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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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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的污染环境犯罪立法对污染环境犯罪的犯罪形态规定不科学、主观罪错规定不明确、法定刑规定不合理以及附属刑事法律规范不健全.因此,应当在污染环境犯罪刑事立法中确立环境保护理念,构建以危险犯为基本犯罪形态的污染环境犯罪体系,明确污染环境罪的主观罪错内容,建立合理的刑事处罚制度,健全污染环境犯罪的附属刑事法律规范,最终实现我国污染环境犯罪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2.
危险犯是指把对法益的侵害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环境犯罪中的危险犯不要求出现特定的实质损害后果,只要造成某种危险状态就可成立。目前,环境犯罪存在危害潜伏期较长、阻碍经济发展、修复难等问题。解决之道应是借鉴国外有效经验,明确环境犯罪的客体,设立环境犯罪危险犯以及增设单位危险犯等。  相似文献   

3.
环境犯罪之危险犯形态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法典中没有关于环境犯罪危害犯的规定。但是,环境立法价值取向的转变以及环境犯罪特点决定了确立环境犯罪之危险犯的必要性。本针对这一现状,在正确界定环境犯罪危险犯的概念与特征的基础上,对其分类中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我国是一个环境污染十分严重的国家,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亟需刑法的有力保障。虽然我国97刑法典增加了关于污染环境犯罪的规定,但我国污染环境犯罪的立法仍明显滞后。本文主要探讨论述了我国刑法关于污染环境犯罪之规定存在的问题,并就此提出完善之策,认为:在立法形式上,就规定罪刑明确而独立的非刑事法律规范;污染环境犯罪应以“危险犯”为基本犯罪形态;应增设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罪。  相似文献   

5.
我国环境问题相当严峻,基于具有理论依据、刑事法理论依据、现实法律依据及域外经验的借鉴,应在我国污染环境犯罪中增加危险犯的规定,其具有必要性和现实可行性。因而应对现行刑事法进行必要的修改,为建立一个现实的、可操作性强的与具有前瞻性的环境刑事法律提出立法思路。  相似文献   

6.
环境刑事立法中的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了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对环境、财产造成了间接危害,或对公众生命与健康构成了威胁,并可能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之所以要在我国刑法中设立环境犯罪的危险犯,是因为其具有三个方面的立法价值,这三方面分别为:从环境刑法保护的客体特征为角度,从环境刑法的体系完善为角度,和从环境刑法的功能增强为角度。环境犯罪侵犯的客体因其重要性和不可恢复性需要设立危险犯进行特殊保护。设立环境危险犯还有助于对环境刑法中过失犯局限性之弥补。并且,对环境刑法的功能是一种极大的增强。  相似文献   

7.
环境犯罪的危险犯从其表现形式看,可分为二类:一是故意危险犯和过失危险犯;二是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当前学界和实务界对在刑法中环境危险犯的设立基本无异议,且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具体法例。我国刑法应尽早增补此类内容。要加强对抽象危险犯惩处的可操作性研究。  相似文献   

8.
尽管破坏环境的犯罪具有越来越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要规定某些环境犯罪为危险犯以期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和惩罚作用却并无必要。在动用刑罚这种制裁手段时应谨慎从事,要防止仅从主观愿望出发任意扩大它的适用范围。破坏环境的行为往往和社会生产技术水平相联系,在保护环境方面,民事和行政法律措施更为有效,刑法的大驾还是少动为好。  相似文献   

9.
环境犯罪作为我国刑法诸多犯罪类型中的一种,当然适用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而刑事违法性是我国传统犯罪理论中犯罪构成最基本的要件。然而,环境犯罪作为一种新兴的犯罪类型,有其自身的特性。环境侵害的多元价值性使得传统的刑事违法性理论对于环境犯罪适应困难。"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作为环境犯罪违法性的认定标准显得问题诸多。因此,提出"容许性危险犯"以弥补、更新环境犯罪刑事违法性理论。  相似文献   

