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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直播带货助力经济发展的同时,平台主播兜售“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售后不力等灵活的侵权行为也无孔不入。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对主播的法律身份、法律依据适用及赔偿责任具体承担予以明确,构建整治主播带货“翻车”等问题的长效机制,营造健康的直播环境。  相似文献   

2.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直播带货”促进了供应链的改造升级。“直播带货”作为当前的一种新兴的零售形态,其从业人员的数量正在逐步增长。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直播”从业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知识、技能,需要爱岗敬业,需要有一定的个人的魅力和感染力。“直播带货”型人才培养和“直播”岗位认知将成为高职改革发展的方向之一。本研究以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研的方式,调研高职大学生对直播带货“主播”职业的认知意愿和能力,力求为高职院校培养“直播带货”人才提供一定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3.
梁娜娜 《海外英语》2022,(18):26-27+53
“直播带货”是2020年十大热词之一,基于语料库的研究方法,探究其常用英译版本在语境中的具体应用,寻找最适宜的译法。文章发现“,直播带货”的英译繁多,缺乏官方统一译文。但是influencer marketing在英语语境中的使用频率与接受度远远高于其他译法,因此可作为“直播带货”的英文对等语。同时,译者也可酌情根据不同语境灵活使用ecommerce livestreaming,livestreaming marketing等表达,确保准确传达“直播带货”的语义内涵。  相似文献   

4.
随着网络经济的迅速走红,"网红代言""直播带货"等线上经济形态持续火爆.在市场产品同质化的背景下,直播可以帮助消费者有目的性地完成筛选以实现更快匹配供需关系,有助于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发展.与此同时,由于目前直播电商带货产业缺乏规范约束,经营管理混乱、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内容良莠不齐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日渐突出,新业态对社会治安的影响已经有所显现.通过分析直播电商带货产业的发展现状,深入分析其对社会治安的影响,剖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直播行业管理和治安防控工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国内的短视频行业快速发展,直播带货应运而生。同质化软件层出不穷、政府监管力度逐渐加大、用户的要求越来越高,迫使抖音等平台不断创新商业模式,以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运用SWOT模型对抖音直播带货进行营销分析,针对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完善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健全直播带货依法纳税制度、巩固市场份额等发展对策。  相似文献   

6.
新媒体环境下我国电商直播带货营销得到了飞速发展。深入剖析电商直播带货营销的成长机理,可归纳为情境需求的拉动、政策赋利的保障、技术赋能的驱动、资本角逐的推动。尽管新媒体为电商直播带货营销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但仍需对其面临的现实隐忧进行思考。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电商直播带货营销的发展策略,建议抓住历史机遇,促进行业有序生长;完善顶层设计,稳定市场营商环境;创新技术发展,推动数据化营销发展;整治资本乱象,鼓励良性竞争。  相似文献   

7.
构建直播带货助力乡村振兴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其效果进行评价,有利于衡量乡村振兴水平,甄别制约因素,并为乡村全面振兴指明方向。研究基于河南省固始县的调研分析,根据乡村振兴总要求和目标,构建了“3层次—6维度—36指标”的直播带货助力乡村振兴评价指标体系,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评价了固始县直播带货助力乡村振兴的效果。结果表明,固始县直播带货助力乡村振兴效果得分达到了4.161,总体水平较高。从各维度看,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评价得分最高,随后依次是治理有效、乡风文明、城乡融合、生态宜居等项得分较高。  相似文献   

8.
数字化、交互性、实时性是直播销售员的职业特性。在不同的直播销售模式下,直播销售员具有广告代言人、广告主、商品经营者、生产者等不同的法律身份。基于其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直播销售员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罚等不同的法律责任。为规制直播销售员的违法行为,有关行政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电商平台内部等都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对直播销售员的资质审核,加大对直播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以促进直播带货行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9.
<正>1个现象据星图数据,截至2021年11月11日“,双11购物节”直播销售额累计达到1318亿元,约为2020年的两倍。电商直播在近几年的发展可谓火爆!为了占领直播带货这一销售渠道,许多厂家都会给主播们不同额度的优惠。直播时,主播们往往会从用户的视角,分享真实的产品使用体验,用户也可以实时发送评论与主播互动。很多人因此特别喜欢在直播间购物,还会蹲守一些主播的直播时间。  相似文献   

10.
网络直播行业的兴起形成了以从事网络直播为业的职业群体——网络主播。新闻媒体不时爆出网络主播与网络直播平台、经纪公司解约以及网络主播支付天价解约金的新闻。在网络直播行业中,网络主播与网络直播平台、经纪公司之间的关系纷繁复杂,一旦发生解约纠纷则会影响到三方的利益。通过分析网络主播与网络直播平台、经纪公司的合作模式,探讨不同的合作模式中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并分析网络主播解约所引发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1.
网络直播打赏涉及直播平台、打赏人和主播三类主体,各主体与其他主体之间存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具体而言,平台与主播之间存在附条件的买卖合同关系,打赏人与主播、平台与打赏人之间均存在服务合同关系。网络直播打赏主体不同且打赏形式多样,可能引发诸多法律问题。日常生活中出现的未成年人打赏、夫妻一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用户因对主播外貌存在认识偏差而打赏的情况不在少数。不同情形下打赏行为的法律性质存在差异,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也应视不同情形分别处理,并采用不同的法律规制路径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2.
电商直播间可以被视为一个游戏化的叙事空间,它促使参与者快速进入心流状态,沉浸于直播带货的媒介景观。将直播间视为叙事空间并运用心流理论进行研究有助于探寻为何直播带货具有高度的消费粘性。本文将直播过程视为叙事内容,以文本分析的方式探究主播团队是如何利用直播间的特殊媒介属性,以不同的话语组合方式营造带有社交情感的故事线,增进消费中的拟社会互动,让消费者沉浸在游戏般的感官体验中。将心流和叙事理论引入直播研究有助于将直播带货这一现象从宏观的批判视野落到具体的问题解答上。  相似文献   

