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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秦朝实行授田制,按顷计征田税。刘邦下诏“复故爵田宅”,完全继承了秦朝的土地制度和税收方式。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表明西汉亩积是二百四十之亩,严格执行按名籍授田的制度,授田标准是每夫一顷,军功爵增加授田;刍、稿税按顷征收,数量和秦相同,但西汉是实物和货币并举而以实物为主;谷物和刍、稿是田税的不同表现形态,都是田税的构成部分,田税按顷征收不容置疑,这也是汉初农民迅速破产的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2.
战国国家授田及土地私有制在云梦秦简发现以后一直是关于先秦土地制度的热点,史学界对此作过相当多的讨论,对授田的普遍性与土地私有的认识也存在较大分歧。本文对战国国家授田和土地私有问题进行讨论,希望提供一些关于授田和土地买卖存在的新参考。  相似文献   

3.
福建人民政府失败的主要原因是:政策失误、缺乏一个强有力的领导集团以及财政枯竭  相似文献   

4.
本文通过进一步发掘有关史料,论证了战国时期封建国家授田制虽然长期占据着支配地位,但土地私有制也在较普遍地发生与成长。战国晚期授田制已难以为继,从而在秦代正式确立了土地私有制的主导地位。  相似文献   

5.
后金统治者进入辽沈地区之后,将该地区原明朝的军屯额田、官僚地主的荒弃地亩以及普通汉族人民的土地按每丁6日分配给满洲贵族、八旗兵丁以及归降的汉族官僚地主和一般民众,史称“计丁授田”。计丁授田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后金的政权建设,维护了满洲贵族及八旗官兵的政治、经济利益与特权地位(满洲贵族与八旗官兵可根据其占有的壮丁即奴隶数额多占土地),加强了对汉族官僚地主和一般民众的控制,并对后金乃至整个清朝前期农业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产生了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6.
秦汉土地所有制的性质,学者们多有争议,有的说基本国有制,有的说基本私有制。本文从考察秦汉的“名田”、“受田”、“公田”、“私田”等涵义入手,希望能有助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据史料记载,秦汉实行着名田制度。《史记·商君列传》说:“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这是商鞅变法的内容之一。什么是“名田宅”?“名田宅”,就是按照爵位的等级分配给数量不等的耕地与宅地。名田、授田、分田本来是一回事。授田与分田这两个概念很明白,唯“名田”之“名”的由来尚需考察。《商君书·境内》有云:“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商君书·徕民》又说当时的三晋,“土狭而民众”,土地不够分配,于是规定不让“上无通名,下无田宅”的商人和高利贷者登记户口,因而不给他们分配土地。把这两处记  相似文献   

7.
论战国时期的国家授田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战国时期,土地为诸侯国国家所有。所谓“国家授田制”,就是各国把国有的土地,除留一部分国营外,其余均以两种不同的方式分配出去。一种是以份地的形式授予平民和奴隶使用,一种是以军功赏田的方式赏给新贵族占有。关于国家授田制的问题,近年来已有同志论及,但意见歧出。有奴隶制说,有封建制说,我则是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说,而且是把它当作一个独特的社会发展阶段来看待的。下面就从国家授田制的由来、特征和社会性质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8.
通过对岳麓书院藏秦简《数》和里耶秦简有关田租类简文的分析可知,秦代存在着"舆田"、"税田"两类不同的土地占有形态,其经营方式和租税率也各不相同。张家山汉简《算数书》所载田租问题中,"并租"、"税田"、"租误券"题名反映的应是国家公田即税田的田租,其所产出全部上交;"取程"、"耗租"两题名反映的是国家授田即舆田的亩产量,并按一定税率缴纳田租。这同时反映出了汉初继承了秦代的土地制度。  相似文献   

9.
战国时期各国实行授田制,但田税并非以顷为单位计征,秦朝基本土地制度是私有制,不是授田制。汉代“名田制”是土地私有制,不是授田制,其田税以亩为单位,而不是以顷为单位计征。臧文从剥削率角度比较“什一而籍”和“三十税一”的大小,曲解了文学的原义,把“顷亩”解释为“百亩”,在词倒和词义上都是不能成立的。臧文对凤凰山汉简、汉代公田的理解和所谓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分割的征税办法的假设,都缺乏史实根据,是明显的错误。  相似文献   

