否则,债权形式主义与意思主义即失其界限,甚至滑入意思主义的领地。在物权法定原则之下,至少就债权形式主义下的不动产登记而言,不允许当事人以意思自治加以伸缩,司法自由裁量在这一领域亦应保持自制。  相似文献   

2.
在大陆法系国家,以对物权行为理论的不同态度为基础,形成了对债权让与合同性质的不同看法。债权二重让与有让与优先主义、通知优先主义、登记优先主义三种立法模式。比较而言,通知优先主义更优,我国应依此种模式立法。  相似文献   

3.
债权二重让与是指让与人与受让人签订让与合同将债权让与受让人之后,又约定将同一债权再让与第三人的制度.债权二重让与通知系观念通知,债权人或受让人、债务人为通知义务人和相对人.债权让与制度的设立,适应了债权资本化和债权自由流通的要求,有利于市场交易的推进和经济的发展.结合我国合同法的现行规定(通知生效主义),借鉴法、意两国为代表的通知优先主义模式,有助于我国债权二重让与通知效力具体处理模式的构建.  相似文献   

4.
试论我国的物权行为制度——结合我国新物权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物权立法是否采用物权行为制度不应仅受制于理论的逻辑,尚需应有实用的考虑。基于此,新物权法在借鉴各国立法例的基础上,采纳了物权行为理论的区分原则,但并未完全采用德国法上的物权行为理论。在物权变动上,不仅需要作为物权变动原因的合同债权行为,还需要交付或登记的结合,即所谓的债权形式主义立法例。同时考虑到特殊性,例外采用意思主义,以登记或交付作为对抗要件。从总体上着眼,这种立法是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  相似文献   

5.
我国在物权变动上采取的是折衷的债权形式主义,因此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并不像物权形式主义和意思主义一样有着明确的区分,在合同不同效力的情况之下应该如何确定物权是否发生变动及如果合同效力是存在不确定因素时,对于不同的买受人是否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是值得探讨的.  相似文献   

6.
论抵押合同的性质及其与抵押登记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担保法及相关理论把抵押合同视为物权行为,抵押登记视为物权行为的生效要件,这是长期以来的一个误区。我国未来物权立法应采取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基该模式下,抵押合同性质应为债权,抵押登记系独立于抵押合同之外的物权变动要件。对于未经登记的一般动产抵押,并未产生权意义上的抵押权。  相似文献   

7.
一般认为银行的不良债权是监管不严产生的,而新凯恩斯主义认为是高利率诱发的,在经济周期变动中,由于过去宏观经济政策缺乏微观运行基础,不良债权与通货紧缩并存状况,使货币政策无所适从,新凯恩斯主义提出的低利率和信贷配给措施,对当前实施有效的货币政策不无启发。  相似文献   

8.
理论界抑或实务领域对无权处分行为效力的评价一直颇有争议。认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应以处分行为的界定为前提,而物权变动模式的不同又决定了处分行为性质的不同。我国采取债权形式主义,因而处分行为应指以变动物权为合意的债权行为,该行为并不直接导致物权的变动。为保护交易安全,体现无权处分行为与权利瑕疵担保、善意取得制度的结合,应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  相似文献   

