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因为中国没有颁布《新闻法》,所以,法律上没有规定新闻记者到底有多大的采访权限。而对采访对象来说,他的权限却大得要命。他要想将你拒之门外,可以找到一千个理由一万个理由。西方记者中流行一句话:“他把你从门口推出去,你要想办法从窗户再爬进来。”这里,笔者根据中外记者在采访实践中的成功范例,总结归纳了几种接近采访对象,敲开拒绝之门的方法,以资新  相似文献   

2.
读者来信     
应增设“侵犯债权罪”因长期不履行生效判决欠债不还,郑州市一些政府部门的负责人目前面临被拘留的结果。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曝光了91名“赖账户”名单,同时对33名已被列入拘留名单的“老赖”进行公告。我国刑法有一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常被法院援引到债权债务关系中来。然而,这个法条的本义是维护司法权威,作为拘留“老赖”的法律依据,其实只是在打“擦边球”。盗窃几百元就可以定罪量刑,而欠债数十万、上千万,反而可以逍遥法外,这是不公平的。笔者以为,对于这些恶意侵犯公民和国家财产的行为,刑法应增设“侵犯债权罪”。江西…  相似文献   

3.
法条中规定:“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处罚”。笔者依据法条的规定将对其中涉及的暴力、伤残、重伤以及行为人的罪过形态逐一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4.
反刍,是“反刍动物把粗粗咀嚼后咽下去的食物再反回到嘴里细细咀嚼,然后再咽下”(《现代汉语词典》)。新闻工作者采访后,对所得材料有时也需要“反刍”。下例即是忘记“反刍”的结果。“我从自己的节支奖中拿出200元作为罚金”,这是县长因自己在工作中“协调不力,负有领导责任”,在大会上进行的自我处罚(1月8日陕西日报一版《县长受罚记》)。“罚金”一词是法学名词,指“法院强制被判刑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的一定数量钱币的刑罚。……作为刑种的罚金不同于作为行政处罚手段的罚款,它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才能适用”(上海辞书出版社《法学词典》增订版675页)。县长怎可对  相似文献   

5.
就企业而言,员工很多情况下使用QQ、P2P都与工作无关,应当进行“封杀”;对员工来说,却也有可能以“工作”或“隐私”作为使用的理由。  相似文献   

6.
新旧刑法与“扫黄”“打非”●徐海今年3月,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法制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从事“扫黄”“打非”工作的同志来说,认识新旧刑法对“扫黄”“打非”的规定的异同是十分必要的。一、旧刑法对“扫黄”...  相似文献   

7.
通过分析多年来著作权纠纷中,法院对图书馆是否侵权作出的判决结果以及判决理由和法律依据,发现图书馆在为公众提供文献信息服务过程中,因数字资源提供商或其他提供资源内容的合作方过错而被告侵权时,如果非故意亦不存在过失,一般只承担停止侵权等民事责任,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在共同侵权案例中,却可能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相关理论和具体案例,进一步探讨图书馆如何履行合理注意义务,确保自己没有过错,以及如何在自己无能为力之处寻求立法保护。  相似文献   

8.
<正>6月25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共13条,分别从立法理由和依据、管理对象和性质、监管主体、法定义务、打击非法网络公关、付费搜索规范、用户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了科学和全面的规定。《规定》将  相似文献   

9.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出现,不仅给文学艺术等传统的版权领域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给司法实践也造成了诸多难题。“菲林案”和“Dreamwriter案”接连发生,内容与审判结果高度类似的两案,判决理由却不尽相同。对此,应当从人工智能本身性质与立法目的及民事主体制度出发,探讨人工智能无法被认定为版权主体的法律逻辑;而从版权客体的两大属性出发,认定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具备符合版权客体的独创性判断标准并构成智力成果的特征,满足构成版权客体的条件,应当受到版权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10.
【目的】算法推荐平台是科技高度发展的产物。为更好回应算法技术发展现状下的著作权保护需求,需对算法推荐平台的注意义务进行完善。【方法】文章从“全国首例算法推荐案”出发,对我国算法推荐平台的注意义务规定予以检视,并对域外平台注意义务相关规定进行考察。【结果】算法推荐平台在著作权间接侵权中的注意义务认定存在问题,体现为使用算法推荐技术是否意味平台“应知”、是否影响“必要措施”的认定上,仍存在模糊地带。域外经验中,美国对注意义务内涵的健全完善和“多元主体共建”经验、欧盟的“过滤义务”机制可为我国提供思路。【结论】算法推荐平台的注意义务可从以下3个方面完善:事前建立合理的过滤机制;事中构建良好的算法监管机制;事后对“必要措施”细化规定。  相似文献   