10.
唐代均田制实行情况问题,自五十年代起,已探讨了数十年。近年学者在深入研究敦煌、吐鲁番文书的基础上认识到:“田令关于民户土地收授的规定,不是要按期收授所有民户的土地。户籍登记的民户土地普遍不足法定限额,故不论永业田还是口分田基本上是户内继承,很少还公的可能。地方官府每年实际收回的土地,主要是户绝田、逃死户田和少数无力耕种、不能承担赋税的民户的还公田。这些自动还公的土地,不仅有口分田,也有永业田。地方官府将这些土地改授请地民户时,又确定了本地的请授田标准,即当地应授田人平  相似文献   

11.
本文认为,《井冈山土地法》最早将中共土地政策和农民土地斗争经验定型为土地法规;在《井冈山土地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兴国土地法》和《修订〈土地暂行法〉》,修正了《井冈山土地法》的“三个原则错误”;《井冈山土地法》既标志着封建土地法制的开始崩溃,亦标志着新民主主义土地法制的开始建立,因而开创了中国土地法制史的新纪元。  相似文献   

12.
近读施光明同志《释曹魏屯田制中的“分田之术”》一文,得到一些启发。但他关于曹魏“分田之术”就是将土地以份地形式分授给农民屯垦的授田之法的论点,我却不敢苟同,特抒己见以就教于施光明同志。“分田之术”一语见于《三国志》卷十六《任峻传》注引《魏武故事》所载“加枣祗子处中封爵并祀祗令”(下引此令文不另注)。施光明同志是以自然科学研究中推理、求证的方法,从五个方面来证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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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教发厅函〔2023〕1号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现将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新设的专科层次高等学校备案名单予以公布。专此函告。附件: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设置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  相似文献   

14.
西北五省区土地违法案件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对《土地法》的宣传力度不够;经济利益的驱动;土地管理部门职能松懈。有效降低西北五省区土地违法案件,应加大土地预警宣传和查处力度,加强民法保护意识,规范地方土地政策;明确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国家土地督察法律法规体系。  相似文献   

15.
热点传真     
《宁夏教育》2012,(11):4-4
国务院颁布《教育督导条例》 国务院发布第624号令,《教育督导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教育督导条例》分为总则、督学、督导的实施、法律责任、附则五章,共二十七条。《条例〉指出,教育督导的内容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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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发布第624号令,《教育督导条例》已经8月29日国务院第2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教育督导条例》分为总则、督学、督导的实施、法律责任、附则五章,共二十七条。《条例》指出,教育督导的内容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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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教师法》贯彻实施的督导北京密云县人民政府督学室王自光自1994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已经开始贯彻实施了。作为县级人民政府督学室,担负着对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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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暴雨资料图集》和《福建省气候影响评价》的有关暴雨、洪涝灾情记录,分析得出福建洪涝灾害具有频率高,强度大;时间集中,群发性强;连锁反应显著;灾情重,地区差异明显等特点,并从自然和人为两方面分析福建洪涝灾害形成的背景原因,同时提出相应的减灾对策。  相似文献   

19.
巴金笔下的"F地"即福建,具体地说是闽南地区一带。20世纪30年代巴金4次走进福建的闽南地区,尽管停留的时间不长,但这块土地却给巴金留下美好的回忆和深切的依恋。巴金借助小说形式,于《新生》《雷》《电》《星》《春天里的秋天》等作品里讲述了"F地"的英雄战歌和青春故事,表达了他对那些"为着理想而牺牲个人的一切"的安那其主义者的同情和赞赏,也表达了他对普通人生命状态的关注。有关"F地"的创作,具有典型的巴金创作特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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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秋冬,蒋光鼐、蔡廷锴、陈铭枢等十九路军将领响应中国共产党关于"在三条件下与全国各军队共同抗日"的号召,派代表与苏维埃政府和工农红军签订了《反日反蒋初步协定》(又称《抗日作战协定》),使十九路军成为第一个与红军实现三条件下合作抗日反蒋的国民党军队,为十九路军的历史增添了光荣的一章;随即,他们又联合国民党中李济深、陈友仁等一部分主张抗日反蒋的势力,在福州成立了"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通称"福建人民政府").在福建人民政府期间,他们又多次派代表与苏维埃政府和红军谈判.对这段有意义的历史,过去涉及甚少、叙述欠详.近年来,我们查阅了一些史料,访问了一些老同志,现将我们了解的福建事变期间,十九路军与红军的几次谈判情况作一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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