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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和方法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建立一支有足够数量的、合格而稳定的师资队伍,是实行义务教育、提高基础教育水平的根本大计。”“要争取在五年或者更长一点的时间内使绝大多数教师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在此之后,只有具备合格学历或有考核合格证书的,才能担任教师。”中小学教师的学历、教学能力及在职培训问题,是当前各级教育领导机关和广大师生都非常关心的问题。我国现有的初中教师中,学历合格者仅占23.4%,高中教师中学历合格者仅占30.8%。怎样使其余的学历不合格的教师经过各种培训和进修成为合格教师?学历和教学能力之间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学历不合格的教师对在职进修有什么想法、要求和苦恼?怎样去评价一个教师的能力合格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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