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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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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1994年主权大辩论”及其后续影响促使我们思考WTO争端解决机制与国家主权的关系。诚然,WTO争端解决机制对国家主权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但是它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国家主权,不可能动摇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法中的基础地位。两关系之争也表明:国家主权在新时期有新的表现形式,但不可能“谈化”或“消亡”;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国际组织与民族国家在主权的问题上的“斗争与较量”还将持续下去。  相似文献   

2.
在国际社会中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议是不可避免的,妥善地解决这些争议对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为这些争议的解决提供了行之有效的途径.本文针对我国即将加入WTO的实际情况,就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方法、程序等问题进行了论述,并剖析了这种机制的特点.  相似文献   

3.
本文分析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特点,着重介绍了WTO争端解决机制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规定,进而提出了我国在加入WTO后应采取的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4.
论WTO争端解决机制与MEAs争端处理机制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WTO争端解决机制具有高效、安全可靠的特点,其争端解决机构对成员国之间发生的与贸易有关的争端具有排他性的强制管辖权;多边环境协定争端处理机制的特点是争端解决方式具有选择性,其裁决结果大多数情况下并不对缔约国产生约束力。两机制对环境贸易措施的适用所引发的争端都有合法管辖权,实践中可能会出现两机制对同一争端双重管辖、被相同的当事人同时启动,裁决结果却大相径庭的窘境。为协调好两机制之间的关系,应提高“斡旋、调解和调停”等WTO非正式争端解决方法的使用效率;加强WTO争端解决机构在有关的争端解决程序中对多边环境协定争端处理机制的尊重与支持;同时,应在WTO框架内设立环境咨询委员会。  相似文献   

5.
WTO继承GATT急端解决机制,对国际贸易的合作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WTO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着受霸权主义影响、司法强制存在理论障碍,新的调整范围缺少案例等问题,需要WTO体系内各国共同努力解决。  相似文献   

6.
WTO争端解决机制自建立以来,已经成功地解决了许多国际贸易争端,而且日益取得发展中国家的信赖。但由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长期游离于WTO/GATT之外,因此在运用DSU时面临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7.
<正>引言非违反之诉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中极富特色的制度,是指当一缔约国的利益为另一国的行为所抵销或减损时可以采取的措施,尽管另一国的行为并不违反协议。本制度最初出现在《1947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下称GATT1994中)。  相似文献   

8.
《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简称MPIA)是WTO成员国中的参加方为应对上诉机构停摆危机,经过平等协商而建立的临时上诉仲裁机制。同原上诉机构相比,MPIA机制具有临时性、开放性、多边性、迅速性等特点。通过对MPIA机制的程序运行规则进行分析,可以发现MPIA机制在实践中仍存在:上诉仲裁与上诉机构的衔接规定不明、第三方参与界定不明以及缺乏经费和行政支持等问题,为提升MPIA机制的可操作性,应当赋予争端当事方对程序的选择权、明确第三方界定范围、完善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简称DSU)及MPIA相关仲裁条款等措施,以实现MPIA作为上诉机构的长期补充性程序能够顺利运作和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9.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为其顺利安全运作保驾护航的重要制度,是WTO对全球经济稳定所作的“最具有个性化的贡献”,也是国际经济组织法教学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中国入世以后如何更好地应用是我们学习研究的一项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0.
中国加入WTO以后,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大,随之涉外的私人经济纠纷也将增多;同时中国要受啪的各种规则的限制与影响,作为WTO规则中“最独特贡献”的争端解决机制对中国的影响也是不可避免的。由于以上两点,中国的纠纷解决机制必须对中国加入WT0后将要带来的变化做出回应,与WTO的争端解决机制相衔接是回应的主要方式。本阐述了我国纠纷解决机制与WTO争端解决机制衔接的方式及制度的相应变化。  相似文献   

11.
虽然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一套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但在解决消费纠纷的法律机制上还存在着不足之处,应当通过改变消费者在消费权益纠纷中的被动地位,健全消费者协会的组织和功能、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行政保护、建立高效快捷的解决消费纠纷的诉讼或仲裁机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当前农村民间纠纷呈现出种类增多以及性质复杂化的特点,原因主要是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农村调解机制弱化、政府管理部门不作为等,应该通过健全矛盾纠纷调控预防机制、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等措施予以化解。  相似文献   

