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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务发明共有制──对我国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属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专利法把发明创造划分为两类:一是职务发明创造,它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而完成的发明创造;二是非职务发明创造,它是除职务发明创造以外的发明创造。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及申请获准后的专利权归发明创造者所有,这一问题现在没有什么争议。对于职务发明创造,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单位拥有申请权以及申请获准后的专利权。这种规定是否最好?比如发明创造人花费了很多时间、精力,付出了艰巨的劳动搞出某项职务发明创造,但单位不同意申请专利,自己又不实施或转让,而发明创造人不能申请…  相似文献   

2.
几经修正的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在职务发明创造权利归属方面的规定虽然引入了约定优先原则,在奖酬方面作了进一步的改进,但实践效果不尽理想,我国的职务发明创造权利归属纠纷仍较多。比较美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我国专利法应当在职务发明创造归属,特别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权利归属方面踏出更大的脚步,以更好地契合专利法的立法宗旨。  相似文献   

3.
职务发明创造及专利权归属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高华 《科研管理》1999,20(5):46-50
职务发明创造的完成主体是职务发明人。它是发明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体现了单位与发明人两方面的意志。我国现行《专利法》以“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作为职务发明创造的判定标准不合理:把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只赋予单位所有的规定也不符合公平原则。笔者认为,对于职工“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非单位交付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一般应确认为是非职务发明创造;而对于职工“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应确认其专利权归单位和发明人共有。  相似文献   

4.
《科研管理》1999,20(5):81-182
职务发明创造的完成主体是职务发明人。它是发明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体现了单位与发明人两方面的意志。我国现行《专利法》以“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作为职务发明创造的判定标准不合理把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只赋予单位所有的规定也不符合公平原则。笔者认为,对于职工“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非单位交付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一般应确认为是非职务发明创造;而对于职工“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应确认其专利权归单位和发明人共有。  相似文献   

5.
我国专利法根据申请人的身份,将发明创造分为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两类。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在专利事业20多年的发展历史上,国内非职务专利申请一直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  相似文献   

6.
1.职务发明与相关专利报酬: 根据《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是指发明人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一般有以下四种情况: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虽然与发明人的本职工作无关,但是属于在执行单位交付的其他任务时所做出的发明创造;主要依靠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相似文献   

7.
一、现有的专利制度缺陷造成了诸多职务与非职务专利权属纠纷目前,现有的《专利法》关于职务发明创造界限的规定,既有职务发明创造涵盖范围过宽的问题,也有难以区分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困难。因而,造成了诸多专利权属纠纷。1.本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却申请了个人非职务发明专利。照现有《专利法》的规定,有些职务发明者,将本属于职务发明的创造成果,却以个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爱人、子女、兄弟、姐妹甚至父母、岳父母的名义,申请了个人非职务发明专利,给日后的专利权属纠纷留下了隐患。2.单位同意将职务发明创造让渡于职务发明者个人,申请非职务发…  相似文献   

8.
改革我国职务发明制度的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阻碍我国科技进步的重要因素是原始创新能力不足、缺乏自主知识产权,这又与我国优秀人才流失严重,以及国有企业科研人员缺乏创新的动力有关。而其中我国职务发明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一个重要原因。我国《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对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申请被批准后产生的专利权均属于该单位。这样规定的目的,本来是为了保护单位对发明创造所做的投资,并利用企业的生产能力直接将发明创造转化为生产能力或产品,由此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但是,从实践看…  相似文献   

9.
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对该规定的理解应当是,〈专利法〉允许对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职务发明的归属进行约定,即可以约定归单位所有、发明人所有或者二者共有。但对於执行木单位任务所完成职务发明的权利应属於单位所有,并不适用单位与发明人之间的约定。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加入 WTO,我国的专利法规必须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2001年7月1日起实施的我国新专利法,对过去专利保护方面的缺陷和漏洞进行了修正。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的司法实践将面临新的挑战。 一、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界定 新专利法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对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法定界限作了新的补充规定,允许当事人之间用合同的方式约定专利权的归属,即“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根据这一规定,…  相似文献   

11.
一项发明创造完成后要取得专利权,一般要经过专利申请阶段和专利审批阶段.根据我国专利法及细则的规定,对一项发明创造在符合专利申过的条件下,发明人可直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也可以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机构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在申请阶段的一切事务需发明人或代理机构去做,审批阶段的事务需由中国专利来做,无论哪个阶段,作为发明人都应详细了解我国专利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1提出专利丰申请对专利法的了解1.1可以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人和单位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有权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一般有几种情况:①职务发明,是执行…  相似文献   

