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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婚姻登记机关处理婚姻登记瑕疵纠纷缺乏法律基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起诉条件和诉讼时效及判决功能难以适用于确认婚姻关系成立或不成立之诉。构建确认婚姻关系成立或不成立之诉,由法院统一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管理大量婚姻纠纷,可以节省司法资源,畅通诉讼管道,保障当事人权利。  相似文献   

2.
占有是主体对物控制支配的事实,在性质上并非权利。占有保护请求权是民法赋予占有的核心法律效果,占有诉讼即行使该请求权而发生的诉讼。占有诉讼着眼于事实秩序维护,简捷迅速,实行"占有诉讼与本权诉讼不竞合"。围绕占有事实是否受到侵害展开诉讼,不同于司法中习惯的"权利追寻"诉讼模式。在补权利之课、鼓励当事人为权利而斗争的同时,不能忽视非权利争议诉讼模式的确立与完善。  相似文献   

3.
随着民事、商事法律关系日益复杂化,当事人利用关联诉讼进行恶意诉讼、欺诈诉讼的现象呈蔓延趋势。受前苏联诉讼理论的影响,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判决效力绝对化的观念,导致法院在处理关联诉讼时面临困境。司法解释对于前诉判决认定的事实在后诉中仅简单地以免证事实来处理,为不诚信当事人制造关联诉讼提供了可乘之机。确立判决效力的相对性观念,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原则上仅约束案件当事人,其对后诉法院的拘束力也应当仅限于前后诉当事人相同的情形,可以为法院处理关联诉讼提供合理的裁量空间。规范判决书的书写,明确判决理由部分对于事实的认定,限制不当扩大认定事实的范围,严格民事诉讼中的程序制裁措施,都有利于规制不当的关联诉讼。  相似文献   

4.
非婚生子女认领之诉是通过一定法律程序,确认非婚生子女与生父之间身份关系的亲子关系诉讼。非婚生子女认领之诉在我国审判实践中早已客观存在,但立法上的相关规定却付之阙如,导致司法实践不便。对此,应确立非婚生子女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原则;明确认领之诉当事人的特别资格与适格标准;规范法律推定与亲子鉴定的证明方法并确立与一般民事诉讼案件相同的证明标准;对死后认领之诉规定三年的诉讼时效限制。  相似文献   

5.
恶意诉讼不止损害相对人和第三人的利益,更为严重的是其浪费司法资源,扰乱司法秩序,危害司法公信力。恶意诉讼隐蔽性、表面的合法性等特点加剧了识别的难度。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恶意诉讼有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异议之诉,民事强制措施等规制方式,但对恶意诉讼的震慑作用仍不足。因此,要从检察监督的角度识别恶意诉讼案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作用,落实对恶意诉讼案件责任的追究等方面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诉讼和解是一项在民事争议解决中最能体现民事诉讼最基本原则——处分原则的制度,同时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集中体现。它对于减轻我国司法压力,避免当事人因额外的经济负担等因素造成诉累,及时解决纠纷,符合我国传统观念中"以和为贵"的传统美德。对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在业已启动的诉讼程序中依法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为诉讼第三人,确认诉讼第三人必然会受到本诉的制约,而立法对行政诉讼第三人如何确认只有粗略规定,理论研究也相对薄弱,这与行政审判客观上要求对相关各方利益做出公正裁断的矛盾十分突出。对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确认,应结合行政实体法运作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外延和司法审查的有限性及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变化的可能性,综合判断,区分类型。  相似文献   

8.
中国城乡差距较大,人们的文化水平高低有别,尤其是法官在面对农村案件当事人时,怎样引导他们正确参与诉讼是值得认真思考之事。司法能动是中国大法治环境下积极倡导的司法理念,这一理念契合了农村基层人民法官处理农村案件时积极引导案件当事人参与诉讼的现状。语言是法律诉讼的媒介,基层法官与当事人沟通的同时,还要掌握语言的深浅,避免与法律相违背的语言缺陷。农村案件当事人需要法官给予更为直白的诉讼指导,由于司法语言承载着司法公正,司法语言运用成为司法实践中很重要的部分。  相似文献   

9.
中国城乡差距较大,人们的文化水平高低有别,尤其是法官在面对农村案件当事人时,怎样引导他们正确参与诉讼是值得认真思考之事。司法能动是中国大法治环境下积极倡导的司法理念,这一理念契合了农村基层人民法官处理农村案件时积极引导案件当事人参与诉讼的现状。语言是法律诉讼的媒介,基层法官与当事人沟通的同时,还要掌握语言的深浅,避免不与法律相违背的语言缺陷。农村案件当事人需要法官给予更为直白的诉讼指导,由于司法语言承载着司法公正,司法语言运用成为司法实践中很重要的部分。  相似文献   

