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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读学校”是什么呢?有一部法叫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本是一部重要的教育法律,可叹的是在当下的学校里几乎不提了。该法第四章“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第三十六条规定:“工读学校除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在课程设置上与普通学校相同外,应当加强法制教育的内容,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开展矫治工作。”揭示了“工读学校”的地位与性质,它对应于而又有别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中小学校,它是由法律所规定了的、政府举办的、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小学生和初中生,进行矫治、教育的专门学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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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学生”一直是中小学普通教育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接受教育。”但1999年全国人大通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后,公安机关不再强制性向工读学校遣送不良少年,“问题学生”的教育问题更显突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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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广西罪错未成年人检察办案数据与专门教育学校现状,分析广西罪错未成年人适用专门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为应通过加快专门学校建设与加大师资投入、细化法律规范与增加专项资金支持等方式,进一步补齐广西专门教育的短板,保障罪错未成年人接受专门教育的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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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所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美德行动”计划:一是以“美德”为切入点,确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价值观———诚信、尊重、责任、自制;二是以“行动”为主要途径,打造一个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平台,形成“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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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改革动态》2004,(10):1-2
由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协会和北京市律师协会150名志愿律师组成的“北京市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网络体系”正式宣告成立。据悉,北京市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组织律师专门针对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并形成系统的权利保护网络体系,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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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2010,(4):50-50
为保护校园里孩子们免遭“黄毒”侵害,瑞士联邦政府规定“16岁以下未成年人应该得到全面保护”,并延长针对儿童色情犯罪嫌疑人的追诉期。2002年,由警务人员、非政府组织、社会机构以及性问题专家等多方参与的全国协调小组成立,其作用是制定信息反馈机制,商定具体预防措施,引导未成年人、家长和学校有效打击犯罪行为。此外,瑞士还成立了“全国抗击网上犯罪协调机构”,专门核查网络讯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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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专门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的机构。学校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传授知识技能、培养思想品质、发展智力和体力的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掌握其将来服务社会的技能,形成适应社会的健康心理,从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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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宇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1)
近年来,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犯罪呈低龄化趋势。从刑法基础理论出发,总结当前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犯罪的特征,阐述规制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犯罪的理论基础,剖析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犯罪刑法规制的缺陷与不足,提出增加规制校园暴力犯罪的专门立法和司法解释;优化对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犯罪案件的司法适用等建议,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犯罪,充分发挥刑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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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当前学校未成年人思想状况分析,总结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中存在的“三个错住”,提出了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上要坚持层次性、基础性、实践性,要突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底线教育”、“点滴教育”、“实践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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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转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出现了新情况。学校教育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本研究选择如东县縀茶镇两所初中为个案,通过座谈、交流、观察等研究方法,对两校的“德育的实施者”、“德育课程与学科教学”、“班级德育”和“社会德育资源的整合”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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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新穗学校(工读)由市教育局主办,市公安局协办,专门招收品德行为偏常,严重违反学校纪律或有轻微违法行为,普通学校难教,家庭难管的广州市中学生。它是普通教育中实施特殊教育的一种形式,是义务教育的辅助性学校,在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工读教育要健康发展,就要走改革之路。工读学校必须要改变旧的教育模式和旧的教育思想,淡化“工读”,实行开放式的管理。一、工读学校封闭式管理的弊端我国工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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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戈 《太原教育学院学报》1998,(2)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此,我国产生了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奠定了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基础。《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分工,确定了从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本文拟对学校保护工作谈谈粗浅体会。一、学校保护的法律要求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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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方可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4):125-131
专门矫治教育属于保安处分,适用场所为专门学校。专门矫治教育适用年龄下限应止于12周岁,上限应调高至18周岁。因12周岁至18周岁罪错未成年人的行为性质复杂,不负刑事责任情形下不宜一概适用专门矫治教育,应当给予监护人管教、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选择余地。依据罪错未成年人的年龄上下限框定专门矫治教育适用的形式框架,辅之以行为性质确定具体处遇措施,进而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之分类处遇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