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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只有针对法院的案件审限制度,而缺乏针对当事人的举证时限制度,当事人迟延举证时,案件审限难以实现,本从借鉴国外举证时限制度出发,对建立和完善我国民事举证时限制度之必要以及该制度的模式构想作了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2.
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举证时限是诉讼当事人是否承担不利裁判风险的一个重要分界线。现在意义上的举证时限概念,可追溯至历史上的法定顺序主义和随时提出主义。目前大多数国家都相继确立了证据适时提出主义,我国也经历了由证据随时提出主义向证据适时提出主义的转变。但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所确立的举证时限制度对具体制度和规则的设计,仍然存在矛盾和缺陷,同时,期望通过司法解释来构筑完整的举证时限制度本身也有失常理,我国目前并不系统的举证时限制度急切需要通过立法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诉讼法学界在讨论举证时限制度时,主张若当事人超过举证时限举证,则该证据失去效力。以承担相关诉讼费用之后果代替证据失效之后果作为迟延举证法律责任,具有合理性。  相似文献   

4.
举证时限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领域里的一项崭新制度,基石,对于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和完善具有积极的意义。从法理角度加强对这项制度的分析和研究是其良性发展的理性。  相似文献   

5.
举证时限制度的建立,使负有证据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逾期举证的情况下回承担证据失效的法律后果,这促进当事人积极举证,有利于程序公正的实现和诉讼效率的提高。在举证时限制度问题中,诉讼请求的增加,变更以及反诉的提出,新证据的界定,申请鉴定等都成为研究的热点。  相似文献   

6.
民事诉讼举证时限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举证时限与举证责任息息相关,设立举证时限是完善举证责任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把建立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提上了证据立法的议程,如何把握民事诉讼举证时限问题--其法律特征如何?设立民事诉讼举证时限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何?建立民事诉论举证时限制度应注意的问题-举证期间的设定;举证不能的处理;二审期间和终审裁决后新证据的处理等。  相似文献   

7.
针对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现状及其存在的弊端,并结合司法改革实践,提出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构建应从明确被告提交答辩状的义务、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建立法官主持下的证据交换制度和建立举证时效制度方面着手进行。  相似文献   

8.
完善我国举证时限制度是证明责任和程序公正的内在要求,有利于诉讼效益的提高与司法裁判权威的加强。其举措有:设置举证时限的临界点,完善审前程序,规定举证时限的例外,建立当事人的证据取得和收集制度,确立证据失权制度。  相似文献   

9.
根据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现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及我国新规定的证据交换与举证时效制度,重构我国民事审前程序,应规定当事人在该程序的主导地位,建立当事人双方和法院的共同良性互动机制。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典对当事人举证的责任期间未作规定,使得我国的举证责任制度无法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举证时效问题作了专门规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我国的民事举证时效制度,但这只是司法解释的一种尝试,有待进一步探讨和完善。  相似文献   

11.
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的价值分析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举证时限制度作为民事证据的一项基本制度,有利于诉讼证明任务的完成和举证责任的落实,有利于程序公正的实现,有利于诉讼效率和效益的提高及程序的安定.综观中外举证时限制度的有关规定,其既有共同之处,也存在明显差异.我们需要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两大法系的有效做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举证时限制度.  相似文献   

12.
行政诉讼中原告和第三人举证时限制度是行政诉讼举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助于实现程序公正、提高诉讼效益、保护原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等。我国立法确立这一制度较迟,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需进行重建。重建时应当明确规定法院指定原告和第三人举证的最低时限,将原告和第三人举证时限的终点规定在一审法庭调查结束前,同时把“正当事由”加以明确化,严格限制在二审中延期提供证据。  相似文献   

13.
我国民事举证时限制度经历了从证据随时提出主义到证据适时提出主义的变革。在证据适时提出主义确立后,又从以严酷的证据失权为特征的证据适时提出主义转变为以谨慎的证据失权为特征的证据适时提出主义,并得到了2012年8月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的肯定。如此变革的原因是我国民事司法在价值取向上的变化,也是司法改革应立足国情的必然要求。这对深化我国司法改革是有益的启迪。  相似文献   

14.
伴随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DNA、测谎、痕迹学等现代技术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在法律领域。其中,测谎技术在我国民事诉讼领域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其运用也在不同的地区呈现不同的态势。做为一项不成熟且并不能保证正确率的发展中技术,测谎结论不具备最基本的证据资格,即使"有限"采用,也不利于法官心证的形成,不利于保护案件当事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并对我国当前的民事诉讼规则具有破坏性。  相似文献   

15.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不应当受《合同法》第214条租赁期限最长为20年的限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应当有最短期的限制。《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的租赁期限的默示更新应具备三个条件,即租赁期间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知道承租人对租赁物继续使用;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合同法》第215条关于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的规定不尽合理,应当予以修订。  相似文献   

16.
中国本土语境中的民事非讼程序仅系学理概念.民事非讼程序之理念应随时代要求而与时俱新;民事非讼程序之制度应随社会变迁而与时俱进;民事非讼程序之内容应随民主发展而与时俱增.民事非讼程序话语权提升之关键在于立法规范形式的科学性、非讼程序的独立性以及功能的多元性.民事非讼程序立法体例的二元对立论应当转而采取“阶段论”逐步推进的立法进路.本文本着科学、合理、符合逻辑的原则对民事非讼程序法之内容与架构予以设计,这将有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实质升华.  相似文献   

17.
民事诉讼证明妨碍制度的法理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明妨碍制度是指当事人因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诉讼中或诉讼外、故意或过失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自己的证明行为变得困难或不可能,从而法院在认定事实上做出对被妨碍的当事人有利调整的制度。学界关于证明妨碍制度的法理基础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实,证明妨碍制度的法理基础并不限于一端,而是兼容并蓄。各项单一学说不足以独立解释证明妨碍制度的法理基础,以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为价值目标的"证明权保障说"构成证明妨碍的法理基础。  相似文献   

18.
本从函数的有界性在几何意义上就是指的函数的图像处于两平行线所确定的带形区域内这一特征而给出了函数的准有界性并进一步给出了函数的准界概念。函数的准有界性在研究函数时与有界性揭示函数的性质,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民事证据交换程序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于庭审前在人民法院组织和主持下,交换各自持有或控制的证据与证据线索,拒不交换或迟延交换则要承担不利诉讼后果的一种庭前准备程序。它是举证时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防止庭审证据突袭,促进诉讼公正;减少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增强诉讼可预测性,促使当事人和解;遏制诉讼欺诈.倡导诚实信用理念等程序价值。  相似文献   

20.
我国国内学者一般将证明妨碍定义得较为简单,而且,国内学者一般也不区分证明妨碍、证明妨害和举证妨碍,都是在同一语义上使用这些词汇。本文参照日本和我国多数学者的习惯用法,采用证明妨碍的用语。证明妨碍制度是指当事人因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诉讼中或诉讼外、故意或过失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自己的证明行为变得困难或不可能,从而法院在认定事实上作出对被妨碍的当事人有利调整的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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