9.
物权变动模式研究的是物权的变动需要哪些构成要件的问题。理论界最常见的三种物权变动模式为:物权形式主义模式、债权意思主义模式和债权形式主义模式。中国的物权法理论深受这三种物权变动模式理论的影响,因此要对中国的物权变动理论进行研究,对这三种物权变动模式理论的了解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0.
我国机动车交易物权的变动,在《物权法》出台之前,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第72条和《合同法》第133条。2007年出台《物权法》之后,主要依据就是《物权法》第23条和第24条。但我国《物权法》第24条对于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进行了登记对抗的特殊规定,这使得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机动车交易的物权变动是交付生效还是登记生效认识模糊且争议不断。事实上,自《民法通则》到《合同法》再到《物权法》,我国法律关于机动车交易的物权变动一直认可的是交付生效主义,主张登记生效主义的观点纯属对法条的误解。而所谓登记对抗主义的模式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和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1.
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否认物权合意的存在,在理论上无法自圆其说,也无法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的支撑。在不动产借名买卖中,物权合意与债权合意出现分离,物权合意的存在具有必要性;对比传统物权形式主义模式与瑞士法上的物权变动模式,物权合意的表现形式,得以债权合同或关联合同为主载体,以其他证明真实物权合意的证据为辅载体,不必过于拘泥,但不应存在于登记之中。不动产买卖合同的物权变动须依靠物权合意以及法定形式始能完成,物权合意与形式缺一不可。  相似文献   

12.
债权转让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债权转让的理解有三种观点,即自由主义,债务人同意主义和通知主义,这三种观点各有利弊。债权转让的适用,应采取以通知主义为主,以债务人同意主义为补充的措施。  相似文献   

13.
蔡定桓 《教师》2013,(8):126-128
《物权法》第203条之规定即对最高额抵押概念予以了法律的界定。但此法条中未有明确界定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特点和范围,仅以“最高额限度内”“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等概念作为定语,使得理解和适用该条法律存在着不确定性,因此本文的目的就在于明确最高额抵押债权的特点及其范围,并同时厘定“最高额限度内”“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等概念的内涵。  相似文献   

14.
物权变动与债权行为的生效要件应严格区分,各自独立。将物权变动要件作为债权行为的生效依据或者相反均有违物权法理论。我国目前有关规定存在的缺陷应予纠正,并在未来物权立法中坚持两者严格区分的制度。  相似文献   

15.
中国民法法典化进程中很重要的立法是物权法,物权法中极其重要的一项制度就是物权变动制度。由于世界各国立法对物权变动模式选择之多元化,围绕我国物权立法之物权变动价值取向问题,学术界存在激烈的争论。借用比较的分析方法,对学术界公认的物权变动两大价值——安全与效率进行定位,并以此为切入点检讨了世界范围内的四种物权变动立法模式:意思主义、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形式主义、折中主义。希望有助于我国物权法律制度之完善。  相似文献   

16.
存款的法律性质即存款对于储户来说是一种所有权还是债权在立法上.理论上。实践中都育着许多的不同和争议,研究这些争议和不同的观点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对存款的分析及对这些争议的展示,提出自己的观点即存款是一种所有权而非债权,并说明其理由。  相似文献   

17.
依法清偿和债权人清偿是银行债权保护的两个手段。但由于判决执行难,国有银行体制,企业所有权模糊,法律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乏力,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因素的存在,使银行债权保护能力弱化。要通过实行债转股、实行债务重组、破产申请、健全法规及社会保障制度来强化银行的债权保护能力。  相似文献   

18.
债权让与及禁止债权让与协议的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鼓励债权转让是世界各国或地区民事立法的共同趋势。章从比较法的角度分析了我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的不足,建议仿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立法,对其作适当的修改,即增加“当事人关于债权不得让与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相似文献   

19.
“债转股”作为一种化解银行不良债权的一种措施,风险较小,但实施难度较大。我国实施“债转股”以来,效果不是很好,这既有实践中贯彻的问题,更有法律上的障碍。本文分析了“债转股”在法律上的诸多障碍,然后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对策,诸如:建立债权转让市场、允许以债权出资、制定资产管理公司特别法、降低上市标准等。  相似文献   

20.
现实中,一物二卖和无权处分,都可能涉及物权变动中第三人利益的保护问题。机动车的物权变动以交付为要件,登记并非生效要件,机动车物权的变动适用登记对抗原则。仅有登记而无机动车的交付,就不会发生机动车物权移转的效力。未经登记车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机动车所有权变动的生效应以交付为要件而非登记,机动车要构成善意取得,需要现实交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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