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43 毫秒
1.
作为一名普通读者与听众 ,翻报纸、听广播、看电视 ,获得许多知识 ,却也产生不少疑问 ,常见的有 :一是“孩”有多大?“孩” ,在《辞海》和《实用汉字字典》中说得极干脆 :幼儿。《现代汉语小词典》说 ,孩即“孩子” ,“小孩儿”、“女孩儿”。虽然 ,没有一本字典对“孩”的年龄作过“规定”。现实生活中不过延伸到小学生、中学生 ,无论如何不会达到或超过《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但是传媒却常有“创见”。前不久 ,黄陂路、淮海路口一工地发生一起金属架从高空坠落事故 ,一篇报道说“一个看上去20多岁的女孩已经倒地死亡”。还有一篇报… 相似文献
2.
在审理离婚诉讼案件时,未成年人的权利该如何保障,已不仅仅是舆论和道德问题了,而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才能使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必须充分按照《宪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从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出发,从而切实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4.
<正>唐代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非常辉煌的时期,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巅峰时期。唐朝的法律制度主要以《唐律》为代表。《唐律》是我国古代最早、最完整的一部法典,其不仅秉承了西汉以来的宗法思想和礼法,还对后世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唐朝的律令制度中,婚姻家庭法方面的规定颇具特色。一、关于婚姻法原则的法律规定1.同姓、同宗、亲属不为婚的原则。我国从西周开始就有同姓不婚的传统,同姓不婚 相似文献
5.
6.
浅谈“事实婚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丁素芳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4)
建国以来我国的法律政策对事实婚姻的态度一直游移不定,新《婚姻法》和新的司法解释对事实婚姻采取了相对承认主义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选择的崇尚和对事实的尊重。但是,我国现行的事实婚姻制度仍有需要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7.
苏维埃政权建立初期,在闽西、鄂豫皖、湘赣等苏区相继制定了婚姻法令,规定实行婚姻登记的制度;1931年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和1934年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作出结婚离婚须到苏维埃政府登记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丁素芳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2):38-43
婚姻的效力是指因婚姻的成立而导致的法律后果。这个法律后果是多方面的,涉及宪法、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行政法、劳动法、诉讼法等许多领域。本文所探讨的婚姻效力主要是从我国婚姻家庭法领域作出的,同时针对最新颁布的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实施以来的社会反响,从婚姻效力角度谈谈《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所带来的冲击。 相似文献
9.
报载,上海从2001年9月17日开始推行“颁发结婚证仪式”。所谓颁证宣誓仪式,就是新人在登记结婚时,由婚姻登记员宣讲《婚姻法》有关规定,并引导“婚誓”,颁发结婚证书,祝福美满幸福。新婚誓词共设“五问(见附文)”,体现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让新婚夫妇明确自己在家庭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推行结婚颁证仪式近一年,受到社会各界普遍欢迎。 相似文献
10.
11.
中国教育部目前放宽了对高考年龄和婚姻的限制。这一规定触发了大学生和教师们的种种猜测与议论:新规定会对以前禁止大学生结婚的老规定带来冲击吗?教育部不让大学生结婚的规定是否违反了《婚姻法》? 相似文献
12.
13.
<正>为实现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我国将改革婚姻制度作为重要任务,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它以“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女性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为原则,建立新的婚姻制度和家庭关系,为实现男女平等提供了法律保障。1953年3月,我国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规模壮阔的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1]北京市委积极响应号召开展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使婚姻法内容在北京市各阶层群众中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极大提升了女性的社会家庭地位。 相似文献
14.
周建成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5):76-77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所确立的一项离婚救济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这使得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了法律保护,从而完善了婚姻法的立法体制。本文从分析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入手,探讨了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的归责原则,进而对离婚损害赔偿立法的缺陷进行了一些讨论,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以期能引起对该制度的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5.
近期,国家民政部和档案局联合发布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这是我国婚姻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新举措,标志着我国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公民的婚姻信息 相似文献
16.
17.
郭钦 《记者观察(上半月)》2011,(9):75-75
婚姻法新解释引起的热议还在网上持续发酵。"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儿"……这样一些规定引起广泛争论。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后,不少准备结婚的女孩有了强烈的危机感。看了网上沸沸扬扬的议论,有种很心凉的感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婚姻关系变得这般脆弱,一个并没逾越《婚姻法》本来法律精神的新解释,竟引来如此多对离婚后个人利益的担忧。这些所谓有危机感的准新人们或者已婚者们,可曾想过,从一而终尽管不再是当前的主流婚姻爱情价值观,可 相似文献
18.
1984年4月27日的《新华日报》在第4版上刊登了一篇题为《史网根受骗》的通讯。文中有这么一段话: “两天后,沈琴妹来到史家,未办酒席,未经过婚姻登记手续,便草率结婚了。”这句话是有违于婚姻法的。未经过婚姻登记手续,怎么算是“结婚”呢? 所谓“结婚”,系指“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律程序的男女之间的两性结合”,其本身就是一种带有法律性的行为。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定夫妻关系.因此,未经过婚姻登记手续的沈琴妹和史网根 相似文献
19.
<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始于建国初期,标志性开端是1950年4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法律,推动我国广大妇女的社会地位迎来重大变革,妇女同胞们逐渐摆脱数千年的封建束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妇女能顶半天”成为新中国妇女地位的代名词。 相似文献
20.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男女地位平等。男女结婚要经有关部门按照我国《婚姻法》核准后签发的结婚证.男女双方人手一份。结婚证是婚姻合法的有效证明。也是结婚后男女权利地位的象征。与结婚相对的则是离婚,如果已婚者离婚就要按照规定,经上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在准予离婚时则要签发离婚证。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然而.在旧中国曾有过以男尊女卑为背景的休妻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