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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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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严格意义的裁判规范源自近代,这是罪刑法定原则之必然要求.罪刑法定之确立依据,在于树立刑法规范的裁判规范性和限定个罪犯罪构成之内容,由此构造一个犯罪构成的法律模型,用以限制司法裁判行为的任意性.一般意义的犯罪构成是对个罪之犯罪构成的归纳总结,但其基本内容仍源自法定的个罪犯罪构成之内容.对于两可行为在适用犯罪构成时,宜选择非犯罪化处理.  相似文献   

2.
严格意义的裁规范源自近代,这是罪刑法原则之必然要求。罪刑法定之确立依据,在于树立刑法规范的裁判规范性和限定个罪犯罪构成之内容,由此构造一个犯罪构成的法律模型,用以限制司法裁判行为的任意性。一般意义和犯罪构成是对个罪之犯罪构成的归纳总结,但其基本内容仍源自法定的个罪犯罪构成之内容。对于两可行为在适用犯罪构成时,宜选择非犯罪化处理。  相似文献   

3.
随着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确立,一些学者开始对社会危害性产生了质疑。事实上,社会危害性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所承担的是出罪功能,因而与罪刑法定原则存在一致性。当然,基于我国犯罪构成是评价行为罪与非罪的唯一标准,因此应当把社会危害性的出罪功能纳入犯罪构成中来,从而达到社会危害性与犯罪构成的契合,完善三者的功能。  相似文献   

4.
定罪司法解释的功能在于将定罪的过程具体化,引导法官将具体行为定格在刑法条文所设立的模型之中。罪刑法定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定罪司法解释需要在罪之法定原则的制约下,以客观存在着的刑法条文为对象进行解释。作为连接刑法条文和司法定罪的桥梁,定罪司法解释的内容只能是原罪犯罪构成要件的明确化,对模糊性犯罪构成的解释需要解释者通过分析其他明确要件的方法来使模糊要件清晰化,原罪具体的构成要件作为定罪司法解释具体的标准不可突破。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服务商标增设为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但修法至今,假冒服务商标行为在实践中的定罪率极低,服务商标并未获得与商品商标等同的刑法保护地位。在具体裁判中,商标类罪名对象范围及入罪标准的确定需要兼顾罪刑法定原则与体系性解释的合理性。鉴于服务商标的特殊性,假冒注册商标罪应该建构起“二元评价体系”,从个别化解释路径对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形式加实质的判断,对服务商标适用比商品商标更高的入罪数额标准,以实现对两类商标的差异化保护。  相似文献   

6.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明文规定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要求和当然前提,这一要求和前提强调刑法必须具有明确性,即刑法条文中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内容要明确具体。明确性原则作为罪刑法定的派生原则之一,是对刑法规定抽象性和模糊性的非难。罪刑法定之明确性原则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已有一定体现。但在现有体现方式的基础上,还更需要通过对法官适用法律解释权认同的回归和刑事法解释专业体系的兴立的确立,从而更好地限制权力和保障权利。  相似文献   

7.
文章从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角度探讨中国修订后的<刑法>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规定,通过从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彻底废除类推制度、从旧兼从轻原则、限制法院自由裁量权、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要件科学化、"责之法定"、"刑之法定"等七个方面对此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8.
罪刑法定原则的全部精神是通过消极地限制刑罚权,积极地保障人权,核心意义是人权保障。试从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实质、罪刑法定原则的刑法意义、罪刑法定原则的解释方法三个方面,阐释人权保障理念之光照耀下的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9.
彭风莲教授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罪刑法定原则的百年变迁研究》,今年3月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全书320千字。罪刑法定原则源于西方,其核心价值是保障自由、限制权力。该原则于清朝末年登陆中国。民国时期,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典中虽有明文,但在特别刑法与司法上却屡遭破坏。新中国成立后,罪刑法定原则在立法上经历了形意迷失、形意飘忽、形意俱备的过程;在司法上,法律意义上的罪与刑,经历了由领导入定、由执政党定、由法定的历程。[第一段]  相似文献   

10.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驾驶行为的定罪处刑问题,应当严格按照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来检视危险驾驶行为是否构成该罪,在定罪准确的基础上,才可能做到罪刑均衡,以实现刑法的规范价值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罪刑法定视野下的侵犯商业秘密罪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从罪刑法定主义出发,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规定存在不合理内容:将普通的合同违约行为犯罪化,处罚过失性的间接侵事商业秘密行为;对违反职务戊业务活动形成的法定保密义务而泄密的行为采取了宽容甚至放纵的态度,对危事性量严重的商业间谍行为采取与泄露商业秘密行为、间接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相一致的结果犯构成模式和法定刑幅度。克服这种不合理性存在立法与司法两种途径。  相似文献   

