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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不仅侵犯公职人员的职务廉洁性,而且危及社会与政治稳定,为了巩固政权,历代统治者无不十分重视对贪污犯罪的惩治.我国一再强调对贪污罪的打击,但是目前贪污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这不得不引起对贪污罪的理论与实践、立法与司法问题的深深思索.其中,对贪污罪及数额认定的研究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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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2):36-41
我国定性又定量的立法模式下有大量罪量因素,在财产犯罪和经济犯罪中尤甚。盗窃罪中的"数额较大"决定盗窃罪科处刑罚的违法性程度,是构成要件要素,存在未遂;"数额(特别)巨大"具有故意规制机能和违法性推断机能,不具有犯罪个别化机能,是罪量加重构成,行为人意图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而未得逞,构成数额(特别)巨大的未遂。同一盗窃行为既有数额较大的既遂又有数额(特别)巨大的未遂,从一重罪处罚;多次盗窃行为既有数额较大既遂又有数额(特别)巨大的未遂,根据一罪一刑原理,原则上应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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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帮助"他人销售物品为名,采用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符合共同贪污犯罪构成要件的,属共同贪污犯罪行为.其本人即使不参与分赃,只要构成贪污,也应当对其参与的共同犯罪总额负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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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的未完成形态即教唆犯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在比较德国、日本、俄罗斯等大陆法系国家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刑法》规定及刑法学界的通行观点,独立教唆犯有成立预备犯的可能。教唆犯的二重性决定了教唆犯的未遂有时表现为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但更多的表现为实行终了的未遂。教唆犯成立犯罪中止并不一定要以自动有效地制止被教唆者的犯罪行为或有效防止被教唆者犯罪行为可能发生的犯罪结果为必要条件,教唆犯甚至无需采取任何措施也可成立中止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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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转化型抢劫为例看转化犯未遂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喜萍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0,(2)
转化型犯罪由于其犯罪构成的特殊性,对于何种刑法规定属于转化犯理论界尚有不同认识,由此产生了对转化犯的未遂状态如何认定的争议,本文拟通过对转化犯中比较常见的转化型抢劫行为未遂状态的分析,结合对转化犯范围的考查及实务中的案例,进一步厘清转化犯未遂的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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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的未遂认定问题在司法实务中存在争议,是污染环境罪刑法规制中的一个亟待解决的实践问题。自从《刑法修正案(八)》确立污染环境罪以来,理论界围绕污染环境罪的若干理论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但以理论构建为核心的研究难以解决未遂认定这一实践问题。以实践为导向的研究思路主张基于指导裁判的《会议纪要》,从现行规范出发构建污染环境罪的未遂认定标准。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导致污染物有与外环境接触的具体危险,由于被公安、环保等部门查获或其他意志以外的原因,污染物并未实际接触外环境造成环境法益受损的法定危害结果,该行为为污染环境罪未遂。在部分既遂、部分未遂的情况下,应当比较既遂部分和半完成状态的未遂部分的量刑幅度,实现合理化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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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理论界的通说一致认为,侵占罪中侵占行为成立的前提要件是合法持有。但这种观点人为地限定了侵占罪构成的范畴,有违刑法设立侵占罪之目的。事实上,在认定侵占行为的前提要件———持有时,只能对持有作事实上的理解,不能作性质上的判断,即不能够将行为人先前对财物的持有限定为合法持有,只能考虑持有事实本身对侵占罪认定的意义。所以,侵占罪中侵占行为成立的前提要件是持有而非合法持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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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运宏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20(4):30-32,41
从犯罪构成上看,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观方面是故障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或公有财物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主体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其它方式非法占有公共或公有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从而使公共或公有财物的所有权和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遭到破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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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其强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4,(21):52-55
存款一指存款债权,二指存款债权指向的现金。在我国,财产性利益在解释论上作为占有的对象不存在障碍。存款债权的占有归属于储户,而存款现金的占有归属于银行。民法中货币“占有即所有”的原理理应得到刑法的认可和尊重,同时应该严格坚守刑法中占有概念的同一性。错误汇款如同错误投递的邮件,应视为“遗忘物”,而领受行为则可认定为“拒不返还”的事实,构成侵占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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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远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5,24(4):160-160,F003
侵占罪是我国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单位应当是该罪的犯罪主体;侵占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其中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产生在持有之前或持有之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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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昭芸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5(3):111-113
1997年刑法中对侵占罪对象的规定较为笼统,不具有一定系统性和逻辑性。根据刑法中侵占罪对象的性质,将侵占罪之对象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普通侵占罪、另一类是特殊侵占罪,分而述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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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 ,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其原因主要有 :政治体制改革滞后遗留一些弊端 ;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使国家工作人员产生不良心理倾向 ;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对此应采取以下预防对策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加强对党政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杜绝或减少国家工作人员的不良心理倾向 ;健全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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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司法会计鉴定委托事由主要包括职务侵占或非法占有投资人的财产、对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收益分配不公正、分红不兑现、合同违约、往来款项争议、工程款项结算纠纷等,导致上述诸多委托事由的根源在于当事人法制观念不强或缺乏法制意识。基于当前司法会计鉴定委托的特点,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应坚持"一了解、二例会、三复核、四重点"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并在实施策略上做到慎重对待和积极应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