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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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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部近日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专门在第十六条明确了班主任批评学生的权利:“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这显然是针对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的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特别作出的规定。作为一名教师,我不禁疑惑,不是班主任,就无权批评学生吗?怎样才算是批评学生的“适当方式”?  相似文献   

2.
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十六条明确指出:“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所谓“采取适当方式”,就是要研究批评与惩罚的艺术。  相似文献   

3.
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似乎给了班主任一把“上方宝剑”,一剂兴奋剂:给了班主任管理学生的权利,增加了班主任的待遇。这的确是件高兴的事,不管人们对此规定如何理解,但《规定》中说“班主任教师可采取适当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我可以这样理解:班主任在管理学生时不再是不敢管,不愿管,而是有权利管,有权利有责任批评教育学生。  相似文献   

4.
袁立壮 《河北教育》2009,(11):20-21
8月12日,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提出:“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批评教育学生本来就应该是班主任和所有教师的一项基本工作、  相似文献   

5.
黄立明 《湖北教育》2009,(10):46-46
近日,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提出:“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这一规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不乏质疑的声音:批评和教育学生不仅是班主任的权力,普通老师也可以这样做,甚至连成人都可以对孩子的不良行为进行批评。这样一个基于教师角色的基本权力,为什么还需要法规来规定呢?  相似文献   

6.
教育部近日印发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针对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的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特别作出了“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当前,“民主教育”和“赏识教育”已成为中小学教育的亮点和主流选择,部分学者甚至提出了“无批评教育”。对此,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畏手畏脚,不敢惩戒学生。近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其中有这样一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力。”这引起了广大教师和家长的高度关注。很多教师认为,惩罚不是体罚,学生做错了事,对其进行适当的惩罚是必要的教育手段。  相似文献   

8.
乔志峰 《教书育人》2009,(11):22-22
8月23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近日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予以解读。这位负责人指出,在我们强调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利的今天,一些地方和学校也出现了教师特别是班主任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规定》明确:“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新华网8月24日电)  相似文献   

9.
谢晓艳 《考试周刊》2012,(55):182-183
批评的含义有:评论、批判;对书籍文章加以批点、评注;指出所认为的缺点错误;对缺点错误提出意见等。教师批评学生,就是要对学生的缺点、错误提出意见。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四章第十六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教师帮助学生改正错误是负责任的表现,是无可非议的。但是有的教师把批评当做法宝。学生一犯错,就拿出老师的威严。立刻厉声厉色地批评他、指责他、教训他。其实,学生犯错有大小,教师不要动辄就拿出批评的武器。批评只能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一个辅助手段。如果教师滥用批评的权利,就是在随意践踏学生的自尊。  相似文献   

10.
赵新建 《考试周刊》2009,(37):234-234
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指出“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这一规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笔者认为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必须坚持在使用适当方法的前提下针对每个学生个体的实际情况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且不完全排除适当的“惩罚”。  相似文献   

11.
说批评是“武器”,很容易使人理解为批评是对付“敌人”的法子,如果您认为批评是积极地影响学生并帮其改正不足的法子,则与笔者初衷相一致了。8月12日出台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十六条指出:“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显然是对班主任使用批评提供了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12.
马兰霞 《上海教育》2009,(19):47-48
2009年8月12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该规定一经发布,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关注的中心聚焦于其第十六条的内容:“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有人质疑:教师批评教育学生本应天经地义,何需特别赋权?有人感叹:师生关系到了如此地步,师道尊严何处可寻?有人担心:“赋予”了班主任批评教育的权利,岂不是加重了班主任的负担?众说纷纭之下,班主任们又该何去何从?为此,上海市德育特级教师马兰霞和她带领的马兰霞名师工作室学员们对这一规定进行了不同角度的解读。他们的思考,他们的建议,他们带来的真实案例,或许能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批评”所蕴含的“教育”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前不久颁布的《规定》指出:“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这一规定,乍一听让人有些哭笑不得,甚至有些老师觉得这是班主任的悲哀。老师批评学生和父母养育儿女一样,本来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呀!为什么要把这一条规定郑重其事地提出来呢?那一定是因为在实际教育工作中有的班主任不敢批评教育学生。  相似文献   

14.
齐美利 《教书育人》2009,(11):21-22
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明确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我们应辩证地看待这一规定:其一.明确规定班主任的“适当批评权”;其二,也不要把此《规定》当作“尚方宝剑”,做出一些出格的行为。实施批评权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义务.但是教师言辞过激,就会变成“语罚”“心罚”,  相似文献   

15.
2009年8月12日,教育部下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该规定第十六条指出:“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这一规定引发了一系列关于“批评教育”的热议。有人认为班主任批评权本来就存在,无须再作规定;有人认为“适当”二字模糊不清,让人无从评判;  相似文献   

16.
在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利的今天,针对许多班主任出现不敢管学生、不愿管学生、不能管学生的现象,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16条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这与其说赋予班主任一定权利,不如说强化了班主任批评教育学生的义务与责任,同时也对班主任工作的艺术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17.
滕朝阳 《教育》2009,(10):11-11
前不久,教育部出台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其中,最引起社会关注的,莫过于明确规定了班主任批评学生的权利:“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相似文献   

18.
在一些教师膜拜“无批评教育”,认为表扬永远比批评有力量,对学生不能使用惩罚,惩罚就是对学生心灵的伤害,惩罚就是变相体罚。其实这是误读了惩罚的内涵。事实上,表扬与批评如鸟之两翼,缺一不可。每个人都有值得赏识的地方,也有需要批评的地方。对严重犯错的学生进行惩罚,不仅是教师一种权利,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三字经》中,  相似文献   

19.
正2009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其第16条中的"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力)"一句曾一度引发热议。教育部的无奈不过是全国中小学校长和班主任的无奈的反映。本来,表扬和批评、奖励和惩罚都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最基本手段,但近些年来一股股奇怪的思潮却让很多人把最基本的东西忽略甚至忘掉了。教育不仅需要激励,同时还需要抑制。表扬和奖励是具有正面激励学生正确行为作用的教育手段,批评和惩罚则是具有正面抑制学生问题行为作用的教育手段。如果认为批评和惩罚运用不当可能带来"副作用",那么表扬和奖励运用不当同样可能带来"副作用"。严格讲,批评和惩罚,谈不上是  相似文献   

20.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针对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的教师特别是班主任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明确规定了“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此举引来人们的普遍关注。笔者以为,这种关注的背后,其实是对时下教育是否需要批评以及该如何进行批评的反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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