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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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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2001年婚姻法致力于损害与救济之间的平衡,设立了较为完整的离婚救济制度,包括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和离婚后的经济帮助制度。新婚姻法使我国在离婚救济措施方面有了很大的突破和进步,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我国婚姻立法,尤其是离婚立法。但其具体制度设计还存在一些缺陷,致使在实践中这些制度的运作不够理想。在民法典编纂之际,这些立法缺陷和不足应得到及时的补充和完善,对离婚过程中权利受到损害或经济遇到困难的一方给予充分的救济。  相似文献   

2.
在边疆民族地区离婚救济制度在保护弱者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许多明显问题:“保护无过错方、惩戒过错方的制度”无法达到应有效果;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无实施前提条件;获得的经济帮助极少等。借鉴世界各国的立法经验,应进一步完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重构离婚经济帮助制度,修改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3.
孙建议  徐晓梅 《考试周刊》2011,(38):238-239
我国离婚时的权利保障体系有离婚补偿制度、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经济帮助制度,离婚补偿制度还没有形成完备的理论体系,还有深入探讨的空间。我国离婚补偿制度,以我国国情为基础,合理借鉴国外相关规定,对该制度加以完善,可以保障这一制度的有效实施,从而更好地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4.
完善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填补了我国婚姻立法的空白。如何完善这一制度为法学理论界所关注。文章就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等问题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5.
所谓家务补偿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家务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在离婚时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制度。离婚救济体系中的离婚家务补偿制度,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从法律上肯定了家务劳动的价值,并可以平衡离婚当事人的财产,体现社会公正。但它在适用中还存在众多争议的问题,制度自身的不足使其意义大折扣,有待于立法、司法和学界认真研究,以更好完善之。作者认为,我国离婚救济体系中的离婚家务补偿制度存在适用范围过窄、适用时无相关考虑因素的缺失,需要从扩大其适用范围、设立相应家务评估制度、细化其相关规定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6.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离婚案件呈不断增长的趋势,离婚家庭关系的稳定性受到各界的关注。文章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现行婚姻法和司法解释上的规定以及现行的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制度的立法缺陷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7.
所谓家务补偿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家务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在离婚时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制度.离婚救济体系中的离婚家务补偿制度,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从法律上肯定了家务劳动的价值,并可以平衡离婚当事人的财产,体现社会公正.但它在适用中还存在众多争议的问题,制度自身的不足使其意义大折扣,有待于立法、司法和学界认真研究,以更好完善之.作者认为,我国离婚救济体系中的离婚家务补偿制度存在适用范围过窄、适用时无相关考虑因素的缺失,需要从扩大其适用范围、设立相应家务评估制度、细化其相关规定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8.
要消除我国现实生活中出现的非法同居、重婚纳妾等不良婚姻家庭现象,必须从立法层面完善无效婚姻制度、结婚登记制度、夫妻财产制度、离婚制度以及加快少数民族婚姻立法进程等,以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现行婚姻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婚姻法上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夫妻一方因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并对无过错方造成精神或物质损害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文主要从赔偿请求权成立条件、赔偿的范围及数额、立法建议等方面分析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0.
河北阳原法院推出的"试验离婚"实质反映了社会对别居制度的现实需求.国外许多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地区都对别居制度进行了立法.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只将分居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对别居制度的内容没有相关的规定.别居制度的建立对满足现实需求,解决现实中的系列问题以及适应法律全球化的趋势,都十分必要.对别居制度的立法构想包括:别居制度应独立成章;明确别居的含义和存在方式;明确别居与离婚的关系;别居制度的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11.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离婚救济制度的一种,它是基于公平正义的理念与维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设立的。我国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填补了我国离婚制度的空白,但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责任仍存在着一些缺陷。我们应对其进行立法上的完善,使之能够更大限度的发挥它的价值和作用。  相似文献   

12.
离婚损害赔偿的建立是现代婚姻家庭法的必然趋势,我国于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颁布之后,其中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一直为法律学者乃至市民百姓所关注。但是该制度在立法上和司法实践中仍然有诸多不足。本文旨在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进行法律分析,以推动立法的完善和司法的适用,更好的使离婚损害赔偿能在我国予以推广和适用。  相似文献   

13.
对中德两国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分割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探讨了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借鉴德国立法经验基础上,为完善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制度提出以下建议:1.应坚持"以维系婚姻共同体为前提,兼顾个人利益保护"的立法理念;2.应弱化或模糊对婚后所得财产的种类区分,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均分;3.应明确、细化离婚扶养救济制度的有关规定,增强其可操作性,以切实保护妇女以及弱势一方的利益,实现保护妇女和弱势一方利益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14.
如何处理离婚自由与反对轻率离婚二者的关系,一直是我国婚姻立法和司法的难题。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基本原则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制度,反对轻率离婚是婚姻家庭领域的一项道德要求和规范,二者具有不同属性。  相似文献   

15.
离婚立法中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经由了从过错主义、无过错主义到破裂主义的历史沿革,破裂主义的立法原则成为当今多数国家判决离婚立法中的趋向或做法。我国的离婚立法虽也采破裂主义,但法院得据以判决离婚的标准却仅限于夫妻的感情,其制度设立存在值得商榷之缺陷。  相似文献   

16.
完善我国探视权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婚姻法》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增加了一些制度 ,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探视权制度。此规定填补了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空白 ,在实践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 ,近年来 ,夫妻离婚后探视子女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 ,修改后的《婚姻法》在探视权制度的规定上显现出一些缺陷 ,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存在很多困难。因此 ,就探视权纠份案件出现的一些问题 ,应借鉴外国立法经验 ,进一步完善我国婚姻家庭中探视权制度的立法设想。  相似文献   

17.
家庭是社会组成的最基本元素,因此,家庭的稳定对于社会、尤其是法治社会具有重要作用。而离婚又是家庭矛盾亦或是社会矛盾的突显。通过历史的、纵向的比较研究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二部婚姻立法(即1950年和1980年)中离婚制度、离婚财产、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的变迁,最终以家庭文化这个大历史的视野论证我国妇女法律地位不断提高、以子女利益为主以及感情破裂原则与离婚率提高的关系,从而更加深刻地了解婚姻本质,达到在立法上完善了社会和谐之目的。  相似文献   

18.
修改后的《婚姻法》是根据我国现实社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展变化形势,结合国外婚姻家庭法律的立法实践,针对婚姻家庭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的修改和补充。特别是在该法第46条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即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它体现了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弱者和无过错方的法律保护,是我国婚姻法立法的一个突破。  相似文献   

1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对于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立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但该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一直为法学界所争议。本文通过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进行深层次的分析,重点就婚内侵权及举例责任问题的立法完善提出建议,以期对我国的司法实践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行婚姻法虽然在离婚制度中将分居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但是对分居制度的相关内容没有明确规定,这不仅无助于规范当事人的行为,也使得司法实践缺乏可操作性,还可能使家庭关系中的弱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针对婚姻立法的不足,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应对我国的分居制度不断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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