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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欧阳爱辉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11):9-13
私人刑事调查具体实施带有较大灵活多样性。为了避免其实施造成过多负面影响,应对其实施方式展开界定。将私人刑事调查具体实施方式划分成非强制性私人刑事调查和强制性私人刑事调查两部分,对强制性私人刑事调查方式的实施进行了基本程序设计。 相似文献
2.
不正当竞争法律责任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铁根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27(6):43-45
不正当竞争法律责任制度在各国立法体例中表现不一,如何理解其由单一的民事责任向多种法律责任向多种法律责任形式的转化和发展,如何理解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体例和我国《刑法》对不正当竞争的刑事制裁规定,是当前司法理论和实践亟待解决的问题,本对此问题进行剖析,提出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适用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的见解。 相似文献
3.
建筑事故法律责任是在建筑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由于违反《建筑法》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它主要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几种责任形式。 相似文献
4.
随着时代不断发展,近年国内学界开始逐渐关注到私人刑事调查这一昔日鲜有涉足的问题。通过对近年国内学界在私人刑事调查产生根源、历史发展、性质、优劣、取证效力和完善六大方面的研究进行归纳综述,认为现有研究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在研究范式、分析方法和对本土语境的关注上暴露出了一些不足。 相似文献
5.
陈志红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5,25(6):337-340
我国资产评估业日益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其所产生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文章对资产评估法律责任的三种形式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进行阐述,以期促进以法律手段解决评估纠纷,增强资产评估行业的法律意识,提高资产评估的专业服务水平. 相似文献
6.
近些年,我国跳楼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通过梳理近几年在社会上发生的反响较大的几例跳楼事件,对于跳楼事件中的跳楼者来说应该区分不同案件的情况和性质,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同时,应当建立国家救助基金制度,在跳楼事件中的无辜受害者得不到应有补偿而深陷困境时给予国家救济,由国家承担起受害者救助责任,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7.
欧阳爱辉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2,32(5):39-44,48
作为自我保护与私力救济的重要手段,私人刑事调查一直普遍存在。但在当前中国,私人刑事调查的作用往往被忽视。通过对我国私人刑事调查现状从法律制度和具体运作层面进行分析,认为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建构较为简略缺失,而其实践具体运作却发展非常迅速,日后亟待完善法规以适应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8.
当前时代普遍呈现出当事人刑事诉权扩张的现象。但是,当事人刑事诉权扩张又会同侦查权运作产生相互影响,必须实现它们二者彼此间的平衡协调。私人刑事调查作为古老的自我保护与私力救济重要手段,从这样一种制衡视角出发,进行法制化就具有着强烈的现实必要性。一方面,私人刑事调查法制化能够使当事人刑事诉权扩张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另一方面,推行私人刑事调查法制化还有助于侦查权运作维持在正常范围之中。 相似文献
9.
欧阳爱辉 《河北工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0,(4)
私人刑事调查作为自我保护与私力救济的重要手段,具有重要现实价值。通过分析归纳,认为其具有实施主体的非国家公权力化、主要手段的非强制化和直接目的的私力救济化等特征。在主要类别上,它分为私家侦探刑事调查、律师私下刑事调查和其他私主体刑事调查三大类。 相似文献
10.
11.
主权在民理论是重要的政治学观点。私人刑事调查作为古老的自我保护与私力救济重要手段,它实现法制化在主权在民理论视野下就具备着强烈必然性。首先,主权在民理论对国家权力的设定奠立了私人刑事调查法制化的政治学核心;其次,主权在民理论对公意的判断确立了私人刑事调查法制化的政治学推力;最后,主权在民理论对参与性民主的推崇构成了私人刑事调查法制化的政治学直接目标。 相似文献
12.
欧阳爱辉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3,(1):120-125
私人刑事调查作为古老的自我保护与私力救济重要手段,是对公力救济的有益补充。为使其在实践中兴利除弊,必须对其进行法制化。但法制化的实现并不能仅仅依赖法律建构,守法层面保障措施的设置同样重要。这种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树立正确的私力救济法律观、推进健康的刑事诉讼文化建设以及提高普通受众法律认同度。 相似文献
13.
私人刑事调查作为私力救济的重要手段,为真正确保它日后实现兴利除弊,必须进行法制化.但法制化的实现不能先仰仗法律制定,守法观念同样重要.对它具体实现的守法观念进行分析,主要包括明确合理的私力救济法律观和强化普通受众法律认同度两部分. 相似文献
14.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基础,刑事诉讼活动是围绕着证据来进行和开展的,非法证据却是刑事诉讼中的“毒瘤”,严重损害着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刑事非法证据作为刑事司法领域最重要的内容之一,通常反映着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社会的诉讼理念和诉讼价值.国内外立志于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研究的专家学者们,在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问题进行了长时间悉心研究中,获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我国准备构建和确立什么样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提供了极有力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5.
周媛媛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12,(3):30-34
目前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否适用于私人违法取证尚不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无法可依。通过结合域外的经验以及我国司法实践中辩方在取证举证上仍处于弱势地位的现实状况,对于私人以违法方式取得的证据以不排除为原则可能更为合理。在这一原则下应兼顾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和被告人的权利保护。这样的做法不但可以与新《刑事诉讼法》的内容协调一致,还顾及了我国目前私人取证的极大需求和弱势地位,同时也不致一味采纳所有违法取得的证据而造成更大的侵权。此外,一些相关的制度措施也必须完善,以期在明确易行地解决私人违法取证问题的同时,也能够预防未来的私人违法取证现象。 相似文献
16.
孙彩虹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101-106
证据制度是诉讼法的基础和核心,证据规则也一直是刑事司法领域中最活跃的内容之一。它关系到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也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民权利冲突时如何寻求平衡。因此设立符合中国国情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完善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首要任务。 相似文献
17.
彭真明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8,(4)
操纵期货市场行为是期货欺诈行为中危害最大的一种违法行为,它既侵害了期货市场正常的管理秩序,又侵害了众多投资者的财产权。本文从操纵期货市场行为的合理界定入手,对操纵期货市场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作了探讨,主张在我国刑事立法中增设操纵期货市场罪,运用刑罚手段制裁这种新的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市场经济中产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模式有其可取之处,也发挥了其对于市场经济的重大作用;但是这种模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基于其自身存在的各种弊端已经越来越不适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笔者提出重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责任模式:坚持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为主,同时民事责任优先;刑事责任为补充. 相似文献
19.
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责任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梅赟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7,28(1):113-117
经营者采取非法的竞争手段,可能一时满足了自己的需要,但它却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给社会和他人带来了极大的危害。非法竞争行为破坏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我国无论是统一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是地方的反不正当竞争的规则都对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但是在此法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文通过分析国内外的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问题,从中进行思考,并设法提出相关的解决思路. 相似文献
20.
全永松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22(2)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权的概念和如何保障人权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而我国由于历史的惯性,观念的不同,法制的不健全等种种原因,在司法实践中非法取证侵犯公民权利的情况时有发生,成为刑事司法中的一大顽疾.本文在对非法证据的定义及排除的含义作出解析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美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并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有关法律规定及现状进行分析,借鉴美国的经验提出构建和完善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三个阶段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