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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把曹魏屯田与西晋占田比较,认为曹魏屯田废除的原因是:政治上为西晋统治者立国;经济上为发展生产所进行的一次土地制度的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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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曹魏屯田赫连玉芳屯田并非从三国开始,早在秦汉已经出现,但那时的屯田主要局限在西北边境,只有军屯,规模小。三国时,屯田规模要大得多,不仅有军屯,而且还开始有民屯,屯田成了曹魏时期土地制度中很突出的特点。下面就曹魏屯田的有关问题略作述论。一、曹魏实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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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屯田是曹魏政权应时的经济举措,实为军事政治目的服务,基本实现了兴办初衷。曹氏所推行的"分田之术"代表了田租制度的演进,使曹魏屯田深具历史地理意义。以曹魏对屯田制的选择及租佃机制的演进为视角,透过文献分析,曹魏屯田的相关经济地理问题更为明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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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屯田是曹魏政治、经济、军事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曹魏屯田的规模大,不同地区均设置有农官进行专门的管理.郡级屯田农官设置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内郡地区设一位或者两位专职典农;内郡地方官员代领或兼领屯田;部分边境地区,将军代领屯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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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曹魏西晋军屯是否存在两种类型,史学界看法并不一致,我同意有两种类型,但对具体情况的理解尚有不尽一致的地方,现提出来参加讨论. 在汉末军阀混战期间,曹操高人一筹,推行屯田以解决军粮问题,于建安元年(196年)开始实行民屯,以后逐步推广,到曹魏后期有些衰落,西晋建国后正式废除.与民屯开始的时间差不多同时,军屯也开始了,曹魏前期军屯的规模并不大,到曹魏后期有了发展,并一直延续到西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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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时期民众屯田上实行的“分田之术”,历来治史者均据有关记载理解为地租计征形式。施光明同志在《释曹魏屯田制中的“分田”术》一文中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分田之术乃“土地还授之法”,“内容也就是确定国家分授给每个屯田的屯田数”。读过此文,虽感文中新颖之处不少,但其基本观点却不敢苟同,便写了篇千余字的短文略抒己见。随后,施光明同志又撰《再论曹魏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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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曹魏政权在河西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屯田开发,屯田必须有水利的的保障才能发展,因此,河西地区的农田水利也就伴随着屯田在这一地区的推广而发展起来。可以说汉魏河西地区的屯田与农田水利是相辅相成、互为表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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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的民屯制度是以许下屯田为试点,取得经验以后,才逐渐推广到其它地区的。曹魏筹建这个屯田基地的情况,在《三国志》卷一六《任峻传》注引《魏武故事》中有约略的记载:  相似文献   

9.
曹魏屯田制度是我国中古社会中的三大田制之一,历代以来,不少学者对屯田制度进行了考证、研究,成果甚丰。然而,由于史料的缺乏,致使有些问题至今仍然模糊不清,屯田制度中的土地授受之法就是其中之一。笔者曾在《释曹魏屯田制中的“分田之术”》一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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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曹魏屯田     
在中国屯田史上,曹魏屯田规模之大,剥削之酷,对社会及历史影响之深,可以说是空前绝后,历来是学术界研究的重大课题。论述文章很多,分歧也较大。屯田始于西汉武皇开边,利用戍卒、弛刑徒在国疆边缘地带屯垦,生产边防用粮,节省军费运输开支。历代电田无不与国防与用兵相联系。三国时魏、吴,蜀三家都进行屯田,在对崎的沿边地带,如曹魏之于淮南、淮北、陇右,吴之于长江中、下游,蜀之于汉中,则为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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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据不完全统计,从1984年1月至今,发表于全国报刊上的文章近八百篇,出版著作十多种。是建国以来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最佳时期。社会经济史的研究近年来发表了不少立论新颖的文章。郑欣《曹魏屯田制纵横谈》一文指出,曹魏屯田制是农奴性的封建国有土地制度。大量流民变成屯田客,防止了地方豪强势力的膨胀,并在一定程度上堵塞了农民逆变为奴婢之路。