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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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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践中,对于离婚时按揭购房的所有权存在争论和分歧,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对其增值部分的性质和归属也没有一致的答案。本文将对这两个离婚房产分割的主要问题,分婚前,取得房屋产权证和婚后取得房屋产权证两方面分别阐述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2.
由于按揭制度的特殊性,按揭贷款住房涉及的法律关系甚为复杂,加之按揭贷款合同的履行期限往往跨越婚前婚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取得房屋产权证存在时间差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离婚诉讼中如何处理按揭房屋成为一个难点和焦点。在法定夫妻财产制下讨论按揭房屋的归属问题,前提是要对司法实践中不同情形的按揭房屋进行明确分类,以此为基础,参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对按揭房屋的所有权作出认定。  相似文献   

3.
随着"按揭"购房方式在城镇居民中的普及,按揭房屋纠纷在离婚诉讼中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由于按揭购房方式的多样性及处理相关问题的复杂性,各地在处理类似案件时的做法各不相同。而正确处理按揭房屋纠纷的关键在于准确判断房屋的产权归属,以此为突破口来带动其他相关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4.
离婚时"婚前按揭房"的归属认定问题与增值分割问题是离婚时"婚前按揭房"处理的两个核心问题。前者是基础,应从明晰法律关系、协调部门法规定、有利于司法裁判的角度出发,将"婚前按揭房"认定为首付款支付方的个人财产;后者是重心所在,应秉持公平正义原则,从现实生活多做考量,使配偶方合理分享房屋增值利益。  相似文献   

5.
离婚案件中涉及的公房居住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令人困惑的棘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年2月5日印发的《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为审判实践中正确处理这一问题,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统一的准则。但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行和进一步深化,离婚案件中涉及的公房居住纠纷类型日益增多,尤其是夫妻共同出资购得的公有房屋部分产权,在夫妻离异时讼争房屋所有权的矛盾非常突出。而《解答》在很大程度上是为满足全国法院处理此类纠纷所采取的一种应急措施,对这一问题的阐释不够全面、深入,增加了民事审判工作的难度。本文拟结合法学理论和房改政策,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就离婚案件中部分产权房屋的处理做一尝试性探讨。  相似文献   

6.
<正> 离婚案件中,关于住房问题,特别是公房,双方争执不下是常有的事。这一问题,早已引起我们的注意,实践中处理好此类纠纷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所谓“公房”,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某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某集体组织。双方争执不下的不是该房屋的所有权,而是使用权,也就是居住权。以往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公房使用、承租问题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由于这些法律,法规都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可操作性相对灵活,不同的法官对此的理解是不同的。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就出现了各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也就是说,对同一条件不同的法官会作出不同的处理。针对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的有关司法解释中,作了“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使得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有了操作性较强、较集中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7.
关于按揭房屋在离婚纠纷中的处理,司法实践中已有越来越多、各种各样的争议不断涌现出来.按揭贷款购房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按揭房屋在离婚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以及如何分割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笔者针对按揭房屋在离婚时的分割处理,进行了独立的思考,认为应当根据房产证取得时间与结婚登记时间的先后,运用不同的法理进行解决.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婚前个人按揭贷款所购房屋,婚前取得产权,并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离婚时对房屋归属、增值部分及共同偿还贷款行为如何认定、如何分割的问题,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各地高级人民法院针对本辖区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些规定,但各地规定并不统一,各法院最后的判决结果也不尽相同。本文仅就此类案件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9.
离婚,就是夫妻双方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不仅使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得到解除,同时也终止了夫妻之间各种财产关系。财产的分割是随着夫妻双方人身关系的解除而产生的,其中房屋又是财产核心部分。因此认定和处理好离婚财产,特别是离婚时夫妻共有房屋的分割更加受到离婚双方的关注。  相似文献   

