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89 毫秒
1.
偷税罪在行为性质上既可以是作为犯,也可以是不作为犯。偷税罪必须具备特定的情节才能成立,在成立基础上才能谈及未遂、既遂等犯罪形态。偷税罪数额加比例的双重标准规定模式必然产生一系列问题。  相似文献   

2.
"轮奸情节"构成的前提要件是行为人必须构成共同犯罪,不存在"片面轮奸",非亲手犯的帮助犯不得按"轮奸情节"适用刑罚;而"轮奸情节"构成的必备要件是至少有两个行为人在间隔较短的时间内实施强奸犯罪均达到既遂状态,不存在轮奸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等形态;应从严把握"轮奸情节"构成条件的认定,科学地进行处罚,以贯彻刑法谦抑性原则。  相似文献   

3.
传统理论通说将犯罪中止的期间界定为犯罪预备开始至犯罪既遂前,认为犯罪既遂后就不能成立犯罪中止。这一通说混淆了犯罪既遂与中止的评价标准,前者“以行为是否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全部要件”为标准,后者“以是否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为标准,两者分类标准不同一,则两者均可能存在于犯罪完成阶段。笔者认为,有的结果犯既遂后仍可成立犯罪中止。文章对这一命题进行了法理分析,进而指出认定结果犯既遂后中止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侵犯商业秘密罪可以由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疏忽大意的过失构成。故意的内容不包括对象对商业秘密的认识。税务官员、律师等特殊身份的人员,即使事先无专门的保密约定,也能构成本罪。该罪是情节犯,不是结果犯.造成重大损失是犯罪成立的标志,不是既遂的标志。该罪与其他秘密犯罪是想像竞合关系,应从一重处断;与盗窃罪是法规竞合关系,应以本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5.
根据研究目的不同,危险犯有犯罪既遂形态意义上的危险犯与犯罪成立形态意义上的危险犯两种可能性,而对应于这两种研究角度,对“危险”这一前提本身的界定是不同的。立足于将危险犯作为犯罪既遂形态之一这一前提,危险具有以下特征:一是非现实性:二是与现实的联系性;三是表现形式的非单一性。基于将犯罪既遂划分为多种形态这一前提,危险犯之危险具有结果的意义,即危险犯之危险是危险结果而不是单纯的行为的危险。将危险结果与犯罪性结合起来,将危险结果作为犯罪结果的一种类型来理解,危险结果就是指由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所造成的某种事实状态所表现着的对犯罪客体侵害的危险。  相似文献   

6.
绑架罪的既遂以绑架行为实际控制人质,将人质置于行为人实际支配之下为标准.因此,根据我国犯罪中止的一般理论,行为人绑架犯罪既遂以后又释放人质的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属于犯罪既遂后的悔罪表现.为了保障人质的生命、身体安全,鼓励犯罪人及时放弃犯罪,防止社会危害性进一步扩大,对于绑架犯罪既遂后释放人质的情形,国外刑法和我国台湾地区刑法已经将其作为减轻处罚的情节加以规定.从刑事政策和立法宗旨考虑,应当将"释放人质"解释为我国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的"情节较轻"的情形,但应将"释放人质"限定为出于行为人自愿,且必须将人质释放至安全场所.  相似文献   

7.
对继续犯在犯罪论中的位置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的刑法学都把继续犯放入罪数犯中研究 ,本文认为 ,应把它放入故意犯罪形态中研究 ,并提出 ,继续犯应属于犯罪既遂形态的又一类型。揭示了继续犯作为犯罪既遂类型具有两个特征 :(1)其既遂标志是以行为人在一定时间内持续实施某种危害行为 ;(2 )其既遂与犯罪成立是同一、相伴的。  相似文献   

8.
危险状态出现后,自动消除危险状态的行为如何认定,学术界存在既遂说、实害犯中止说和危险犯中止说的争议.既遂说肯定了犯罪形态的唯一性,但过早界定了既遂,否认消除危险状态构成中止,不能发挥危险犯防卫社会的功能;实害犯中止说认为既遂与中止两种犯罪形态可以共存,于法无据、不能解决量刑问题,也不能真正发挥中止制度的作用;危险犯中止...  相似文献   