11.
前一段时间出现的一股“告记者热”,新闻单位是在没有能以切实保障自个应享的权利、并明确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新闻法前提下,被迫推上法庭的。另一方面,就司法部门来说,他们也是处在无专门的新闻法可依,仅仅参照民法有关条文(个别案件还参照刑法有关条文),来审理和判决这类案件的。尽管如此,从总的方面来看,大多数判决仍是公正的和经得起时间检  相似文献   

12.
读者来信     
《中国新闻周刊》2004,(13):10-10
“一个案子,审了10年,留下20个疑点,没有水落石出,被告却被判了死缓,法律应该负有什么样的责任呢?最终的判决采用的是‘疑罪从轻’的原则,而不是‘疑罪从无’,这符合现行的法律精神吗?” 新浪网评  相似文献   

13.
实体法与程序法是法理学上以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为标准对法进行的分类。实体法是指以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规章,如《刑法》、《民法通则》、《档案法》等。程序法是指以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规章,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立法法》、“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档案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等。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分类是就其主要方面的内容而言,它们之间也有一些交叉,实体法中也可能涉及一些程序规定,程序法中也可能有一些涉及权利、义务、职权、职责等内容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新闻媒体作为党执政的重要工具之一,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尤其在维护与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进程中,既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和义务,也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新闻传媒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舆论工具,理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引领公众舆论,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出贡献。  相似文献   

15.
陆娴 《大观周刊》2011,(31):95-95
“着手实行犯罪”出自九七年刑法第二十三条对犯罪未遂的规定,即“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着手实行犯罪”从立法意愿上看是犯罪实行行为的着手,犯罪着手问题一直以来是我国刑法领域界具有争议的领域。因此,怎样给“着手”定一个恰当的衡量标准,仍然是司法领域界值得探讨的重点问题。  相似文献   

16.
“无罪推定”作为一项立法原则,最早规定在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卜。《人权宣言》第9条规定:“任何人在其未被宣告有罪之前,应当假定为无罪”。当今时代,世界大多数国家已将“无罪推走”列为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以基本原则的形式在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法学界普遍认为,上述规定从立法上明确排除厂‘有罪推定”论,宣告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与“无罪推定”原则相适应,新刑诉法作出了一系列相应的规定:将起诉前的原称为“…  相似文献   

17.
柳静虹  黄明 《大观周刊》2011,(16):247-247
我国是灾害频发的国家之一,这对我国灾害救助工作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2008年“15.12”汶川特大地震对我国不仅仅是一次严峻的挑战。最重要的还是我国地质灾害救助经验的一次丰富积累。笔者通过对汶川特大地震重灾区江油市的灾害救助实况和两年来的灾后重建进行思考研究。分析在“5.12”汶川特大地震的灾害救助中的一些新特点和欠缺之处,并尝试对我国灾害救助进行反思。  相似文献   

18.
巩儒基 《大观周刊》2012,(11):23-23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不论情节轻重,一律以犯罪论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醉酒驾驶的情形千差万别,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然而,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了“但书”的内容。醉驾入刑与但书存在着诸多矛盾。  相似文献   

19.
本文结合康德的“道德的普世性”“人是目的”原则与罗斯的“显见义务”学说,探讨了义务论视角下的新闻伦理困境。当新闻工作者面对伦理困境时,可依据“道德的普世性”原则辨明行为是否合乎义务,以“人是目的”为准绳判断显性义务。通过综合运用康德和罗斯的义务论伦理学,媒体工作者在新闻伦理困境中能做出更为公正合理的选择。  相似文献   

20.
作为编辑,处理退稿是谁都会遇到的事。在繁杂的编辑工作中,以退稿与组稿(约稿)相比,人们的兴趣显然是在后者。然而,“退稿效应”确实存在。尤其是当它频频光顾的时候,你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那还是两年前,我在处理一件退稿时,除了向作者说明理由外,又多写了几句表示歉意的话。想不到,就是这样一件对于编辑来说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工作,却产生了一系列戏剧性的效果。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