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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近几年京津冀地区雾霾频发,迫切需要三地政府共同协作治理大气污染。从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政府间协调存在的问题看,应组建京津冀环境空气综合治理委员会、健全京津冀大气污染区域防治的法律制度、构建全方位的保障体系、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发挥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京津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政府协作路径,为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
通过对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法规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冲突现象的调研,了解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合作中存在之问题,分析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冲突产生之原因,提出区域立法协调的对策和建议,构建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协作立法模式与体系,为解决我国雾霾治理难题探索一条新路径.  相似文献   

3.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增强了区域高校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为科技协同创新提供了良好保障,但仍然面临着行政体制壁垒依然存在、高校内部协同动力不足、科技活动管理尚有难度、利益分配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为推动区域高校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应强化统筹协调机制、完善信息化交流平台、激发多元主体合作、建立利益互惠机制.  相似文献   

4.
跨域治理对促进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合作与共同体建设意义重大。基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通过强化联动、促进企业参与以及资源带动等方式,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在跨域治理方面已形成初步探索。但跨域治理结构松散、治理工具缺乏、优质资源分布不均、公众参与治理程度低以及治理效能不高等问题制约了跨域治理总体水平。通过完善认同机制、主体协同机制与利益协调机制,强化产教融合机制及信息机制等,不断提高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跨域治理能力和水平,从而促进区域职业教育协同发展。  相似文献   

5.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重点领域立法这一司法文明构成要素提出了新要求。其中,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立法是重点领域立法的题中应有之义。协同立法本身存在三个基本问题:第一,区域协同立法的方式选择;第二,区域协同立法的领域难以确立;第三,区域协同立法执行监督困难。本文旨在系统分析“京津冀”地区协同立法实践经验基础上,就协同立法协作机制、信息交流共享、执法监督、内部利益表达等方面进一步优化,以此完善区域立法体系,推动我国司法文明建设。  相似文献   

6.
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治化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现代区域经济是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的市场经济,也必然是法治经济.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协调发展综合实验区协调发展在法律方面存在三方面问题:国家对区域经济的管理仍然表现为政策性管理:地方区域立法冲突严重;区域经济利益协调法律机制不完善.解决这些问题,应减少地方经济立法,建立多层次区域法治化协调机制,坚决维护司法公正,构建法治地方政府,积极培育良好的区域法治文化环境.  相似文献   

7.
在长期的一体化发展进程中,长三角地区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多主体、多样化的区域合作机制。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具有坚持规划引领政策驱动、注重制度建设、宏观协同与微观协作相统一、行政机制与市场机制共同作用的特征,为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对照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时代要求,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仍然存在区域合作的保障机制不健全,区域间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不健全,政策制定协同机制不健全,区域合作的监督评价机制不健全等缺陷。为巩固和完善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应着力加强区域合作的法制建设,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健全区域利益协调机制,以数字技术驱动区域合作。  相似文献   

8.
参与地方立法协商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重要内涵。立法过程本身就是各种利益关系博弈协调的过程。政协由界别组成,是各界利益的代表,政协参与立法协商,借助政协的平台进行利益关系的博弈、协调与整合,可以保证立法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防止立法决策失误。要健全和完善人民政协参与地方立法协商,首先应当明确政协参与地方立法协商的性质与功能,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民政协参与地方立法协商的程序设计,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协参与地方立法协商的运作机制。  相似文献   

9.
由于协作治理过程中存在着同区域和不同区域间合作主体的利益冲突,为了避免各合作主体的利益冲突,以太湖水污染治理为例,集中对水污染治理过程中的相关主体利益进行了分析,并对相关利益主体利益发生冲突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协作参与各方应该如何从转变理念,强调合作共赢、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构建利益约束机制和健全利益共享保障机制等4个方面实现协作过程中的主体利益协调。  相似文献   

10.
由于协作治理过程中存在着同区域和不同区域间合作主体的利益冲突,为了避免各合作主体的利益冲突,以太湖水污染治理为例,集中对水污染治理过程中的相关主体利益进行了分析,并对相关利益主体利益发生冲突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协作参与各方应该如何从转变理念,强调合作共赢、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构建利益约束机制和健全利益共享保障机制等4个方面实现协作过程中的主体利益协调。  相似文献   

