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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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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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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问题逐渐得到学术界的关注。本文旨在通过梳理关于有偿家教的文献,对有偿家教的历史、现状、成因、利弊等方面研究作以综述和评析,从而为更深入的研究作铺垫。  相似文献   

3.
杨旭 《山东教育科研》2010,(8):11-12,18
《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国务院办公厅[2008]13号文件也明确规定: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但现实中,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在职教师.在一定范围存在从事有偿家教现象。  相似文献   

4.
许多地方出台了禁止中小学教师做“有偿家教”的政策。“有偿家教”究究竟“该禁”还是“该放”.莫衷一是。中小学教师做“有偿家教”有其合理性。但必须加强管理。中小学教师做“有偿家教”,与其职业特殊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劳动的“全时空性”和“因时空性”,劳动主体与工具的同一性和劳动作用对象的极大差异性。“有偿家教”是教师在业余时间从事的劳动,我们不能把“业余”和“有偿”对立起来。特别是教师并非“圣人”,公众以观光客心态要求教师是不正常的,也是对教师的不公。  相似文献   

5.
从表面上看,有偿家教满足了一些学生补缺补差需求,也让囊中羞涩的教师增加一点“外快”,你情我愿,合情合理。但透过现象看其背后存在的问题,就不能等闲视之了。  相似文献   

6.
教师有偿家教,是指中小学教师利用业余时间以各种方式给学生补课、辅导,从而获得报酬和利益的行为。当前,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已经很是流行,家教的方式也多种多样,除了在家里收带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辅导之外,还有多种形式,如在外租房,进行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7.
教师有偿家教的背景思考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损坏了人民教师形象,玷污了教育行业的纯洁性,在一定程度上,给教育事业带来了危害。本文通过分析有偿家教产生的背景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与措施。  相似文献   

8.
教师有偿家教的价值判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似文献   

9.
教育部门三令五申禁止教师有偿家教。然而,现实中仍有极少数教师把它当成耳旁风,经不住诱惑,见钱眼开,竞把“副业”当“主业”。  相似文献   

10.
教师有偿家教的背景思考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偿家教在社会上形成、发展已有几年。尽管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严禁有偿家教,但现实中,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相反,有些地方,特别是城镇地区,有偿家教现象还呈愈演愈烈之势。明的、暗的;长的、短的;白天的、晚上的;家里的、家外的;个体的、集体的;形式多样、应有尽有。有偿家教从何而来?为什么有禁不止?笔者通过追根溯源,发现了问题,找到了答案,  相似文献   

11.
有偿家教的立法规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特定行业从业人员的兼职进行一定限制,符合宪法保障人权的精神规定,也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社会角色定位,教师的使命是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的素质。教师按其工作单位的性质,可分为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立法应禁止公办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  相似文献   

12.
岳建军 《教育科学》2012,28(2):37-40
是否应该立法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最近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许多地方纷纷采取立法手段禁止这一行为。本文认为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不能够简单的用立法手段予以禁止,而应当对其加以必要的约束和限制,并对于规范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3.
闻之 《教育》2008,(8):5-5
目前,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现象屡禁不止,原因何在?这是一个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偿家教需要标本兼治,板子不能只打在教师身上。  相似文献   

14.
家教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学生的学习弱项,从而全面提高学习成绩。但近日,记者在长沙多所初、高中学校采访时发现,一些教师争相做有偿家教,甚至出现一些强制家教现象。  相似文献   

15.
16.
王志 《成才之路》2009,(33):I0011-I0011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面向社会公布《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公开征求各界意见。其中,“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规定引起热议。  相似文献   

17.
昆曲 《甘肃教育》2011,(17):16-16
教师业余时间从事家教是个老话题,众说纷纭。大部分人持“鄙视”态度,认为有违师德,有辱师名,应严加禁止。但笔者认为,对教师“非工作日期间”从事有偿业务活动的行为,应认真分析,理性看待。若一味指责,大施语言暴力,则于事无补,只增烦恼罢了!  相似文献   

18.
“在极少数教师身上存在一种情况,就是上课该讲的内容可能不讲,要放到课后有偿家教的时候去讲。甚至于有极个别老师利用职务之便组织学生去进行有偿家教,以此来谋取一些利益。”2009年10月26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在例行发布会上向记者表示.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牟取私利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教育部对此态度非常鲜明.  相似文献   

19.
日前,岳阳市教育局出台《岳阳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行为的规定》,坚决叫停教师有偿家教。针对以往个别教师在双休日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有偿补课、有偿办班等职业行为,该市教育局作出规定,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有偿补课、有偿办班等活动,情节严重者予以记大过、开除留用、开除公职等处分。同时,还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  相似文献   

20.
有偿家教是当前教育领域的一个热点和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焦点,也是教师管理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对此,是明令禁止?还是引导规范?有待于立足现实,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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