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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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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这就规定了我国各级各类学校都必须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  相似文献   

2.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提高德育工作实效的必要途径罗积民,赵培库《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法》首次以国家意志的形式确定了我国的教育方...  相似文献   

3.
1995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我国《教育法》,对教育方针作了具有时代性的科学表述。《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方针对指导教育工作,培养跨世纪的一代“四有”新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方针中“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规定了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这是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途径;“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是培养目标的重要内容;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我国社会主义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总的培养目标。方针中包含的这四层意思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我们要沿着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向,通过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途径,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回过来还是要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相似文献   

4.
一、教师必须掌握教育活动的基本法律准则教育方针和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各级各类教育应遵循的最基本的法律准则。在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新形势下,作为中小学教师,理解和掌握指导教育活动的基本法律准则是十分重要的。教育方针是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实现该时期的基本任务,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根本指导思想和总的工作方向。我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国第一次以立法形式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作为各级各类学校育人…  相似文献   

5.
我国《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相似文献   

6.
我国教育方针的正确表述──学习《教育法》体会之二国家督学张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对我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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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 3月5~3月18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决定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教育法》第五至七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相似文献   

8.
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造就21世纪合格人才□辽宁省实验中学副校长张玉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规定明确了教育的任务、社会职能...  相似文献   

9.
周刚 《文教资料》2006,(30):3-4
我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就是我国的教育目的。教育要达到达一目的,就必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与“生产劳动”紧密联系,而要实现这一联系,承担主要教育职能的教育主体——学校教育就必须加强与社会、家庭的结合。因此,构建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三位一体青少年教育网络,是实现我国教育目的的必要保证和基本前提。一、现状总的来讲,存在着若干“错位”与“不到位”:过分强调智育,而忽视其它方面的教育。无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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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雪 《成人教育》2002,(12):5-7
人的全面发展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对这一理论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出对未来实现人的自身解放的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种新型的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在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同时,也在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不断探索实践。  相似文献   

11.
《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应该不折不扣地运用这一教育方针来指导我们的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教学改革。这一教育方针的提出,为我们的教育事业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那就是要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这是21世纪对当今中国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的迫切要求。现代教育的宗旨是提高受教育者的综合素质,以培养人的基本素质为出发点。语文素质是人的综合素质的基础构成,是其发展的前提和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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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是教育领域的总法、大法。它的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运行发展的新阶段。初学《教育法》,对教育方针颇有感悟。《教育法》第五条对教育方针作了明确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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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地做好德育工作任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此前提下,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加强德育工作的要求,即“国家提倡对受教育者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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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不仅规定了我国教育的性质、方针、目标,同时也要求中小学必须坚持以素质教育为中心的根本原则,培养和造就合格的、高素质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大批建设者。但是,在由以往的“应试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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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 :必须实行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 ,必须重视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 ,它是依据《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 ,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 ,以面向全体学生 ,面向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 ,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 ,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素质教育要使学生学会做人 ,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和学会审美 ,为培养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奠定基础。要实施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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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对我国新的历史时期教育方针的最权威、最完整的表述。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需要对教育方针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下面发表三篇文章试从教育方针的三个组成部分,分别加以论述,供同志们在学习贯彻教育方针的过程中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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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这些规定明确了我国教育具有平等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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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必须依法“转轨”斯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第一章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教育法》第一章第一条)这是关于立法目的和依据的规定。在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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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教育法》的一点体会杨天平我国《教育法》第五条规定的教育方针的第一句话,就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如何全面准确地理解这句话,应该说目前还在探讨之中。当然,教育方针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首先应对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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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是以育人目标为中心的社会活动。我国《教育法》以《宪法》为依据,并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有关提法,对我国的教育方针作了法律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教育方针明确地规定了学校的育人目标。完成这个育人目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是包括学生家长、学生本人、学校教师、学校管理,以及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合力的结果。因此,我们在学校教育中,必须坚持教书、管理、服务三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全面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才能有效地完成学校的育人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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