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维护财产交易安全和保障第三人利益方面极具价值。而我国法律在此方面尚属空白。本文通过对英美法系、大陆法系法律制度的引用、分析,对夫妻日常家事代理进行理论探讨,希望对我国的法律规定能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两大法系对代理制度的规定差异甚大。英美法系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代理法律制度且对现实生活的调整游刃有余。英美法系的代理制度是如何产生发展的 ,其规则赖以产生的判例如何 ,我国应如何借鉴英美法系的科学、严谨的代理制度为我所用 ?特别是在当前代理制度国际化的形势下 ,我们如何巧妙地协调这两种制度 ,构建我国科学的代理制度 ?对这些问题的阐述构成本文的中心议题  相似文献   

3.
代理制度是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所共有的一项法律制度,与此同时,在两大法系的区别中,没有哪一个分支的法学理论的差异像代理这样大.由于两大法系法律文化、历史传统、思维方式以及其他社会经济因素的不同,致使各个国家赋予它的含义不完全一样.本文通过对两大法系代理制度的历史发展、两大法系关于代理的规定的比较研究,揭示其差异的原因,并对我国的代理制度进行评价.  相似文献   

4.
两大法系对代理制度的规定差异甚大。英美法系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代理法律制度且对现实生活的调整游丸有余。英法法系的代理制度是如何产生发展的,其规则赖以产生的判例如何,我国应如何借鉴英美法系的科学、严谨的代理制度为我所用?特别是在当前代理制度国际化的形势下,我们如何巧妙地协调这两种制度,构建我国科学的代理制度?对这些问题的阐述构成本文的中心议题。  相似文献   

5.
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的代理制度已经初具雏形,代理入、被代理人与第三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基本纳入了法律调整的范畴,但是,从立法体系上看,不协调之处甚多。另外,在我国代理法中,还存在不少原则性较强和可操作性较差的条款。为完善我国代理立法,应确立和贯彻两大法系兼收并蓄的原则,民商合一的原则,立法者强制干预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相兼顾等原则。当前,应以制定《民法典》为契机,完善我国代理立法,尤其是间接代理制度。《民法典》中的代理法体系可以设计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一般规定,第二部分是直接代理,第三部分是间接代理。应当将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共同适用的法律规则安排在一般规定之中,而在规范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时,应以代理关系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民事责任为框架进行系统的立法。  相似文献   

6.
问接代理制度在我国学理界存在,但其应不应该和(直接)代理属于同一个制度,人们观点不统一.为此,本文从间接代理和直接代理、行纪合同二者之间作比较,得出闻接代理不应该属于代理制度,而是行纪的另一种称谓,因此不能将其写入代理制度中.  相似文献   

7.
无论是民商分立或民商合一的大陆法系国家,还是没有制定法传统的英羡法系国家,对于代理理论的研究都非常重视。本文阐述了两大法系代理制度的沿革,并从思维特点与司法传统等方面剖析了两大法系代理理论在理念、概念与制度上的异同。  相似文献   

8.
隐名代理制度源于英美法系国家,随着两大法系的不断碰撞交融,逐渐在世界范围焕发出巨大的生机活力。我国《合同法》在制定过程中也参考了相关国家的先进立法经验并大胆引入这一制度,填补了相关空白。但随着时间的推L移,我国立法上的一些缺陷和漏洞也逐渐地暴露出来。有鉴于此,该文立足国情,采两大法系之所长,对隐名代理制度作出分析和评判,并就我国相关法律提出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9.
隐名代理制度源于英美法系国家,随着两大法系的不断碰撞交融,逐渐在世界范围焕发出巨大的生机活力。我国《合同法》在制定过程中也参考了相关国家的先进立法经验并大胆引入这一制度,填补了相关空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立法上的一些缺陷和漏洞也逐渐地暴露出来。有鉴于此,该文立足国情,采两大法系之所长,对隐名代理制度作出分析和评判,并就我国相关法律提出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10.
比较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关于代理的不同规定,借鉴外贸代理制的两种不同观点,从而明确了我们对外贸代理制的看法,即应以合同法为依据,作扩张性理解。  相似文献   