10.
离婚,就是夫妻双方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不仅使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得到解除,同时也终止了夫妻之间各种财产关系。财产的分割是随着夫妻双方人身关系的解除而产生的,其中房屋又是财产核心部分。因此认定和处理好离婚财产,特别是离婚时夫妻共有房屋的分割更加受到离婚双方的关注。  相似文献   

11.
我国加入WTO后,全面实施《知识产权协定》,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而教师编写的教案是否具有知识产权问题也日益受到各方面人士的关注。文章从我国首例教案所有权民事纠纷入手,分析教案的性质、著作权问题、教案本的所有权归属问题。立法部门和教育部门要明确:教案具有著作权、著作权归属教师、教案本的所有权归教师享有。  相似文献   

12.
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业的发展速度也日益高涨,与之相伴的是高涨的房价。开发商和一般的卖房者为了获取更高的房屋出售价格,"一房二卖"乃至"一房多卖"的情形已屡见不鲜,纠纷不断,严重侵犯了正常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我国物权变动模式及登记要件主义,来探讨"一房二卖"的法律效力,以及房屋所有权的最终归属。并对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如何维护自己的的合法权益,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3.
我与前夫2000年结婚,育有一女,今年4岁。半年前我与前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女儿随我一起生活,以前夫名义在2002年购买的商品房一套赠与女儿。离婚后,因考虑过户费用问题,我一直未去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上周,前夫告诉我,因其牵涉借款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由于房产管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仍为前夫,故法院将这套房子查封了。我很内疚,因为自己的疏忽而导致女儿房产被查封。请问我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14.
对离婚诉讼中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人身和财产以及其它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照顾和管理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现行立法保护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 ,离婚是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双方的权利。父母的离异必然涉及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属的问题。婚姻家庭立法应当就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归属确定一项基本原则 ,以此作为有关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属的立法依据和司法裁判的基本准则。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前提下 ,以子女最优利益确定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归属 ,是婚姻家庭立法、司法的首要选择  相似文献   

15.
如何处理遗失物的归属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现有法律及司法实践存在诸多缺陷,且日益暴露出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我国民事立法应在借鉴各国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明确界定遗失物之概念、法院作为遗失物接受管理机关及其法律地位、酬金制度、拾得人取得遗失物所有权、遗失物又遗失时的法律制度等,从而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国的遗失物归属法律制度,更好地保护失主的财产权利,规范遗失物归属关系,进而使我国民事立法进一步得到完善。  相似文献   

16.
笔者从我国物权变动的模式出发,从保护善意买受人角度,对数个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分析,并对各合同的效力予以肯定。最后,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一房数卖”房屋所有权的最终归属分不同情况予以浅论。  相似文献   

17.
房屋权属登记时间是区分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考量指标。在夫妻一方婚前购买并支付全款的房屋、婚后取得权属登记的情形下,该套房屋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可否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此有两种不同认识,一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二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透过考察《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以及我国的《民法通则》,最后认定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加以分割。  相似文献   

18.
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无民副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人身和财产以及其它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照顾和管理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现行立法保护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离婚是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双方的权利。父母的离异必然涉及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属的问题,婚姻家庭立法应当就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归属确定一项基本原则,以此作为有关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属的立法依据和司法裁判的基本准则。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前提下,以  相似文献   

19.
张淑燕 《家庭教育》2007,(2X):40-40
我与前夫2000年结婚,育有一女,今年4岁。半年前我与前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女儿随我一起生活,以前夫名义在2002年购买的商品房一套赠予女儿,离婚后,因考虑过户费问题,我一直未去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上周,前夫告诉我因其牵涉借款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由于房产管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仍为前夫,故法院将这套房子查封了,我很内疚,因为自己的疏忽而导致女儿房产被查封,请问我该怎么办?[第一段]  相似文献   

20.
财产保险合同具有特殊性,民法上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一般原理不能完全适用。当保险标的所有权转移时j-.-]与交付时间不一致时,应该以风险转移作为标准来判断保险利益的归属问题。同时,转让后通知义务的履行影响到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与否,对被保险人和受让人的利益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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