10.
试论涉诉信访的制度困境及其出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前,我国的涉诉信访形势严峻,面临着一系列的制度困境.例如,涉诉信访冲击了司法独立、消解了司法权威、法院处理涉诉信访措施面临两难等.造成涉诉信访制度困境的原因主要有法院的原因、当事人的原因、司法体制的原因和诉讼制度的原因.为摆脱涉诉信访的制度困境,应当从完善司法独立和诉讼程序制度以及构建涉诉信访终结机制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11.
面对当事人投诉无门难题等不正常现实情况,本文从审判权屏蔽民事诉权的现实困境切入,论证了民事诉权与民事审判权的不同属性定位,作为民事审判权的权源之民事诉权的本质是私权,而民事审判权并非纯粹公权力.因此,必须确立"不得拒绝裁判"原则,启动能动司法,树立民事审判权对民事诉权倾斜保护的理念,有诉必理,在司法技术上切实解决当事人投诉无门和"民事审判权拒绝裁判"的难题,保障广大当事人的诉讼人权.  相似文献   

12.
经济学视角下的司法诉讼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经济学视角下,诉讼是有成本的。案件久而不决、诉讼周期过长往往会形成巨大成本负荷,对当事人、社会管理以及社会稳定都会成为不可忽视的影响。对法律诉讼成本进行经济学分析以实现司法资源的有效配置是司法实践的重要课题。本文试图运用法律经济学分析方法,探讨诉讼的成本与收益,研究提高司法效益一些思路。  相似文献   

13.
作为无效婚姻之诉的特殊情形,自然消亡婚姻无效之诉的程序问题在我国立法规定中语焉不详,然在司法实践中却有解决之必要性。在程序的适用上,其程序法理特性符合特别程序;在当事人适格的范围中,由于存在自然消亡婚姻的事实,因此该法律事实发生于诉前或诉中的时间差异决定了诉讼所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不一致;在该特殊案件的管辖上,申请人为配偶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亦决定了法院管辖的不同。  相似文献   

14.
作为无效婚姻之诉的特殊情形,自然消亡婚姻无效之诉的程序问题在我国立法规定中语焉不详,然在司法实践中却有解决之必要性。在程序的适用上,其程序法理特性符合特别程序;在当事人适格的范围中,由于存在自然消亡婚姻的事实,因此该法律事实发生于诉前或诉中的时间差异决定了诉讼所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不一致;在该特殊案件的管辖上,申请人为配偶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亦决定了法院管辖的不同。  相似文献   

15.
民事纠纷发生后,解决正当当事人间的问题才是最有意义的.当事人正当,是我国民事诉讼中诉讼成立的要件.基于此,把我国现行立法规定作为切入点,分析正当当事人含义,探讨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形成之诉等各类型诉讼中正当当事人的确定,同时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对常见乱列被告现象作出司法解释,详细总结当前司法实践中正当当事人的确定规则及存在的矛盾,为解决正当当事人判定的问题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法律沟通在审判中、在当事人之间以及在立法、司法中是普遍存在的,具体表现在法官、检察官、诉讼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及其他们相互之间的沟通,契约和非契约当事人之间的沟通,立法、司法及其他们相互之间的沟通。法律沟通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降低成本,节约资源;减化矛盾,促进和谐;满足需要,实现目的;提高效率,维护权威。法律沟通的障碍:一是法律的抽象性难以理解;二是情理法的不一致性令人费解;三是法官自由裁量案件结果的不统一会影响法律沟通;四是案件的不能有效执行阻碍法律沟通。法律沟通的技巧包括:法律沟通的主体要相互尊重和理解,法律沟通的语言要通俗易懂和富于幽默感,沟通要因时、因地、因人而异,等等。  相似文献   

17.
诉不同与法律制度,也不完全等同与诉讼行为或手段。请求是诉的本质。诉的标的直接体现当事人的诉讼目的和案件性质,是使诉明确化、特定化的标志。国外关于诉讼标的理论大致有三大流派:传统诉讼标的理论,新诉讼标的理论,新实体法理论。他们争议的焦点是如何确定诉讼标的。诉的要素可以作广义和狭义之分。把诉的标的放在诉的要素中考察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习惯,那么关于诉的标的理论,也应放到整个诉的理论之中去研究。  相似文献   

18.
网上立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本轮司法改革中推出的一种立案程序,是电子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网上立案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对于当事人诉权的保障具有积极意义。但在司法实践当中,网上立案存在名实不副、对基层人民法院重视程度不够、与现行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存在冲突等问题,由此网上立案程序需通过完善网上立案平台及配套服务、处理好与现行立法的衔接、转变当事人诉讼观念等举措,从而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19.
在股东派生诉讼中,原告股东虽非诉讼标的的直接义务主体,但在实质上,基于其股东权却与诉讼标的有着难以割舍的利害关系。股东派生诉讼提起权是股东权的实现形式之一,其程序法法理在于股东原告资格的取得实源于法律的规定,法律承认原告股东对派生诉讼具有诉的利益,突破了传统当事人的范畴,直接由法律予以授权。  相似文献   

20.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以及电子商务纠纷的不断增长,电子商务法庭应运而生。相对于传统的诉讼模式,电子商务法庭能够突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做到诉讼电子化、可视化;并能提高效率、降低诉讼成本,极大地便利当事人;同时也能够减轻法院压力,保证诉讼的公平公正。但是,新的审判模式也会对传统诉讼方式产生冲击,存在缺乏法律明确规定、受案范围狭小、部分程序价值缺失、滥诉等问题。因此,可以通过电子诉讼专门立法、逐步扩大适用范围、完善有关法庭程序等措施对电子商务法庭进行发展与推广,保障当事人电子诉讼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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