11.
中国大陆和港台地区的代理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别,应当借鉴港台有关代理的立法经验,以完善大陆的代理制度。应将“间接代理”纳入代理关系的范畴;应将代理权之发生根据划分为委托代理和法定两种,以体现世界法律文化的融通;为了切实保护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利益,法律应明确规范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对狭义无权代理之第三人,应赋予其催告权和撤回权  相似文献   

12.
身份行为不可代理,这是传统的代理制度的通说观点。然而在演员演出领域,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也就是常说的“找替身”。按照代理的理论来说,这显然是不受代理制度规范的。对于这种现象的效力性问题,法律所体现出来的不明确性,是解决这类现象所生纠纷的障碍。本文首先从两大法系关于代理的概念分析人手,界定了何为表演代理。继而从考察代理制度的历史渊源人手,研究了代理制度的目的。最后通过分析表演代理的主体、客体和效力制度,发现了表演代理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得出了表演行为不能代理的结论。  相似文献   

13.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由于所奉行诉讼模式和理念的区别,在法院变更指控问题上有着不同的倾向性。对于审判与控诉的关系处理,大陆法系采"公诉事实同一"原则,英美法系则实行"诉因制度",各国各地区具体的法院变更指控制度也各不相同。  相似文献   

14.
英美法中的不公开本人身份的代理和大陆法中的行纪制度在理论上被认为是大相径庭的制度,但在我国新《合同法》中它们却并列存在,两是否会产生冲突为人们所关注。本得出的结论是:两在实践中的互补性很强,不会产生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相似文献   

15.
考虑法律规避行为的违法性,两大法系国家均采取了措施对其进行规制,但是两大法系的规制途径并不相同,大陆法系国家主要是通过法律规避制度直接规制法律规避行为,而英美法系国家则通过公共政策、政府利益分析等灵活方法间接规制法律规避行为。鉴于强制性规则适用制度无法涵盖法律规避制度、英美法律规避的替代性制度无法适用中国、法律规避制度的自身价值,便可以略知我国立法应全面承认法律规避制度,提高法律规避的立法位阶,配套相应具体的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6.
代理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市场主体对代理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我国的代理立法已不能适应各种代理事务的需要,因此补充和完善代理制度迫在眉睫。本文主要从我国代理制度的立法特点、立法不足、引进隐名代理以及完善无权代理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商事代理与民事代理的区分是极其必要的。事实上,与民事代理相比较,商事代理具有营利性、原则上的营业性、代理权权源的单一性、代理形式的灵活性、有偿性、代理效力确定上的宽松性、责任承担上的独立性和严格性等特征。当然我国应该在立法理念、价值取向、立法体例和内容设计上对商事代理法律制度有所完善。  相似文献   

18.
代理制度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逐步发展起来的一项补充民事主体能力不足的代理制度,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代理制度已经从最开始的一元的民事代理衍生为二元的民事代理和商事代理并存的局面,代理形式也日益的多样化。比起历史悠久的民事代理,商事代理的“资历”显得相对年轻,作为一定意义的新生事物,很多人对商事代理制度还不甚了解。文章将从民事代理和商事代理的特点出发,通过比较两者的异同来揭开商事代理的神秘面纱。  相似文献   

19.
由于商事代理与民事代理存在许多差别,简单笼统地将商事代理适用民法中的代理制度存在诸多不适,致使在立法上与司法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这使得有必要对商事代理进行界定。将具有营利性的代理划为商事代理的范围进行统一调整。基于民事代理与商事代理的差异性,在立法上明确区分民事代理与商事代理具有必要性。商事代理的根本标准是营利,商事代理制度的构建包括立法模式与具体制度两个层面。  相似文献   

20.
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另一方能预见其将不履行合同的情形下,法律允许受损害方采取一定方式进行救济的制度。在大陆法系,有相应的救济制度解决相同的问题。我国现行《合同法》在规定大陆法系有关救济方式的同时,再行引进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引起一定制度上的重量和缺陷。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