13.
农村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之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社会成员的权利意识开始复苏和强化,民事权益纠纷不断增加。传统的自行解决纠纷、民间调解纠纷、派出所解决纠纷机制以及民事诉讼等,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完善农村当事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基层行政调解制度、行政裁决制度、完善派出所解纷功能、设置新型庭前纠纷解决模式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14.
在WTO多边贸易体制下,反倾销作为一种合法的贸易保护手段,已得到各国政府的普遍使用。随着中国加入WTO的日益临近,中国政府应对反倾销的形势也日趋严峻。国际社会反倾销立法与实践的演变,使我国应对反倾销工作更加困难。政府与企业对此应予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措施,依法维护自身的利益,以促进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  相似文献   

15.
当前,非诉讼机制对于解决社会纠纷的作用开始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非讼解纷机制的诸种方式在社会纠纷的解决中也得到日益广泛的运用.文章以高校教育管理纠纷的非诉讼解决为研究主旨,提出了以非诉讼方式解决高校教育管理纠纷的理论依据及其现实可能,并对协商、调解、仲裁、申诉等非诉讼方式在高校教育管理纠纷解决中的适用予以阐析.  相似文献   

16.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高校与其他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如学生、教师等的纠纷也不断增多。而众多的教育法律纠纷因为教育关系主体间的法律关系的模糊不清而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各主体的合法权益未得到切实保护。本文试图在对学校性质的定位以及以学校为中心的各类关系研究的基础上,明确高校与学生之间纠纷的救济途径,以期建立一个各种救济途径配置得当的学生权利救济体制。  相似文献   

17.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法律规制是大学法研究的前沿议题,以德国与美国为代表的两大法律体系,分别被纳入公法规制与普通法规制的范畴。在德国,高等教育认证行为属于行政行为,高校与认证代理机构之间的纠纷属于公法争议。申诉、行政诉讼与宪法诉愿等公法救济机制,构成德国高等学校与认证代理机构之间纠纷的解决渠道。如何避免认证对学术自由构成侵害,已成为德国公法学界与实务界关注的核心议题。受联邦宪法法院大学课程认证裁定的影响,德国高等教育认证体系正在进行深刻变革与调整。在美国,高等教育认证机构具有非营利性组织的法律地位,须履行诚实信用以及基本的正当程序等普通法的一般义务。高等教育认证机构对“认证联邦化”的抵制以及高等教育机构对认证决定的抱怨或不满,构成美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纠纷的焦点议题。穷尽内部救济与“司法终局性”原则,被视为美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纠纷的解决机制。德美两国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法律纠纷的解决中形成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明确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的法律地位、强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程序正义、建全高等教育质量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重要启示。  相似文献   

18.
在群体性纠纷解决过程中, 群意表达易被集体意旨所表征而成为公开文本, 但群体成员个体表意的隐藏文本并不能有效转化为合意而被吸纳其中、 并在最终影响群体司法正义的实现. 既有群体司法虽通过直觉法中的情理因素涵摄以及法庭的非社会化给予响应, 但也由此造成了群体性司法诉讼效率与共识达成的现代化之殇. 德国针对私人投资者建立的首个示范性诉讼立法实践表明: 通过示范诉讼契约吸纳当事人诉讼处分合意,可改善群体司法对每一个当事人的诉讼权保障程度; 通过诉讼退出制, 可协调无法达成 集体意旨 的少数当事人另行起诉; 灵活运用包括胜诉酬金制在内的起诉激励, 也在一定程度上纾解了群体性诉讼巨型化的困局.  相似文献   

19.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投资争议和贸易争议解决方法的评判和选择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传统的投资争议和贸易争议解决方法,有政治的手段,又有法律手段;有国内解决方法,又有国际解决方法。长期以来,在国际投资争议中,发达国家往往倾向于国际解决,发展中国家往往倾向于国内解决。在国际贸易争议中,发达国家往往倾向于国内解决,发展中国家往往倾向于国际解决。如何去选择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争端解决机制,创造一个稳定的、可预见的国际投资的有效环境,历来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存在严重分歧。  相似文献   

20.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由于受传统教育价值观的影响,虽有一定规模,但缺乏特色与效益。WTO的加入。需要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加新兴职业种类,提高职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因此我们要更新教育思想观念,合理配置高等教育资源,调整专业设置,加强职业课程内容的实用性与国际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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