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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治祥 《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6,20(2):112-114
刑法第311条规定的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的成立以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为前提条件,行为人对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是否“明知”就成了本罪是否成立的关键。文章拟从“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的涵义、如何认定、“明知”的形成时间及其与刑法总则“明知”的关系等方面理清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3.
刘霜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3,19(4):98-99
通过对三种挪用型犯罪即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以及挪用特定款物罪中“归个人使用”的研究,解决挪用型犯罪在司法认定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在理论上进一步引申,以更好地预防和惩治挪用型犯罪。 相似文献
4.
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定存在模糊性和不完整性,给打击犯罪带来难度.因此就有必要探究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量刑中的疑难问题.在定罪上,对“同一种商品”的认定应以公众的一般认识为依据;其他认定为相同商标的情形应侧重于把握是否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同时要厘清假冒注册商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诈骗罪的界限.在量刑上,要注意区分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界限,达到罪责刑相适应. 相似文献
5.
郑毓枫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23,(3):69-72+78
高空抛物是城市治理中的一大顽疾,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影响和谐社会构建。为及时回应群众保护头顶安全的呼声,在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增设了高空抛物罪。目前,认定高空抛物罪时遇到的主要难题有:“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不明确、本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不明确、本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否存在竞合关系等。高空抛物罪认定的难题可从以下几方面突破:明确“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明确本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本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特定情况下存在竞合关系。 相似文献
6.
范祥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3)
为遏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多发态势,按照类罪归属原则,将《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节罪名所涉及的具体罪名移到第三章,作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节罪名之一。增设故意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罪,非法勘探罪,买卖、运输、储藏非法采矿所得矿物罪和违法发放采矿许可证罪。完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节罪名下若干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并对其设置多样化刑罚、加大处刑幅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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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江西省宜春市2021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生效判决为分析样本,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行为、罪名性质、刑罚适用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适用进行分析。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性质采取帮助犯的量刑规则,而非帮助行为正犯化,本罪的成立仍以主犯实施犯罪为前提,同时帮助他人实施本罪的帮助行为也将构成本罪。但在本罪的司法适用中也有对“帮助行为”“明知”进行扩张解释的嫌疑以及“情节严重”认定不统一的情形。针对以上情况,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不得随意扩张解释本罪的帮助行为的类型并统一认定“情节严重”的条件,从而真正做到公正司法,确保公民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丁颢 《蒙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6):11-14
本文探讨了新刑法规定的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破坏计算机数据和应用程序罪、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度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和认定时应注意的相关问题。通过运用计算机专业知识重点论述了四种信息犯罪的客观表现,尤其是对犯罪方法和犯罪对象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相似文献
9.
何珊 《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6):8-12
污染环境罪既遂形态的判断关键在于对“严重污染环境”的理解.坚持传统的结果犯理论会导致入罪门槛过高,难免有放纵犯罪之嫌;而危险犯理论在应用于本罪时,极难就“危险状态”做出认定.《刑法》第338条所规定的污染环境行为,本身就是内涵损害的行为,且本罪要求行为达到“严重”程度方可入罪,与侮辱罪、诽谤罪等典型行为犯的构造特征契合,认定其为行为犯更符合立法者本意和司法实践的需求. 相似文献
10.
崔磊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7(3):61-64
为了构建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1997年《刑法》规定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在刑事责任上应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处罚上扩大罚金刑和非刑罚措施,在司法认定该罪因果关系上应采纳疫学的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1.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2,(1):36-41
依法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为准确适用法律法规,避免在司法实践中“拔高”或“降格”认定,造成执法不平衡不统一,本文从该罪的立法来源、四个特征、司法认定等方面,系统梳理了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的疑难问题和重点问题,以期为司法实践的运用提供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12.
马新文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5,26(6):121-123
本文从犯罪的构成、犯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以及罪与非罪、罪与他罪的界限等方面,探讨了骗取出境证件罪的认定,并提出了立法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3.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然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没有对“危害公共安全”进行明确,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是否构罪以及构成何罪存在较大的分歧。在这种情况下,从选择性罪名的内涵角度看,目前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行为是否构罪应该参考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构罪标准进行判定。 相似文献
14.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刑法分则中是作为具体危险犯而存在的,但法条原文对该罪犯罪构成语焉不详,以致在适用中颇具“口袋罪”的性质,故有必要对该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解释以便准确适用。该罪在“危险方法”方面应当与放火罪等四罪具有相当性,“危害”指形成具体危险而非抽象危险,“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安全。盗窃窨井盖的行为不具有与放火罪等四罪在行为特征方面的相当性,无论发生在何处、盗窃数量多少,均不会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安全造成持续且不特定的扩大性危害。对于盗窃窨井盖的行为,应当区分具体情形分别认定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重伤、盗窃、破坏交通设施、故意毁坏财物罪。 相似文献
15.
丁颢 《蒙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2):11-14
本探讨了新刑法规定的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破坏计算机数据和应用程序罪、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度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和认定时应注意的相关问题。通过运用计算机专业知识重点论述了四种信息犯罪的客观表现,尤其是对犯罪方法和犯罪对象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相似文献
16.
滥用职权罪是《刑法》新增设的罪名。该罪的主观罪过认定难度较大,且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滥用职权罪的行为人对其行为所造成的结果可能是持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但是,行为人对滥用职权行为本身却是出于故意的态度。通过借鉴“行为故意”的理论可以更好地认定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式。 相似文献
17.
唐一境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3,(6):61-65
自《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起,污染环境罪在理论研究中便存在诸多争议。《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污染环境罪进行了细化补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3年作出新的司法解释,立法的修改,司法解释的补充,均将该罪的争议问题指向保护法益和行为构造上。目前污染环境罪的保护法益尚未有定论,对该罪行为构造的认定离不开对保护法益的理解。为更好地贯彻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思想,精准打击环境犯罪、保护生态环境,污染环境罪的保护法益应为生态学的人类中心主义法益论,明确“严重污染环境”的规定,对该罪的行为构造不能单一认定为行为犯或结果犯,应在生态学的人类中心主义法益论下识别区分。 相似文献
18.
刘琳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0,(3)
为了加强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刑法增设了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本文对该罪的构成特征作了分析,认为对该罪的司法认定应该把握“四个特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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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代购“蹭吸”行为是指代购者代购毒品后与托购者当场分食,或收取部分毒品以供日后吸食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此类行为的定性存在着贩卖毒品正犯论、非法持有毒品论、不构成犯罪论等分歧意见。微观层面上,该行为不满足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其主观上不具备牟利目的,客观上并无贩卖行为,且并未侵害贩卖毒品罪的保护客体;宏观层面上,该行为“贩毒化”将会引起“处罚不均”和“吸毒入刑”的问题。故毒品代购“蹭吸”行为不宜认定为贩卖毒品罪,而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或不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20.
马立顺 《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75-77,83
《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行为纳入刑法具有恰当性,但未将“吸毒驾驶”、“无证驾驶”等同质性危险驾驶行为入罪。对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认定,要从成立本罪的地域范围限制、对象限制、时间限制、具体行为种类及行为程度等方面进行。司法适用中要注意本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相关罪名的衔接;对本罪关涉的程序、证据问题的处理,要注意公正与效率相结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