13.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及其应用的普及,电商直播带货迅速进入大众视野,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方式.大学生作为最具活力的年轻消费群体,直播消费也就成了众多大学生主要购物渠道之一.然而,大学生的阅历尚浅,心智尚未成熟,缺乏一定的辨别能力,难以抵制直播消费带来的误导.因此,围绕如何加强对大学生的消费观进行教育和引导展开探究,这对大学生...  相似文献   

14.
商业运转速则易乱,直播经济现象级发展,行业乱象势必高发。直播业特点为优质主播即是核心竞争力,由此而引发的“主播跳槽”与“抢人大战”即是利益冲突汇集处。网络直播业纠纷主体为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合同立约依行业惯例,名为“主播经纪合约”。实证研究表明,事实上主播与平台权利义务天然不对等,在双方法律关系判定中,既不属于对劳动者一方强保护的劳动关系,也不属于平等主体间尊重契约自治的平等保护关系,而是对弱势一方实现倾向性保护的商事合作关系。纠纷涉及法律争议焦点包括合同定性、竞业禁止、违约酌减、合同僵局、引诱违约。此商事合同虽易与劳动合同相混淆,但行业特点不能被劳动法律关系所吸收;若按照平等民事主体意思自治为核心的裁判思路,影响实质公平;若按照不对等商主体的审理思路,弱者保护的商事审判特性决定了司法裁量权的充分运用。  相似文献   

15.
随着5G和移动终端技术的突破和发展以及产业链的不断完善,直播营销作为销售新业态,发展势头迅猛,直播人才需求旺盛。销售管理课程内容与直播主要环节匹配度很高,课程四大模块与直播三个主要环节的融合,有利于学生灵活掌握知识点,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销售管理课堂的农产品直播带货,有效实现了工学结合,为学生创业积累了无形资本。  相似文献   

16.
抖音营销模式的成功,让很多人看到了商机。作为一名一线教师,在欣赏短视频节目的时候,笔者看到的则是抖音思维模式对我们日常教学的示范性。如果说施教者是“主播”,受教者是“粉丝”,教室就是一个“直播间”,授课过程类似于网络直播,传授的知识就是今天要带的“货”。学生在“观看直播”的过程中,是否能一直坚守在“直播间”进而积极参与互动,很大程度上就要看作为“主播”的教师是否具有扎实的学养和接地气的方式。本文尝试从抖音现象出发,研究其独特的五大思维方式,再将其映射到日常的教学行为之中进行融合与对比,发现其在实际教学中的价值与生长点。  相似文献   

17.
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虚拟社区中以“种草带货”为导向的品牌消费成为社会生活新图景。借助符号互动论的分析框架,对一个品牌特卖微商群的文化实践展开的网络民族志考察,揭示了虚拟社区以“种草带货”为导向的品牌消费的社会文化意义。在流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在线消费社区满足了个体对共同体的需求和想象。在资本和技术的合谋下,“信任”“情感”和“荣誉感”成为可被操纵和利用的营销手段。个体、不同阶层群体和不同性别群体为了缓解身份焦虑,试图通过品牌消费来建构身份,却不可避免地陷入消费符号秩序所营造的幸福幻象之中。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直播行业发展迅速,网络主播顺势而生,并活跃于各大直播平台。作为事实上的公众人物,网络主播所产生的影响力不可小觑。本研究以映客APP中东北籍网络主播所呈现的语言表征为研究对象,从语言学视角描写和解释了东北地区网络主播身势语丰富、语用移情能力强和存在语言暴力倾向的语言现象。研究发现:移动互联网的开放性扩展了东北网络主播的话语空间,“关注圈”强化了观众对东北网络主播的语言认同感和网络直播中的媒介身体文化是造成上述语言现象的重要原因。针对这些语言现象做出了一些思考,以期引起人们对网络主播语言的重视。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网络直播产业得到了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观众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关注各类主播,并通过网络直播打赏表达对主播的喜爱。随着互联网使用的普及,许多未成年人也成为网络直播打赏的成员。而在互联网的冲击下,缺乏认知力和自控力的未成年人容易冲动消费,做出巨额打赏行为,进而引发网络直播平台、主播与家长之间的纠纷。对网络直播三方主体间法律关系的理解是解决纠纷、寻求救济的前提。故本文将从网络直播平台、打赏人和主播三方间的法律关系出发,重点分析打赏行为的法律性质以及打赏行为产生的合同效力,并据此寻求救济途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0.
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直播主播作为新媒体人出现在公众面前。截至2018年12月,我国已有直播用户近4亿,有20.5%的高中生经常看直播,直播平台主播的影响力已不容忽视,而他们的主持词也必将对受众特别是未成年人产生影响。通过对国内知名直播平台热门主播的主持词进行分析,我们发现,这些语言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规范性,主要表现在搭配不当、成分残缺或赘余、语序不当、表意不明、用词不当等五大方面。本文选取热门主播主持词中的常见语病进行辨析,以期引起社会对直播平台主播主持词规范性问题的重视,使得网络空间更加美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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