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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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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对侦查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的律师在场权进行了论述,该阶段的律师在场权是控辩平等对抗诉讼结构的内在要求,赋予该阶段律师在场权,有助于实现程序正义的价值追求,有助于遏制刑讯逼供,更好地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2.
侦查讯问中的律师在场是现代民主法治发达国家治理刑讯逼供的重要途径之一。律师在场制度的推行有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维护侦查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刑事诉讼进程,以及进一步平衡诉讼结构。因此,我国未来立法亟须在现有立法的基础上,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先进的立法例与实务运作,采取"步步推进"的策略,有条件地确立和发展侦查讯问律师在场制度,同时辅之以相关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3.
讯问作为侦查机关获取犯罪证据的重要手段,是构建证据链条、破获案件的关键环节,可同时也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极易受到侵害的敏感地带,实务中出现诸多刑讯逼供造成的冤假错案,也揭示加强对审讯环节的监督和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的必要性。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律师在场制度在我国已具备现实可行的条件和契机。为有效遏止程序违法现象,就需要在敏感而关键的侦查讯问阶段,通过律师的有效参与解决侦查讯问环节权力配置过度失衡的问题。文章从适用范围、机制安排、程序设计以及保障机制四方面,对于侦查讯问阶段的律师在场制度进行了详细论述,以期更好保证程序正义以及人权保障等立法目的得到有效实现。  相似文献   

4.
2005年3月以来,中国政法大学与北京、河南、甘肃三地公安机关合作,正式启动“三项侦查讯问试验项目”。规定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时,可以要求律师在场,或者对讯问全程进行录音、录像。这也宣告律师在场权的试验性启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但律师正式行使刑事辩护权的时间仍是从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我国律师在侦查阶段并不享有辩护权,当然也就不包括讯问时的律师在场权。笔者本文将论述讯问中律师在场权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介入刑事诉讼。并规定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活动,但规定过粗,难以操作。同时,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身份,并对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活动进行了种种限制,难以发挥律师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帮助作用。  相似文献   

6.
侦查行为直接导致刑事诉讼活动的发起 ,且直接影响到公民个人、企业法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侦查阶段较容易发生侵犯人权的事项。有必要规范侦查行为 ,提高被追诉人的诉讼主体地位 ;扩大律师参与范围 ,确立检察机关的监督主导地位 ,基于“司法最终裁决”的原则 ,建立同步的有效司法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7.
在现代社会,尽管侦查讯问制度考虑的重点越来越多地投向讯问过程的公正性与犯罪嫌疑人主体地位的保障,但是,侦查讯问制度的建构却并没有完全放弃讯问犯罪嫌疑人可能产生的巨大使利。虽然人们已经从过去司法实践中认识到了刑讯逼供、诱供的不科学及其带来的严重危害,但是经历了几千年不断翻新手法而后被禁止的刑讯逼供、诱供模式,仍不断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出现并影响着正常的讯问活动。要彻底根除刑讯逼供、引供、诱供等不科学的讯问方法,除了法律上努力之外,还需要有更科学的制度来满足讯问实践的需要。本文拟通过对侦查讯问的功能分析,探讨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侦查讯问制度。  相似文献   

8.
侦查阶段律师的诉讼地位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诉讼法虽允许律师介入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却并未对律师在此阶段的诉讼地位予以明确规定。而律师的辩护职能不能发挥,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就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借鉴国外之立法,应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辩护人的诉讼地位,使侦查机关的追诉活动走上合法、科学、文明之路。  相似文献   

9.
刑事案件中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理论上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也不一致。本文从控辩平等原则出发,认为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主要是帮助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并监督制约侦查机关的活动,维护犯罪嫌疑人人权的重要作用。笔者建议应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地位。  相似文献   

10.
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让律师享有了介入侦查的权利,但没有明确律师的法律地位和身份。此次新刑事诉讼法明确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身份和地位,增加了辩护人对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保障的规定,健全了侦查阶段法律援助制度,从而完善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制度。  相似文献   

11.
确认律师在场权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和刑事司法发展的方向,联合国和其他一些区域性国际机构也在法律文书和司法实践中确立了与律师在场权有关的规定;侦查阶段被追诉者接受讯问时的律师在场权的实现已经具备理论上的正当性、现实中的必要性和实务中的可行性;我们应当加大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力度,规范程序设计,强化制度保障,使律师在场权的应有价值真正得到充分实现。  相似文献   

12.
从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对我国律师辩护制度的缺陷及完善作了深入浅出的分析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应定位于广义辩护人 ,而且应有效地保护其会见权 ;在起诉阶段应有广泛的阅卷权和平等的调查取证权 ;在审判阶段应重视辩护材料和赋予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  相似文献   

13.
自1996年《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一直是学术界和实务界关注的重要话题之一,所幸十多年的讨论终于结出硕果。2007年新《律师法》的颁布是对《刑事诉讼法》的重大突破,其对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没有诉讼阶段的限制,实际上赋予了受委托律师在侦查阶段调查取证的权利,但不容忽视的是这必然会造成侦查阶段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与侦查机关的调查取证权的冲突。正确处理这一矛盾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发挥律师调查取证权的积极作用、维护司法公正都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4.
律师在侦查阶段即可介入刑事诉讼是我国诉讼文明的一大进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和刑法修正案实施几年来逐渐暴露出法律和实际工作中的诸多问题。完善以律师为主的辩护制度,首先要着手确定律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地位,还要克服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会见难、调查取证难以及执业风险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及时解决已成为律师能否在侦查阶段真正发挥作用的关键。  相似文献   

15.
刑讯逼供行为既侵犯了人权,又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刑讯逼供产生的根源主要有思想、制度和实践等方面的原因。必须从树立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沉默权,确立讯问时律师在场制度,取消有悖客观规律的执法指标,提高侦查水平等方面来防范刑讯逼供行为,这不仅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事诉讼法虽赋予了律师一定的诉讼权利,但其在侦查阶段仅仅只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难以真正担当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之责任。因而,从法律上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地位及相应的诉讼权利,对于推进刑事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正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我国应确立沉默权制度,是基于我国对无罪推定原则的实行,对抑制刑讯逼供的需要,以及我国刑事诉讼法制与国际接轨等一系列现实情况的要求,确立我国的沉默权制度,在内容上应重点围绕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法庭审理这三个阶段和其他有关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18.
我国自96年刑诉法确立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提供帮助以来,到12年刑诉法规定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提供辩护,律师会见权也经历了从严格受限到相对自由的过程,本文仅从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之价值基础、我国律师会见权之现状及对律师单独会见权之限制三个方面来对侦查阶段律师的单独会见权进行简要探讨,旨在追诉犯罪与保护人权之间寻求一种平衡,为侦查阶段律师单独会见权的完善提供些许借鉴与思路。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事诉讼法虽赋予了律师一定的诉讼权利,但其在侦查阶段仅仅只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难以真正担当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之责任。因而,从法律上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地位及相应的诉讼权利,对于推进刑事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正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现行刑诉法增强了辩护律师在庭审中的法律地位。但在侦查阶段,侦辩法律关系的非科学化、法治化使律师在侦查阶段中的作用近乎扭曲。对于律师在侦查程序中与侦查机关的诉讼法律关系应从其社会角色的特殊性和法治国家先进经验诸方面衡量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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