10.
环境犯罪是一种较为特殊的犯罪。在环境犯罪日益严重的情况下,我国在修订刑法或其它刑事立法时,应适当增补环境犯罪过失危险犯的内客。本探讨了增补环境犯罪危险犯的必要性,分析了增补相关条款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1.
处罚环境犯罪危险是世界各国环境刑事立法的趋势。然而,在我国环境刑事立法中,只是以实害犯为处罚对象,没有处罚危险犯的条文,实为立法之一大缺陷。现从四个方面分析处罚环境危险犯的原因,即是由危害环境行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环境法预防为主原则和刑法预防与保障功能、危害环境行为的特点、生态环境无以替代的价值和生态系统脆弱的功能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12.
环境污染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每个国家都置身其中.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水体污染事故频发,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引起普通民众的关注.本文从一个案例入手,从刑事责任的角度剖析了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行为,利用历史分析法介绍我国刑法中环境污染犯罪规定的发展脉络,针对当前我国刑法关于环境污染犯罪的法律规定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不合理之处,对完善我国环境污染犯罪的刑法规定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3.
所谓“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它是任何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之一。“犯罪的客观方面”除危害行为外,还包括犯罪对象、犯罪结果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等。对于犯罪客体和主观方面大致相同的犯罪来说,量刑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破坏与污染生态环境的现象也日益严重。要想治理破坏与污染环境的行为,必须要加强法制宣传,注意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除此之外,还要从法制的角度预防和惩治破坏与污染环境的行为。法律武器的第二道防线是刑法,刑法要严厉打击、警告破坏资源及污染环境的行为,严密刑事法网,最终防止环境犯罪的滋生蔓延。本文就我国环境犯罪立法完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相似文献   

15.
定罪是量刑的必要前提,量刑是定罪的必然归宿。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是否公正、科学、合理直接关系适用法律的公信力和预防惩治腐败的总体效果。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现有定罪量刑的弊端在司法实务中不断显现并备受诟病,显然现有贪污受贿犯罪之定罪量刑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因应打击犯罪的客观需要,适时对之进行修改和完善已经成为司法实务部门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16.
按刑法规定,根据数量型犯罪结果的数量与处刑数量之间的线性关系,将经济计量分析方法应用于处刑量化实践,提出对处刑进行定量分析、计算的模型,确立量刑基准,以准确计算被告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的数量,限制法官自由裁量的自由度,从而减少司法实践中的量刑误差。  相似文献   

17.
罚金刑制度在我国环境犯罪中的应用顺应了世界刑罚轻缓化的趋势,有效弥补了短期自由刑的弊端,但还存在诸多明显缺陷,如适用范围狭窄、适用方式不当、数额确定不明、执行困难等,完善环境犯罪中罚金刑制度必须扩大罚金刑适用范围、完善罚金刑适用方式、取消无限额罚金制、废除随时追缴制、增设行刑时效制度。  相似文献   

18.
论环境犯罪中罚金刑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罚金刑制度在我国环境犯罪中的应用顺应了世界刑罚轻缓化的趋势,有效弥补了短期自由刑的弊端,但还存在诸多明显缺陷,如适用范围狭窄、适用方式不当、数额确定不明、执行困难等,完善环境犯罪中罚金刑制度必须扩大罚金刑适用范围、完善罚金刑适用方式、取消无限额罚金制、废除随时追缴制、增设行刑时效制度.  相似文献   

19.
论危险犯的犯罪中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危险犯的基本犯与结果加重犯之间的关系,一直成为危险犯在危险状态达至后犯罪中止是否成立的焦点问题。危险犯在达至既遂状态后,成立犯罪中止,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中止成立的时间要求,符合我国刑法所坚持的犯罪构成理论。该问题的解决有利于防止犯罪人铤而走险,既给犯罪人回头是岸的机会,也保护了面临犯罪侵害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强调青少年犯罪以教育和惩办为主,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是惩办为主.教育得不副凸现。这对青少年犯罪的减少不利。德国对青少年犯罪实行教育保护与惩办相结合,切实保障了德国社会上青少年犯罪人数的减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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