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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精神类疾病对人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影响不同,在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上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精神病人可能在无法控制的状态下犯罪,也可能在正常状态下实施犯罪行为并以疾病为借口逃避法律追究。因此正确认定精神病人的刑事能力,有利于正确判断精神病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进而正确定罪量刑,体现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本文拟从精神病性症状的程度、对病人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等方面的影响探讨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正确认定,并对精神病人的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和无刑事责任能力作一划分。 相似文献
2.
犯罪能力与刑事责任能力有着天然的联系,但是犯罪能力不能等同于刑事责任能力,二有着质的差异。犯罪能力是判定行为人是否是犯罪主体的必要标准之一。而刑事责任能力是判定犯罪主体是否是刑事责任主体的必要标准之一。 相似文献
3.
吴投文 《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0,(2)
本文主要论述艺术家的变态心理与其创作的关系问题,认为变态心理是艺术创作不可缺少的环节。重点是概括出艺术家变态心理的非自觉性特征、独创性特征以及变态与病态交相混合的特征及其对艺术创作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翟中东 《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2,4(4):3-7
犯罪人观是刑法理论中的基本问题,然而,在理论上至今未形成让众人信服的主张。从现在的犯罪人观看,有的重视犯罪人的生物性,有的重视犯罪人的心理性,还有的重视犯罪人的社会性,在一定程度上都存在片面性。本认为,我们应当超越上述观念,从人格的视域认识犯罪人。 相似文献
5.
张育仁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0,(3):36-38
一般在论及文艺与道德间的交互作用,即“文以载道”(这里的“道”,仅以它所包含的多种观念因素中的伦理学意义而言),“道以文传”,以及道德对文艺社会价值的影响,文艺影响社会道德风尚的问题时,人们普遍乐于接受在常态心理和理性因素制约统驭下的文艺与道德间的相互联系、影响和作用,而往往忽视了文艺作为多种价值和多重意识、情感复合的美感载体所蕴含的审美特质的多样性,以及这种审美情感形式中所饱含的大量的变态心理和非理性因素(如潜意识、无意识等)。这正是为什么我们在论及这二者的交互作用时,往往显得简单局促,在讲通… 相似文献
6.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是未成年犯罪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表征。正确认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对准确认定未成年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以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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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王磊 《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11,27(4):44-46
文章探讨了文艺变态心理与人的生理关系,与社会文化的关系及与理性因素的关系。现代生理科学及心理学的发展揭示出文艺变态心理受到生理因素的制约;社会文化因素也对文艺变态心理产生影响,这种影响通过无意识或潜意识而作用于文艺变态心理;另外,文艺变态心理还始终受到理性因素的支配。 相似文献
9.
王海聪 《青海师范大学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3,14(2):54-55,58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是典型的侵权责任。由于道路交通事故行为主体的广泛性、主体主观方面的过失性和责任形式的多样性,使得事故责任的定性具有了一定的难度,尤其是在界定罪与非罪,辨析侵害责任时,仍然存在法律适用不当,责任认定不清等问题。所以,正确认识和区分道路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责任认定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0.
吴宪洲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1994,(1)
本文主要论述了当前大中专学生变态心理的几种现象,并结合当前大中专学校内外的现实情况,探索了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提出了消涂大中专学生变态心理的基本构想。 相似文献
11.
12.
吴靖宇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4):29-33
从社会学的"危险社会"见解看,危险犯是刑法对社会保护前置化的产物;从预防理论的角度看,危险犯存在与限缩的必要均为一般预防的要求;从刑事政策论的面向看,危险犯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但也存在隐忧。危险犯的处罚是当今刑法维持规范目的的体现。 相似文献
13.
黄文颖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5,26(10):208-211
刑法的地域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具有效力,理解和掌握刑法的地域效力对于维护国家主权,正确适用刑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概述了刑法地域效力概念及地域效力与空间效力的关系;接着以我国刑法第6条第1、2款为纲要,从何谓“领域”、何谓“法律有特别规定”及何谓“本法”三个大的方面详细阐述了刑法地域效力的涵义. 相似文献
14.
郑松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6,26(2):33-37
通过考察宪法修正案对非公有制经济历经由承认、保护到鼓励、支持和引导,进而指出负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权益使命和责任的刑法应服从宪法并体现其精神;应给予其与公有制经济对等的保护,这既是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市场主体应有的权利,也是其宪法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15.
通过对再审改判无罪的刑事赔偿立法的分析,认为《国家赔偿法》对此规定存在无罪赔偿部分法院责任过重,错判赔偿不全面,赔偿程序不合理等缺陷,认为其原因在于立法的滞后,赔偿财政的分配不合理以及没有采用刑事赔偿诉讼模式,并提出具体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6.
对我国启动刑事再审程序主体的合理性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是法院和检察院。然而由法院主动启动刑事再审审判程序,不符合控审分离、裁判中立、控辩平等等诉讼理念和原则。因此,应该取消法院的再审启动权,将启动主体限定为检察院,使审判监督程序的功能得到真正的发挥。 相似文献
17.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西方现代法律文化及司法成本充分性与司法资源有限性之间的相互对立,是刑事诉讼价值必然冲突的法理成因。“线形结构”的刑诉模式、人民检察院公诉与监督职能一体化、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弱势保障及刑诉证据规则等制度缺陷,也决定刑事诉讼价值必然会产生冲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国人思维方式和价值理念的转变也对刑事诉讼价值的冲突提供了一定的生存土壤。 相似文献
18.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刑事政策,对司法实践和执法理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刑事简易程序密切相关。以新的视角来审视,简易程序在制度设计和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需要不断完善刑事简易制度,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这对于有效预防控制犯罪、服务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蒋仕梅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27(6):128-130
刑事被害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后,寻求国家司法救助,却因为司法者的不当行为又一次遭受到不必要的物质耗费和精神损害;生活在被害人周围的亲人、朋友、同事以及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错误的反应态度导致被害人心理伤害进一步加剧,从而形成被害人“二次被害”。谊文论述了刑事被害人二次被害的原因,旨在寻求被害人保护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20.
周雪梅 《四川师范学院学报》2009,(3):60-63
从犯罪本质的基础意义上说,社会危害性作为国家对行为的否定评价,虽依托行为,但根本否定的是行为人反社会的主观心态。共同犯罪的立法精神就在于针对性处置这种敢于相互沟通的邪恶意志,以及在此恶意支配下所形成的犯罪组织形式。共同犯罪的整个制度构建正是通过确立有剐于单独犯罪的责任原则和责任方式,以处置被强化的主观恶性来实现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