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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名词活用作一般动词,在现代汉语里是少见的,但在古汉语里却是常见的。下面谈谈在哪些情况之下名词用作一般动词。 一、代词前边的名词都用作一般动词 1、驴不胜怒,蹄之(《黔之驴》)。蹄:用蹄去踢。 2、买五人之脰而函之(《五人墓碑记》)。函:用木匣子装。 因为代词(除特殊指示代词“者”外)前面不可能有定语,所以代词前面的名同活用为动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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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殷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1980,(4)
(一)名词、形容词用作动词.这些词具备了动词的语法功能.先看名词用作动词的例子:①如日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答司马谏议书》)——两个名词迭用,其中一个用作动词.句中前一个“事”用作动词,“做”的意思.②驴不胜怒,蹄之.(《黔之驴》——蹄,名词,后面用代词“之”做宾语,这个“蹄”就用作动词,“踢”的意思.因为代词不受名词修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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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后紧挨代词,该名词活用为动词(1)驴不胜怒,蹄之。(柳宗元《黔之驴》) (2)以故其后名之曰“褒禅”。(王安石《游褒禅山记》)这两句中的名词“蹄”和“名”都紧挨代词宾语“之”,且构成了动宾关系,由名词活用为一般动词,分别翻译为“用蹄子踢”和“命名”。二、两个名词连用,在构成主谓、动宾和动补短语的条件下,其中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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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的活用名词在句子中一般充当主语或宾语的成分,不作谓语。文言文中,名词如果处在谓语位置,则活用为动词。例如:1.驴不胜怒,蹄之。(《黔之驴》)2.先生之恩,生死而肉骨也。(《中山狼传》)3.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伤仲永》)例1中的“蹄”用作一般动词,译为“踢”;例2中的“肉”是使动用法,译为“使……长肉”;例3中的“宾客”是意动用法,译为“以宾客之礼对待”。名词一般不能用来作状语。文言文中,名词如果出现在谓语前面,它要么是用作主语,要么就是活用为状语。例如:4.其一犬坐于前。(《狼》)5.箕畚运于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相似文献
6.
赵爱珍 《语文世界(高中版)》2002,(10)
高等教育出版社的高中语文(实验本)第四册选入了沈括的《采草药》一文。其中有“一亩之稼,则粪溉者先芽;一丘之禾,则后种者晚实”一句。教材第184页对“粪溉”的注释是“施肥浇灌”。这显然是把“粪”当成了名词用作动词“施肥”。我认为这种解释欠妥,应该把它看作名词用作状语“用粪”。要辨别一个词在句中活用为哪另一类词,主要是看它在句中所处的地位,前后有哪些词类的词和它结合,和它构成什么样的语法关系等。名词活用作动词,有以下几种情况:1.名词后面有代词,这个名词活用作动词。如:驴不胜怒,蹄之。(《黔之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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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名词作动词用译为现代汉语时有着固定的公式。这种名词作动词用的现象,可分为作一般动词用和作特殊动词用两大类,作特殊用,又可分为使动用法、意动用法、对动用法、为动用法、给动用法。用法不同,译为现代汉语的公式也不同。第一、名词作一般动词用译为现代汉语的公式一、物名词和器官名词作动词用,兼表动作行为使用的工具时,译为现代汉语的公式是名词“用” 名词 动词。如: 1、“驴不胜怒,蹄之。”——蹄,器官名词,作动词用,兼表“驴”的战斗工具,“用蹄子踢”。 2、“范增数目项王”——目,器官名词,作动词用,兼表范增用的工具,“用眼看”。 3、“尉果笞广”——笞,板子,作动词用,兼表“尉”对付“广”使用的工具,“用 相似文献
8.
