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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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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石月平 《视听界》2004,(4):77-77
针对有偿新闻愈演愈烈的态势,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再三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媒体,以便遏制有偿新闻这一顽症。四川、河南等省市近来也颁布了与媒体工作者职业操守有关的规定,其中包括不准媒体以“公开曝光”相要挟谋取私利等限制有偿新闻的条款。其实,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制订的《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早就明文禁止这类行为。《准则》第五章规定:“新闻工作者不得以任何名义索要、接受或借用采访报道对象的钱、物、有价证券、信用卡等;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不得索取和接受任何形式的礼金……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  相似文献   

2.
一、新闻报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记者采访必须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不得道听途说,合理想象。对失实报道,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二、刊登新闻稿件,不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记者不以任何名义向采访报道对象索要钱物,不接受采访报道对象以任何名义提供的钱物、有价证券、信用卡等。 三、记者参加各种会议和企业开业、产品鉴定以及其他庆典活动,不索取和接受各种形式的礼金。  相似文献   

3.
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严格禁止有偿新闻、买卖书号、无理索取高额报酬。”为贯彻落实《决议》精神,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维...  相似文献   

4.
《今传媒》1997,(3)
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严格禁止有偿新闻、买卖书号、无理索取高额报酬。”为贯彻落实《决议》精神,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维...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厅(局)、新闻出版局、记协、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严格禁止有偿新闻、买卖书号、无理索取高额报酬。”为贯彻落实《决议》精神,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维护新闻工作者的信誉和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树立敬业  相似文献   

6.
正6月30日,山西广播电视台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对公共频道记者卫斗财违纪问题的处理通报:"卫斗财作为我台新闻从业人员,未履行选题申报审批程序,私自以采访报道名义索要钱财,其行为违反了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颁布的《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规定》试行第七条‘新闻采编人员要杜绝各种有偿新闻行为,不得利用采编报道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采访报道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索取财物和其他利益'的规定,其行为严重违反宣传纪律,违背新闻工作者职  相似文献   

7.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严格禁止有偿新闻、买卖书号、无理索取高额报酬。”为贯彻落实《决议》精神,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维护新闻工作的信誉和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树立敬业奉献、清正廉洁的行业新风,根据中宣部、新闻出版署颁布的有关规定,结合新的形势,重申并制定如下规定:  相似文献   

8.
中共中央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近日联合发出《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规定》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严格禁止有偿新闻、买卖书号、无理索取高额报酬。”为贯彻落实《决议》精神、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维护新闻工作的信誉和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树立敬业奉献、清正廉洁的行业新风,根据中宣部、新闻出版署颁布的有关规定,结合新的形势,重申并制  相似文献   

9.
新华社北京1月23日电中共中央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近日联合发出《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规定》全文如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严格禁止有偿新闻、买卖书号、无理索取高额报酬。”为贯彻落实《决议》精神,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维护新闻工作的信誉和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树立敬业奉献、清正廉洁的行业新风,根据中宣部、新闻出版署颁布的有关规定,结合新的形势,重申…  相似文献   

10.
中共中央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严格禁止有偿新闻、买卖书号、无理索取高额报酬。”为贯彻落实《决议》精神,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维护新闻工作的信誉和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树立敬业奉献、清正廉洁的行业新风,根据中宣部、新闻出版署颁布的有关规定,结合新的形势,重申并制定如下规定:一、新闻单位采集、编辑、发表新闻,…  相似文献   

11.
中共中央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近日联合发出《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规定》全文如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严格禁止有偿新闻、买卖书号、无理索取高额报酬。”为贯彻落实《决议》精神,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维护新闻工作的信誉和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树立敬业奉献、清正廉洁的行业新风,根据中宣部、新闻出版署颁布的有关规定,结合新的形势.重申并制定如下规定:一、…  相似文献   

1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中宣部、广电部、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联合召开全国新闻系统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电视电话会议,并在会上公布广新修订的忡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宣部等四部门制定的《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记协的《关于建立新闻工作者接受社会监督制度的公告》。这是我国新闻界的一件大事,也是新闻工作者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活动的重要举措。我们军队新闻工作者一定要模范执行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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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江泽民总书记视察人民日报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抵制和反对有偿新闻等不正之风,树立行业新风,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国记协”)决定建立新闻工作者接受社会监督制度,特发表公告如下:一、我国新闻从业人员是一支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富有奉献精神、有战斗力的新闻队伍。近几年来,新闻单位贯彻《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贯彻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精…  相似文献   

14.
"有偿新闻"是我国社会向市场经济转轨以来,在新闻界出现的腐败现象。"有偿新闻"并不是新闻单位与受众之间的正当交易行为,而是以发布或不发布"新闻"为条件向"新闻"中涉及的对象获取非法利益。鉴于"有偿新闻"破坏新闻业的信誉,有关管理部门屡加禁止。《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和《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都有新闻采编人员不得利用采编报道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采访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索取财物和其他利益,或者借舆论监督进行敲诈勒索、打击报复等规定。  相似文献   

15.
3月21日,随州日报在一版显著位置刊登了由该市市委宣传部颁布的《新闻从业人员七条纪律》,并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对新闻记者行为进行监督。 这七条纪律为:1、参加市里的重要会议、活动和应邀采访报道其他会议、活动等不得迟到、早退;2、不得采写、编发虚假报道和有偿新闻;3、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访对象索要钱  相似文献   

16.
王平 《新闻传播》2005,(11):23-26
“有偿新闻”,在新闻界由来已久,就是新闻机构或新闻工作者或明或暗地向被采访报道对象索取一定费用的新闻。它在我国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的。其具体表现主要有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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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准则》《规定》1997年1月23日,中宣部、广电部、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联合召开全国新闻系统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电视电话会议,向全社会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宣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中国记协发布关于建立新闻工作者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告》,要求以宣传两个文明建设为己任的新闻工作者,必须站在精神文明建设前列,做反腐倡廉,严以律己,廉洁从业,树立行业新风,加强自身精神文明建设的表率,不辱“人类灵魂工程师”和精神文明建设“清道…  相似文献   

18.
今年1月23日,中宣部、广电部、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联合召开了全国新闻系统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电视电话会议。宣布了《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公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准则》。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和江泽民同志视察人民日报社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这项工作抓好了,对于更  相似文献   

19.
中宣部等四部门最近召开“全国新闻系统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电视电话会议,中宣部副部长徐光春在讲话中严肃指出新闻界中少数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搞有偿新闻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在此之刨,中宣部等部委都曾先后两次针对新闻界存在的搞有偿新闻不正之风问题发出通知,三令五申,坚决制止。从近两年新闻界的情况看,新闻单位公开向企业索取“宣传费”,搞“有偿新闻”的现象已大为减少,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正逐步成为广大新闻L作者的一致要求和共识。然而,少数新闻单位搞“有偿新闻”的现…  相似文献   

20.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没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江泽民总书记视察人民日报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抵制和反对有偿新闻等不正之风,树立行业新风,根据新修汀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宣部等四部门制定的《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中国记协关于建立新闻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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