12.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与交通肇事行为在性质上存在明显不同,立法中将逃逸附属于交通肇事罪有违罪刑法定原则。根据相关解释,逃逸可以成为定罪要件,有违刑事立法关于逃逸认定为量刑情节的规定,亦难逃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之嫌,且违背法的效力位阶基本原理。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极易混淆此罪与彼罪以及难以认定逃逸的空间要素等情形。另外,由于将逃逸附属于交通肇事,其定罪标准较高,量刑偏轻。应将逃逸这种故意行为从交通肇事这种过失行为中剥离出去,单独定罪,并完善相关要件的界定,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相似文献   

13.
当今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之争日趋激烈,不同刑法解释立场对严重的教师虐童行为应否入刑以及入刑应如何定罪的问题形成不同的观点:形式解释论认为在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石下,现行刑法中无对其规制的合适罪名,只能以无罪处理;实质解释论则认为可以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定罪量刑。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在罪刑法定视域下其实是高度统一的,只是面对不同案件应选择不同的解释限度。当前我国已进入法治轨道的初始期,入罪时应坚持形式解释优先的原则,不宜轻易突破法条原义;出罪时应坚持实质解释的优先性,对虽有明文规定但不具有严重法益侵害性的行为只能以无罪处理。这方为严密刑事法网、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也是人权保障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14.
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者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者不受罚,即“法外无刑”。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应坚决取缔“法外有刑”。  相似文献   

15.
今天的中国正在走向现代化,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刑法必须进行现代化的变革。中国刑法的现代化首先是刑法观念的现代化。形式意义上的罪刑法定主义实质是社会本位,只能“入罪”而不能“出罪”的犯罪构成缺失人权保障,过于追求报应或社会效应的重刑主义浓厚。这些观念问题反映出重社会利益轻个人利益、重国家权力轻个人权利的倾向。以以人为本、关注个人权利保障的基本理念为导向来构建中国现代化刑法应该是中国刑法的基本路径和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6.
将诉讼诈骗行为单独设罪符合国内外诈骗罪的立法模式,符合罪刑法定、罪刑均衡和刑法谦抑性等原则的要求。在刑法分则体系的具体安排上,应该根据它所隹害的主要客体来确定。在个罪具体内容设想方面,罪名宜采用“诉讼诈骗罪”,罪状与法定刑的设计则可以参照现行刑法对金融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7.
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也是法律常识教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 :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以及对构成犯罪的行为如何处罚 ,必须由刑法预先规定。也就是说 ,只有法律才能规定犯罪与刑罚 ,只要法律没有规定 ,便不存在犯罪与刑罚。因此 ,我们可以把罪刑法定原则简单地理解为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能罚。对于这一基本概念 ,笔者认为 ,我们有必要在教学中作深刻的讲解。原因有两点 :第一 ,对这一概念的深刻讲解 ,意义绝不仅在于该概念本身 ,它有利于我们在教学中直接加强对中国人治传统的批判 ,…  相似文献   

18.
转化犯不应包括一般违法行为到罪的转化。基本罪的成立是转化犯发生转化的前提条件.其罪质的转化发生在行为人实施前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其法律特征是法律的明确规定。转化犯立法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符合经济性原则,可以减少诉讼环节,方便量刑。  相似文献   

19.
对寻衅滋事罪正确定罪量刑,需要对影响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和影响刑事责任情节的事实加以证明。在证明中要注意证明行为的本质特征是无事生非,主观故意内容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行为性质是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在实践中应避免几个误区:该罪也会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对共同行为和多次行为可以概括认定。  相似文献   

20.
罪数个体标准是确定犯罪单复的依据和基础。刑法通说认为"犯罪构成"是确定罪数的唯一标准,并以此为基础建构了我国罪数形态体系的内容和构造。通过从形式逻辑和实质内容两个方面对我国罪数形态的内容和结构进行全面分析后,能够确定罪数个体标准并非现有的犯罪构成,而且犯罪构成由于其天生不足和理论缺陷,也无法成为判定犯罪个数的唯一标准。罪数个体标准的确定,应当以刑法之规定为基础,同时以刑罚适用为目的和导向,在方法上既可以对原有犯罪构成进行深入的全面理解和实质确定,也可以循着法律思维的判断路径进行逐步的分析,关键在于能够实现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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