黎虎认为,曹魏屯田对支援战争、安置流民等方面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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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屯田区的分布与水系关系密切,各个屯田区基本上分布在水路沿线,这既是农田水利的统一,也是军粮运输的要求。为了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水路运输军粮,曹魏政府在前人的基础上大力兴修河渠,专设官职加强对河渠的管理,力图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水路运输系统,以加强军粮的后勤保障,满足战争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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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对历代兴亡有着深入的研究和独特的认识。他结合历史事实全面分析了东汉末年曹氏集团崛起的原因,即迎天子于危亡之中、屯田、推心以待智谋之士、扼制宦官与外戚的势力,并认为势均力敌是三国鼎立局面形成的条件。王夫之还从制度之弊、择嗣之失、用人之失、风尚之失四个方面深刻分析了曹魏灭亡的深层原因。王夫之在曹魏兴亡的分析上思路独特、认识深刻,对于深化三国历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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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田制是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史上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是中国封建政府集中人力、物力,在国有土地耕田种地、发展生产的一项措施,始于西汉,终于清朝,其中以三国时期的曹魏、明代的洪武、永乐时期规模较大,本文拟就曹魏屯田作一粗浅的分析,不当之处,请批评批正。 (一) 东汉后期以来,豪强地主疯狂兼并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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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屯田的历史背景迥然不同于西汉王朝,与西汉屯田有很大的差别。其目的是直接为统一战争服务的,是建立在为军队取得最多的粮食而对屯四兵和屯田客严格控制基础上的一种集体耕种的生产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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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是调和统治阶级和底层民众关系的一种重要手段,在此政策上曹魏秉承汉风,并有所发展,曹魏的社会保障是以政府行为为主的官民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主要通过社会优抚、赈济蠲免、政府赏赐、屯田政策的积极效果以及宗族互助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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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土地国有制的屯田制是建安以来具有曹魏时代特色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对曹魏政权的立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但是恢复私有小农经济仍然是曹魏政权施政的主导方向。西晋占田制是曹魏屯田制瓦解的必然结果和法律确认。占田法就是课田法。西晋政权在确立私有小农经济的同时,对地主庄园经济也给以法律上的承认。重获生机的私有小农经济,在摆脱屯田制度压抑的同时,又立刻面临着封建庄园经济的蚕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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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界凡研究中国古代封建屯田制度,多言刘汉、曹魏、李唐和朱明清朝,绝少注意赵宋时期。本文就北来前期的电田,从其产生的原因。状况、制度、性质及后果作出了初步的探讨,这对我们全面地认识或评价中国封建社会的屯田制度,是非常有意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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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立国后,司马氏仍继续经营着曹魏遗留下来的军屯。据《晋书·百官志》载,晋中央设有屯田尚书、屯田郎。地方上也置有主管军屯事务之官,如“荆州又置监佃督一人”。督促军将经营军屯生产,满足军需。早在泰始五年(公元269年)晋室以羊祜为卫将军、荆州都督,镇守襄阳战略要地,就在襄阳“屯田八百余顷”,结果“大获其利”,收获了不少粮食。当时,灭吴、统一全国之事已提到日程上来。在准备灭吴期间,需要把屯田士兵从军屯土地上抽调出来,编入作战部队进行军事训练,但晋武帝仍不忘屯田,诏令官奴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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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时期的屯田与营田,究竟有无区别?这是史学界长期以来存在争议的问题。目前比较典型的有两种见解,一种可以殷崇浩同志《浅叙唐代营田户》一文(下简称殷文)为代表,认为:“营田是与屯田基本相同的公田经营法。”另一种则如李清凌同志《关于宋代营田的几个问题》一文(下简称李文)所表述:“营田从屯田中逐渐分离出来,形成了各自的实行范围、目的和组织形式上的特点。”很显然,上述见解都是从土地经营方式的角度来考察屯田与营田的异同的;事实上,绝大多数论者都是如此。笔者试图换一个角度来研究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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