11.
"1+X"证书制度试点是利益相关者协同共治的过程。目前,"校热企冷""一头热""搭便车"等现象成为制约校企深度融合的短板。高职院校应从协同治理、利益相关者和博弈的理论视角,构建以合作信任机制、共商共建共享机制、资源整合机制、激励机制为内容的多元协同治理运行机制。通过树立大职业教育理念、健全协同治理的法制化制度、搭建协同治理平台、探索协同治理模式、建立协同治理可持续发展机制等举措,为证书制度试点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2.
刘银喜  王瑜 《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23,(4):111-119+157-158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作为跨区域基层党建的重要形式,流动党支部通过精准的结构设计、系统的组织嵌入、精细的服务供给,为流动党员和外出务工人员赋权增能,并健全基层组织治理结构,消除跨区域协调障碍,引领着跨区域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创新。但囿于组织自身发展障碍、属地化边界刚性约束、跨区域基层党支部互动失调以及监督评价机制缺失等问题,流动党支部引领跨区域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需明确流动党支部引领跨区域基层社会治理的本质是什么、现实困境是什么、构建什么样的跨区域基层党建合作等核心问题,探索从建立多维教育学习体系、完善利益协调机制、推动跨区域实质性合作、寻求技术创新、完善合作式监督评价机制等方面,推动流动党支部政治建设以及跨区域社会治理融合。  相似文献   

13.
破产重整制度涉及多方利益主体的协调与博弈,立法理应对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进行全面的权衡,但在实践中,我国现行《破产法》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机制并不健全,本文主要针对债权人在破产重整中的利益保护问题做一探究,并针对立法中的不足,提出完善的措施,以期对我国的破产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实现环境保护中的区域立法协同机制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区域立法协同已形成京津冀全过程协同模式、长三角协商示范模式、东北三省区域立法协作模式,对其他地区环境保护立法协同具有借鉴意义。结合当前环境保护中区域立法协同机制建设存在的统一立法与分散立法的困境、区域立法主体单一化、立法协同中地方立法权属冲突等现实问题,应围绕在国家法律框架下建设区域立法协同机制、提升区域立法主体的专业化和多元化、建设完善的区域立法协同常态化工作机制等方面采取对策。  相似文献   

15.
随着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社区居委会、物业、业委会成为社区治理的主体。通过访谈调查的方法对湖州城市社区的疫情防控成效进行了研究,发现社区协同治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为体制机制不健全、主体权责边界不清晰、主体缺乏共同体精神。“激活‘红色引擎’,保障社区协同治理机制”“立法权责明晰,完善协同治理的运行机制”“搭建‘对话’平台,构建协同治理监督机制”是提升社区协同治理水平、迎战“后疫情时代”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16.
新形势下,协同创新已成为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内涵,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必然选择。要走出参与主体单一、互动协作不强、协同机制不健全等困境,高校要解放思想,发挥纽带作用;政府要有所为,强化政策支持,完善区域协同机制;要创建柔性组织形式,打造利益共享机制;开拓利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相似文献   

17.
协同创新中心是实施“2011计划”的重要载体,也是包括多种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共同体.然而,由于组织管理方式尚不成熟,目前大部分协同创新中心的运行效果并不理想.为此,有必要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出发,按照多元开放、互利共赢、多中心治理和柔性化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分工机制、沟通协调机制与利益分配机制,完善协同创新中心的组织管理体系,促进协同创新中心高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8.
京津冀三地共处于一个地理单元,山水相依、地域相连,其生态环境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生态共同体建设是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础。因此,要准确进行区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整体定位,确定生态建设的整体目标和重点,强化京津冀生态建设区域性合作共建,制定区域生态共同体建设总规划和子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建立生态执法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环境协同治理应急联动机制。  相似文献   

19.
地方政府作为地方高校外部治理结构中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其根本利益诉求在于财政投入与区域经济之间的相互促进与协同发展。然而,地方政府财政投入的功利性、绩效评价与问责机制的不健全削弱了该良性协同效应的建立基础。本研究引入高等教育其他外部治理主体为辅助变量,运用1999至2011年间31个省份面板数据,以空间相关性为基础,构建动态VECM模型,对两者之间的短期因果关系、长期因果关系以及强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勾勒出协同效应分区域的不同表现。研究结论如下:两者之间大多只存在单向的短期或长期因果关系,还未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高等教育的其他外部治理主体在促进两者协同效应上发挥了协调作用;协同关系不存在全国统一模式,需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制定针对性政策。  相似文献   

20.
家庭教育链接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是教育生态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家庭教育立法是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家庭教育问题频现、政策经验逐步完备、政治关注程度明显增加,三流交汇推开了家庭教育立法的政策窗口。基于家庭教育立法,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明确家庭教育责任、规范家庭教育行为,优化配置家庭教育资源,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家庭教育立法的原理是家庭教育私权利与公权利的认识和平衡,本质是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三全"育人格局。家庭教育法律执行的关键是协同育人,学校和家庭协同,打造家庭育人主要阵地;政府和家庭协同,健全家庭育人体制机制;社会和家庭协同,构建家庭教育社会网络;妇联和家庭协同,指导引导家庭教育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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