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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物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是以牺牲财产所有权静的安全来保护财产交易动的安全,旨在维护交易第三人的利益,该制度以无权占有人以财产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为目的。我国《物权法》第一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并且规定该制度适用于动产领域和不动产领域,这是我国物权法立法对传统物权法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但是《物权法》对于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规定过于简单,对各个构成要件的内涵缺乏规定,造成了法律适用和衔接上的困难,如不能和合同法有效接轨,适用范围也较为狭窄,造成对善意第三人保护缺乏法律根据。笔者试图对我国善意取得制度中的缺陷进行分析,提出了明确无权处分的概念和外延,规定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等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明确了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制度。作为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相对于《担保法》关于担保制度的规定,《物权法》除了对我国现行担保物权制度中担保物的范围予以确定之外,还新设了一系列《担保法》中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担保物权,对物权担保制度作出了许多创新性的规定。深入理解《物权法》关于物权担保制度的新规定,既有助于市场经济主体有效地利用资源,实现物尽其用;又有助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利用和实现担保物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定为用益物权,还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物权法》中的“用益物权”编并单独成一章居于该编之首,这充分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法律地位。《物权法》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内容,就整体而言主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而架构,对家庭承包取得的用益物权性质进行法律规范,与2003年3月1日生效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相衔接,使法律规范具有一贯性。《物权法》颁布,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制度的实施和完善奠定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4.
夫妻财产关系是公民诸多的财产关系之中最为特殊,也最为复杂的一项财产关系.在夫妻财产关系中我国的婚姻法与物权法均有相关的硬性规定,因而在法律适用上存在着一定的冲突.物权法和婚姻法对于夫妻间物权的变动和转移都有明文规定,但是物权法的规定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对于公民个人私有财产的规定;而婚姻法则是针对于存在夫妻关系的两个特殊公民之间的财产关系的约束和规定,特别是对夫妻双方在婚前和婚后的财产变更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因而在法律适用层面,我们有必要对夫妻间的财产关系进行物权法视角下的司法解读,以明确物权法作为基础性的用益物权法律制度对于夫妻间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发生变化的纠纷的法律处理.  相似文献   

5.
《合同法》第51条的立法本旨是,通过赋予权利人对无权处分合同的追认权和否认权,救济和保护权利人之权利,从而达到保护财产静态安全的目的。于解释论而言,第51条中的处分应包括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即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一体把握。但是,一体把握与我国的交易实际不相符,同时也与我国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以及《物权法》确立的区分原则发生了冲突,结果使得第51条的立法目的落空。  相似文献   

6.
《物权法》中的"物"应当作目的性扩张,包括有体物和法律上可以支配的自然力。"善意"则应区分情形具体分析。在登记对抗的情形,应解释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在不动产善意取得,善意为不知道;在动产善意取得,善意为不知道且无重大过失;在善意占有,善意为不知道。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即规范物权关系之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的物权法仅指民法典中以“物权”命名的编章而言;广义上的物权法是调整物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人(自然人、法人、特殊情况下可以是国家)对物的支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从现代各国民法的物权法形态特征来看,各国物权立法都主要继承了罗马法的物权法观念,同时又受到了日耳曼法物权法的一定影响,在其所依存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特点。①罗马法的物权制度,是古罗马社会简单商品经济和个人本位主义法律思想的产物,其基本特点可以归结为:(1)以所有权为中…  相似文献   

8.
首先,《物权法》对行政执法中涉及财产内容的处罚提出了严格要求。政府的相关执法部门。在对私人进行罚款、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时。如果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权限和履行法定的程序。都有可能侵犯公民、法人的物权。  相似文献   

9.
云亮 《华章》2011,(30)
物权法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民事法律,它是在尽可能的协调各方意见,兼顾双方利益的前提下提出的,物权变动规则是《物权法》中的重要问题,他的确立对我国物权法及其实践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分析了物权变动模式的概念,重点阐述了我国物权法对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还提出了我国应采用物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的理由.  相似文献   

10.
《物权法》是一部重要的对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物权法因而是市场经济中界定、确认和保护产权的基础性法律,其核心在产权,根本任务在于界定产权、确认产权和保护产权。物权法的颁布是我国产权朴度发展的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迈出了重要一步。  相似文献   