刘波影 《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2017,(10):78-79
一、人称名词(代词)+之+地点名词——“之”用作动词
例:(1)吾欲之南海(《蜀鄙之僧》)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4)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鸿门宴》)
分析以上句子,“之”字前面都有人名或人称代词,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3)是承前省略了陈涉.“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南海”“广陵”“垄上”;整个句子合起来表达“某人去某地”.这样的句子中“之”用作动词,解释为“去”、“到”或“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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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是指物的疑问代词,在古汉语中运用很广。既能和实词中的名词、动词、代词和数词结合,也能和虚词中的介词、副词和助词结合。充当句子中的宾语、谓语、定语和状语。充当宾语一、“何”一般用在动词前,作动词的宾语。相当于现代汉语“什么”、“哪里”等。如: 〈1〉大王来何操?(《鸿门宴》) 〈2〉且问备曰:“豫州今欲何至?(《赤壁之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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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沈光海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1986,(3)
古汉语的词汇中,有这样一种现象——两个词,仅是名词和动词的关系,或者说,是名词和动词的区别。王力先生在《同源字典》中十多处谈到这一现象。例: “‘蹄’和‘踶’是名词和动词的区别(‘蹄’平声,‘踶’去声)。‘蹄’是兽蹄,‘踶’是用脚踢(第111页)。 上古渔猎时代,兽是狩的对象,故‘兽’‘狩’同源,‘兽’和‘狩’是名词和动词的关系”。(第237页) 相似文献
12.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3)
一汉语代词的成员就其语法性质来说不是单一的,有的相当于名词,有的相当于动词、形容词,也有的相当于数词,副词。照吕叔湘、赵元任两位先生的说法,代词这一类是“横切”出来的。(参见吕叔湘《汉语 相似文献
13.
“之”字是文言文中最常用的一个虚词,它的用法很多。下面是笔者分辨“之”字用作代词的一点体会、见解,仅供大家参考。1、常用作第三人称代词,主要用处是指代人、事、物,作宾语,相当于“他(们)”、“她(们)”、“它(们)”等。例如:①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见蔡桓公》)——他,代人(扁鹊)。②得鱼腹中书,固以之怪矣。(《陈涉世家》)——它(这事),代事(得鱼腹中书)。“之”字在用作第三人称代词,并作宾语时,是有规律可循的:其一,由于此时的代词“之”字在句中常作宾语,所以辨识起来比较容易。它大都位于动词或介词后面,形成动宾(动+之)或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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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言虚字“之”的用法,中学文言文教学中,主要讲述了三种:一种是用作代词,(用如人称代词、指示代词);一种是用作助词,(用如结构助词、语气助词);一种是用作动词,相当于现代汉语中动词“去”、“往”。那末,是否课文中出现的“之”字,都要按这三种用法讲呢?我认为不一定,例如《鸿门宴》中有这样两句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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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国内学者对动词名化的争议主要集中于动词名化是动词“名物化”还是动词“名词化”。“名物化”的说法最早是由《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在1956年提出的,它把句子主语、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和形容词看做“名物化”。史振晔根据“词义”来定词性,赞同动词名词化,只承认带有名词、代词定语的动词和词组是名物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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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是文言词,可作代词、代词兼介词、代词兼语气词。“诸”可以理解为“之于”的合音,用在动词之后。其中的“之”字是前面动词的宾语,代上文提到的人、事、物;“于”字常介绍出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可译为“在”、“到”等。例如:(1)投诸渤海之尾,隐土之北。(《列子·汤问》)——把它放到渤海的边上,隐土的北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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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静王 《中学语文园地(初中版)》2004,(22)
古汉语中的名词能直接修饰动词作状语,表示动作行为的处所、凭借、方位、时间、状态等。这与现代汉语中的情况不同,现代汉语中的名词要跟介词组成介词结构才能去修饰动词作状语。可以说,名词作状语在功能上就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介词结构。因此,我们在语译时一般都要在这个名词状语的词汇意义前配以适当的介词,从而把它变成一个介词结构状语。如:①夫以秦王之威,而相如廷叱之。(《廉颇蔺相如列传》)名词“廷”(朝廷),直接修饰动词,“叱”(叱责)作状语,表示“叱”的处所;“廷叱”可译作“在朝廷叱责”。②王子皇孙,辞楼下殿,辇来于秦。(《阿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