12.
为鼓励广大发明人、设计人积极从事职务发明创造,我国于1984年3月12日颁布的专利法第16条规定:“专利权的所有单位或者持有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其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章对奖励项目和标准等又作了进一步具体规定。就奖励标准而言,有如下规定: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2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元;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每年应当从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得税后利润中提取0.5%—2%,或…  相似文献   

13.
一、民间技术创新创造了辉煌的业绩1.专利法为民间技术创新提供了法律的保障1985年实施专利法,既保护职务发明,又保护非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属于民间创新,职务发明中也有很多属于民间的创新。专利制度为创新承担了评价的法律责任,只要申请人的文件符合要求并交纳费用,审查员必  相似文献   

14.
以某大学为代表的"职务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对职务发明制度的修改,试图通过权利归属的重构促进职务发明转化。从鼓励创造说、财产分配说发展形成的职务发明制度理论——利益平衡说,强调发明人与社会利益平衡。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发展形成的"新利益平衡说",强调以鼓励创造为职务发明制度的价值本源,区分职务发明创新与转化的源流关系;关注单位与发明人等权利人间以及权利使用人和社会权益间平衡,以鼓励创造与转化协同为价值目标。本文认为职务发明制度再改革和《专利法》第6条职务发明制度修改应当依照新利益平衡理论,协同激励创造与转化,配置位阶明晰的权利归属、权能行使、权益分享,并完善相应的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5.
张明 《科学学研究》2020,38(11):2087-2096
职务发明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是实现职务发明创造转化和实施运用的有效激励手段。《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对此予以了明确。作为职务发明人智力成果的价值体现和促进职务发明人推动发明创造成果转化的制度激励,职务发明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具有正当性。但是,有限的“约定优先”、“合理性”标准的模糊对待、国有资产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职务发明相关权利的杂糅处理和单位知识产权运营能力的不足对职务发明人实现创新收益分享形成掣肘。实现职务发明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首先应明确“合理性”的判断标准,即在程序正义的基础上根据职务发明人的创造性贡献程度和职务发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确认收益分享的合理限度。其次,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作为一项“权利束”,应将其分而处之,明晰各参与主体间的权利边界。再次,应优化国有资产属性的职务发明创造的管理体制,探索建立以科技法律制度为核心,兼容其他各部门法律法规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复次,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应鼓励单位与职务发明人之间通过约定分享收益。最后,实现单位与职务发明人的互利共赢还需要提升单位的知识产权运营能力,以实现职务发明成果的转化利用。  相似文献   

16.
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在法律层面设立了职务发明创造的奖酬机制,这为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收益权提供了立法保障,但较少考虑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成本是否对等。针对前述问题,本文从法经济学视角出发,以某中医药企业为例,通过实证分析剖析企业职务发明创造的成本与收益,提出引入专利立项审批加专利评估的预审机制和增加职务发明人保密义务的立法建议,确保企业创新良性循环。  相似文献   

17.
<正> 随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高校系统创造出的科技成果越来越多。据国家专利局统计,专利法实施十年来,高校仅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数就达13314件,占全国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数的14%,而高校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数量则更为可观,据国家教委有关部门统计,1990年—1993年,全国高校系统完成并通过技术鉴定的科技项目有35600多项,是同期专利申请量的5倍。但是,在  相似文献   

18.
本文简述了我国在历次修订专利法过程中对职务发明相关法条的修改情况。总结各发达国家通过立法保障职务发明人权益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职务发明发展现状,进一步分析2015年公布的专利法修改草案对职务发明相关法条修改的必要性和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9.
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发明创造越来越多地依靠团队协作完成,单位作为组织和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的提供者,在发明创造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属制度就是调整、平衡发明人与单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如何激发发明创造积极性、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正是该制度的主要任务和目的。本文借鉴国外知识产权强国的经验,在考察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属制度的四点构想:合理确定职务发明范围、优先保护发明人原始权利、扩大合同优先原则适用范围、实现发明人与单位之间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20.
职务发明是我国科技成果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利益分配机制的核心是职务发明奖酬制度,这一制度是由以专利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共同构建的。其中地方性专利法规对专利法中各项规定的落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而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通过对这些法规进行整理与分析之后的结果表明,我国职务发明奖酬制度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主要是立法模式与调整手段的不一致。反映出在立法过程中,各地立法机关对职务发明奖酬内涵及其制度功能的理解尚存在较大的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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