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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民族婚姻习惯法在婚姻成立要件、婚姻效力、婚姻终止、纠纷解决方式、婚姻目的等方面不断趋近国家制定法,两者冲突的范围越来越小、冲突的激烈程度越来越弱。变化的主要原因在于城镇化发展使人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变化、原有习惯法无法满足人们的需要等。广西民族婚姻习惯法在城镇化的未来发展过程中,将更为趋近国家制定法,但其也将以新的形式、内容继续在某些区域存在。  相似文献   

2.
文章陈述了羌族传统性文化的发端、形成和发展衍生等历史过程,对羌族传统婚姻、家庭、生殖、宗教等性文化范畴的有关性文化的种种现象进行总结和归纳,尤其从美学研究的角度系统地对羌族传统性文化进行了田野考察和学术探究。  相似文献   

3.
从社会组织习惯法,刑事习惯法、军事习惯法、生产习惯法、交易习惯法、财产继承习惯法、婚姻习惯法七个方面,分析其演变转化的轨迹,揭示出契丹习惯法的某些特点。  相似文献   

4.
由于社会生活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化是法律多元化现象客观存在的重要原因。藏族婚姻习惯法早已成为藏民族风俗习惯和法律观念的一部分。这些独具特色的婚姻习惯法有些与国家法相冲突。我们认为,应当在维护文化多元的前提下,承认民族习惯法对于国家法的补充作用。  相似文献   

5.
历史上羌族的婚姻程序十分繁琐,其背后反映的是羌民对于彩礼观念的重视,且囿于社会经济生活与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彩礼的性质有"身价说""补偿说""赡养说"之区分。然而通过田野调查发现,当代羌族婚姻制度中,彩礼观念的转变极大,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羌族地区家庭结构、养老模式以及婚姻模式的变化。在此影响下,彩礼的性质也转变为扶持新生家庭的"物质条件"。  相似文献   

6.
由于客观存在的部落族群生活的多元化,地理环境、宗教信仰等不同形成的风俗习惯的稳固性,使得藏族地区习惯法与国家法并存的现象始终存在,从而在适用过程中二者之间产生的冲突也相伴而生。寻找合理的冲突解决路径,是化解藏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适用冲突的必要前提。文章认为,应当在承认民族文化多元的前提下,坚持国家法治化目标的实现,把藏族婚姻习惯法逐渐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才是最终解决冲突的合理路径。  相似文献   

7.
羌族释比文化与生态环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释比文化是羌族文化的核心,羌族释比经典是羌民族的百科全书,释比是羌族人心目中的精神领袖。释比的言行与传承的释比文化。规范、促进了羌族社会的发展进步。羌族人崇拜万物。崇拜自然,感恩自然赋予人类的生存条件,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以神的旨意规范人类行为。以“神树林”的结果作为生活教材与教育典范,把传统民俗文化融入到释比经典形成习惯法而继承发展,科学地、有效地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从而体现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维护生态平衡的先进的自然观念。  相似文献   

8.
传统拉祜族社会与当时主流社会在婚姻家庭方面有着不同的制度安排.拉祜族在婚姻缔结程序、离婚程序、婚姻禁忌、通婚以及财产继承等方面,都有一套本民族所特有的且必须遵循的习惯法规范.  相似文献   

9.
构建侗族地区社会和谐发展,解决好在发展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民事纠纷,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对侗族婚姻习惯法的宽容和合理利用,以此改善民族地区司法的纠纷解决能力及社会效果,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和亲合力。文章结合在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和林溪两个乡镇的实地调查,就实现国家法和侗族婚姻习惯法在司法实践中的良性互动作了探讨,期以促进侗族地区社会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0.
与我国傣族同源的越南泰族是越南第二大少数民族,备受学界关注。文章通过梳理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学界关于越南泰族婚姻习惯法研究的基本脉络,指出现有研究的主要问题是成果少、缺乏深层学理论证、对越南泰学界研究动态把握不足和缺乏深度田野调查,本文研究的新思路在于进一步深化中越傣泰学术界交流对接、深入推进越南泰族婚姻习惯法资料搜集和译介、多视角切入、多方法综合。  相似文献   

11.
在法律上将婚姻视为契约是可能的。因为现代婚姻具有契约最本质的两大要素:合意和交换。而将婚姻视为契约又是必要的、有意义的。以“婚姻的法律性质是一种民事契约”为原点的婚姻法,能使婚姻关系当事人在契约框架内最大限度地实现自由,而法律又能进行适当地控制。其制度价值在于在契约范围内,让婚姻的社会性和个体性得到平衡。  相似文献   

12.
“闪婚”的产生既受社会的影响,又受个人观念的支配,法律也为“闪婚”提供了生存土壤。“闪婚”是一种建立在情感冲动基础上的婚姻形态,是人们非理性和理性冲突的结果,对个人生活和社会发展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对“闪婚”进行社会学和法学分析,可以使青年人对婚姻进行理性思考,以选择健康的婚姻模式。  相似文献   

13.
很多学者认为合法性是婚姻的本质属性.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不是婚姻。这种观点导致了很多的冲突与矛盾:它与婚姻的产生、人们对婚姻的认识不符;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矛盾;导致法律、法规的自相矛盾。因此,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是婚姻。确认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是婚姻有着重要的意义:它符合立法的本意厦人们的思堆习惯;它真正堆护一夫一妻制的原则;它体现了人文主义精神;它有利于人们更好地规范婚姻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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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彩礼制度作为中国几千年来婚姻缔结的重要制度,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其对今天的婚姻关系的调节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了彩礼返还的三种情况,对解决生活实践中的彩礼纠纷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该司法解释设置的彩礼返还规则过于简单,在司法审判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引发了许多争议。该文通过对目前理论界各种学说的梳理,结合我国彩礼给付的实际情形,从习惯法的角度出发,探讨彩礼制度的司法意义,并在此基础上对彩礼返还提出立法上的建议,探索将彩礼制度引进司法审判的途径,以更好地解决因彩礼问题而发生的各种纠纷。  相似文献   

16.
哭嫁是包括闽清在内的福州地区传统婚俗之一。闽清哭嫁婚俗带有古代掠夺婚姻的痕迹.但主要根源于封建时代的包办婚姻,并依惯例而传承,其内容主要表达新娘对亲人的依恋之情以及亲人对新娘的祝福和教导之意。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起,因女性个体的发展和社会变迁等原因,哭嫁婚俗在闽清当地逐渐消亡。尽管哭嫁已经消亡.但它所强调的孝敬长辈、尊老爱幼、期盼亲情融洽等内容对今天构建和谐家庭仍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7.
众所周知,在中国长期的封建家长制的宗法社会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为数千年婚姻手续的定则,封建制下的旧式婚姻制度有种种弊端。辛亥革命对旧式婚姻制度有强烈的冲击和影响,从此以后,婚姻生活领域里出现了一些富有时代特征的新动向。但影响又有一些不平衡性和局限性。  相似文献   

18.
婚姻家庭关系立法所依据的立法理念及价值选择,指引着具体的法律规则创设,更影响着法律施行的实效性。尤其在我国大部农村地区,随着城镇化进程,当地群众的婚俗观念也在转变,并尝试从习惯法过渡到对国家制定法的接受。文章运用法律经济学理论对我国现行婚姻家庭领域的立法进行分析,把人们从关注法的"公平""正义"等价值视角中转移出来,并结合婚姻家庭立法动向进行多元化思考,以期我国婚姻家庭领域未来的立法更科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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