9.
论危险犯的犯罪中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危险犯的基本犯与结果加重犯之间的关系,一直成为危险犯在危险状态达至后犯罪中止是否成立的焦点问题。危险犯在达至既遂状态后,成立犯罪中止,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中止成立的时间要求,符合我国刑法所坚持的犯罪构成理论。该问题的解决有利于防止犯罪人铤而走险,既给犯罪人回头是岸的机会,也保护了面临犯罪侵害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犯罪的中止形态在多数情况下是单独存在的 ,但在有些情况下可能与其他犯罪形态发生竞合关系。其中中止犯与既遂犯的竞合、中止犯与不能犯未遂形态的竞合是较常发生的  相似文献   

11.
污染环境罪既遂形态的判断关键在于对“严重污染环境”的理解.坚持传统的结果犯理论会导致入罪门槛过高,难免有放纵犯罪之嫌;而危险犯理论在应用于本罪时,极难就“危险状态”做出认定.《刑法》第338条所规定的污染环境行为,本身就是内涵损害的行为,且本罪要求行为达到“严重”程度方可入罪,与侮辱罪、诽谤罪等典型行为犯的构造特征契合,认定其为行为犯更符合立法者本意和司法实践的需求.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中的"情节"一词,用语并不规范,各种情节的概念互有不同。所以,对刑法中的"情节"进行类型化,明确各"情节"之间的关系,提出改进之策,无论对理论提高,还是对立法完善、司法规范都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学》关于犯罪中止的传统理论通常认为犯罪既遂后就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形态,笔者却不敢苟同,认为行为犯既遂后仍可能存在犯罪中止形态。本文就对行为犯既遂后中止进行了法理分析,进而指出认定行为犯既遂后中止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4.
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危险驾驶犯罪,包括醉酒驾驶机动车情形。原因自由行为理论是醉酒驾车单独负刑事责任的重要理论依据。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犯罪构成重在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其中,醉酒驾车构成犯罪的主观心态是醉酒驾车肇事时这个特定时段的心态,行为人主观上应持有间接故意。醉酒驾车构成的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法律已经明确,但有失笼统,应随着实践的发展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5.
直辖以来,重庆市犯罪形势表现为公诉案件总量阶段性递减或递增、自诉案件总量持续性递减、“新生犯罪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性犯罪的犯罪率在徘徊中有所下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徘徊中呈上升之势、共同犯罪趋势日益明显、未成年犯罪保持高位态势。未来几年,重庆市有团伙组织性犯罪将有所减少、未成年犯罪将保持增长势头、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态势将进一步走高、刑事犯罪总量会有所下降、整体犯罪形势将趋于良好之趋势,相关部门应就刑事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和部署。  相似文献   

16.
遂后补救行为是指在犯罪既遂后,行为人主动避免紧迫性危险结果或者减轻可逆性实害结果的行为。遂后补救行为应具备回溯性、时效性、主动性和多样性几个条件,补救行为与犯罪中止具有相似性。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承认行为人的遂后补救行为,有助于充分实现刑法的保护和保障机能,立法对此应作出相应规定。  相似文献   

17.
对清代夫妻相犯法律适用的分析,考察《大清律例》的实际运作情形、律与例的关系,具体来讲,《大清律例》有治罪明文时,夫妻相犯案件基本上严格援引律条,少数引用条例,即以律为主,以例为辅,个别情况下,以例改律、以例废律、以新例破旧例等。  相似文献   

18.
基于工作过程的数控加工工艺编制与实施课程开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结合数控加工工艺编制与实施课程开发,探讨现代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流程。在课程内容的开发方面,运用成组技术的相似性原理,提出以"复合零件法"和"复合路线法"进行教学载体的选择,完成了课程学习情境的设计,值得类似课程开发的借鉴。  相似文献   

19.
在刑法第310条第2款和第349条第3款的适用过程中,可能出现几个罪刑关系轻重失衡的悖论,应通过立法的完善和合理解释予以消解。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