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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芹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5,25(1):45-46
1997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自诉制度作了重大修改。如扩大了刑事自诉案件的受案范围;强调了自诉人的举证责任等。但总体来说,对自诉案件的规定过于原则。本文试从自诉时效、检察机关应适时介入自诉、增设缺席判决、加强对自诉案件的审判监督等方面作相关论述,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刑事自诉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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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经修改后,庭审方式已发生重大变革,具备一定的对抗制特征,但有关证据开示仅有零散的规定,尚不完善,存在诸多缺陷。文章从证据开示制度的起源与发展,我国建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必要性,以及如何在借鉴国外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基础上,构建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思考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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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经修改后,庭审方式已发生重大变革,具备一定的对抗制特征,但有关证据开示仅有零散的规定,尚不完善,存在诸多缺陷.文章从证据开示制度的起源与发展,我国建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必要性,以及如何在借鉴国外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基础上,构建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思考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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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浪 《广西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1(2):21-24
我国刑事诉讼法经修改后,庭审方式已发生重大变革,具备一定的对抗制特征,但有关证据开示仅有零散的规定,尚不完善,存在诸多缺陷。文章从证据开示制度的起源与发展,我国建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必要性,以及如何在借鉴国外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基础上,构建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思考和探讨。 相似文献
5.
论刑事被害人法律地位的变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席建松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6)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刑事被害人法律地位的提高。本文将《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的刑事被害人的法律地位作了比较,论述了修改的必要性并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6.
关文军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0(4):55-56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原有的庭审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由“纠问式”改变为“控辩式”,体现了“当事人主义”的先进诉讼理念。但证人出庭作证难成为困扰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关键性因素。本文就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证人出庭作证的现状、证人怠于出庭的原因及应如何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予以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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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证明标准做出了调整,将“排除合理怀疑”写入刑事诉讼法,这是我国对刑事证明标准的理解取得的巨大进步。排除合理怀疑的做法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早就存在,只是本次刑诉法修改才将其纳入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我国证明标准下的“排除合理怀疑”应该有不同于英美的中国式解读,对于其在我国适用时可能出现的问题,也应在我国法律框架下提出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8.
周世中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3)
1979年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存在许多缺陷:拘传的规定不具体;没有财物取保侯审;监视居住不易执行;逮捕的条件过于严格等。针对这些问题,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强制措施作了修改和补充:对拘传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增设了财物取保候审;明确了保证人的义务和责任;取消了收容审查;放宽了逮捕的条件,这些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尽管现在仍然有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但《决定》的通过,标志着我国刑事强制措施的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相似文献
9.
李云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14,(1):50-54
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刑事和解制度正式在法律层面上有了归宿。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也对刑事和解制度进行了统一和完善。由于各种原因,检察刑事和解在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尚不能充分实现其承载的应有功能。基于对检察刑事和解的实证研究,应当从规范适用范围、和解程序、和解结果应用、监督机制、社区(乡镇)的作用等方面完善检察刑事和解,以使其体现自身的合理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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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对公民权利关注程度的日益增加,当今世界多数国家的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刑事司法令状主义以制约司法警察的超强权力。刑事司法令状主义的确立,充分体现了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是司法权和强制性处分限制适用与适度的具体保障。但是,我国目前的刑事侦查程序中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司法令状主义,因此,确立刑事司法令状主义,完善司法控制和程序控制机制,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面临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12.
郭金原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5,(1)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辩护制度作了重大修改完善,律师可正式介入侦查程序,律师执业的传统“三难”问题得到有效化解,期待侦查部门以人权意识为重,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与律师及当事人共同演绎刑事侦查领域法治的进步。 相似文献
13.
丁凤彩 《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1997,(1)
1996年3月17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我国刑事诉讼法作丁重大修改,其中,如何保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是此次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就新刑事诉讼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以及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分别加以论述,以求对学习和实施新刑事诉讼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刘明超 《商情·科学教育家》2013,(17)
2013年1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的《刑事诉讼法》,相对以往的旧刑事诉讼法有着湖大的优势,是完善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进程之一。本文拟通过新旧刑事诉讼法的对比解读,用以评述新刑事诉讼法的优点与不足,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完善做有益的探讨。 相似文献
15.
邓亚崇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4,(2):145-146
刑事辩护的三大难题中,"会见难"属"三难"之最。辩护人会见权是一项基本的权利,也是辩护权的内涵。新刑事诉讼法对于辩护制度做了重大修改,而对会见权的完善,则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辩护人和被追诉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6.
人权前先是人民的生存权,但人权不仅包括生存权、人身权和政治权,而且还包括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权利,它是包括生存权等多方面权利的综合体。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在改善人权状况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就今天中国的实际情况看,维护生存权和发展权仍然是中国的首要任务。生存权就是指人的生命安全,生活保障的权利。如果没有充分可靠的生存权,其他权利就无法谈起。西方社会试图以“人权问题”为借口,推行强权政治,干涉我国内政。事实上,我国在人权保障问题上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我们可以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上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七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一九七九年制定的《刑事诉讼法》作了重大修改,完善了刑事司法程序,增加了保护公民权利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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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少锋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28(8):93-94
利益规避是现代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有其深厚的理论意义。然而我国利益规避制度在适用对象等方面存在一些缺陷。结合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最新动态,本文最后对完善我国的利益规避原则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9.
罗杰 《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11,27(6):23-27
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需要完善包括《刑事诉讼法》在内的法律、法规。我国加入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后,必须要对《刑事诉讼法》进行相应修改才能为全国人大批准该《公约》提供条件。修改《刑事诉讼法》要解决司法权与行政权混淆,司法独立、司法公正等主要问题。具体要解决"审、判分离"、"沉默权"、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问题,适当认可刑事和解制度,严格限制诉辩交易,树立法律权威,使我国成为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