11.
农民问题,从法学的角度看是权利问题。调查发现,农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和教育权利在与城镇居民的对照中差距在扩大,并可能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破解农民权利困境,宜依据宪法,加快制定《农民权益保护法》,立法目标应定位于调整和规范国家和农民的利益分配关系:以提高农民收入为切入点,扩大农民的财产权;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促进农民劳动权的实现;平等落实农民的受教育权。  相似文献   

12.
关于墓地使用权,学说和法律规定存在债权说和用益物权说两种观点。债权说虽然可以缩短土地使用年限,但存在租赁合同续租和继承的困扰,合同续租和承租人优先承租权使得租赁权说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墓地使用关系物权化,有利于稳定墓地使用关系,使“人土为安”成为现实。国家应尽早颁布实施《殡葬法》,规定墓地使用关系为物权关系,并对墓地使用权进行适当限制。  相似文献   

13.
对于公私财产权的保护是法学领域的永恒命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保障。我国现行刑法将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单列一章,其犯罪的同类客体或法益系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即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但是,由于这一章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五花八门,并非所有的侵犯财产犯罪都侵犯了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笔者结合民法物权理论,在财产所有权的理论价值上重泼笔墨,通过实例论证了所有权理论作为侵犯财产型犯罪所危害法益的理论不足,进而提出以"控制权"来理解"所有权"的主张,以期得到法学界同仁的雅正。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采用"登记生效主义"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忽略了占有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法律地位,既不符合现实不动产交易的需求,也与其他法律法规存在矛盾与冲突,给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带来困扰。物权公示与物权变动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其属性完全不同;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方式符合安全、效率、公平的价值;从相关立法规范考察,我国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外国不动产物权变动立法都赋予了交付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物权法应明确交付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法律效果,交付要件主义加登记对抗主义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应是我国立法和司法的理想选择。  相似文献   

15.
房产权本来没有"大"、"小"之分,"小产权"也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的涵义没有一个规范的解释。"小产权房"存在着多种法律风险,"小产权房"的产生折射出很多深层次问题,"小产权房"合法化将会产生严重的结果。因此,应立即叫停"小产权房"建设,同时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从法律和政策两个角度认真研究对待、解决和规范"小产权房"问题。  相似文献   

16.
狩猎权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在特定狩猎场所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并取得猎获物所有权的权利。在法律上确立狩猎权具有权利创设、生态保护和经济激励三重功能。狩猎权属于"特别法上的物权",兼具公法和私法的双重性质,其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权利的设定应主要采用拍卖等市场化方式。  相似文献   

17.
在大陆法系民法中,物权和债权是传统财产权的重要支柱,二者的关系是当下民法学者关注的重点。在现存的民法理论中,物权行为理论科学性阐释了二者之间的关系。该理论以物权和债权的区分为基础,以处分行为和负担行为的区分为核心,以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为内容,正确地剖析了交易的法律本质。我国很多学者认为我国不存在物权行为理论,但是在《合同法》、《物权法》中又存在着物权行为理论的内容。因此,物权行为理论作为财产法理论构建的规律,其内在的科学性规定了民法必须接受。"物债二分"是生活的逻辑。  相似文献   

18.
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为核心的气候变化国际法律体系未能有效减缓全球变暖,应构建具有“硬法”性质的国际法律体系.在比较国别减排、碳税、碳预算等方案后,确认以财产权为逻辑基点来分配公共物品具有更好的心理易受性和理论自洽性.具体作法是将减缓全球变暖视为大气对温室气体的环境容量,将其作为一项财产并按一人一权原则平均分配给全球民众.  相似文献   

19.
狭义的民办教育产权就是围绕民办学校财产而形成的一束独立而完整的权利及由此而结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我国目前民办学校财产权不明晰均源自对产权法律关系的主体与权能的不明晰,因此要解决民办学校财产权问题,其基础是必须要彻底明晰民办学校财产权法律关系主体即投资人、举办者的产权主体地位与权能所包括的所有权、交易权、收益权等权利与义务的内容。  相似文献   

20.
法律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国家统治,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和促进社会发展。法律的"严"与"宽",即立法中什么行为应当纳入法律规范或者从严惩处,什么行为不宜纳入法律规范;司法中什么情节应当从重量刑,什么情节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关系法律的目的能否圆满实现。国家应当从保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发展这个指导思想出发,斟酌立法的"严"与"宽";司法人员在依法司法中,在法律的自由裁量权部分,应当深刻理解立法宗旨,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司法情感来把握司法的"严"与"宽"。如此,国家才能更稳定地发展,公民的社会生活质量才能以更快的速度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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