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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李士林 《编辑之友》2021,(10):94-100
融媒体发展视域下,传统与新兴出版者的统合虽有利于实行一体化管理,却导致两者私权信息审查责任方面的割裂,表现为网络传播者被纳入网络出版者范畴,出版物范围扩展至网文等网络传播形式,私权内容审查责任与已建立的网络管理体系存在冲突.导致两者割裂的制度根源,在于出版者负担事先私权信息审查责任,而网络传播者承担事后的发现和移除责任,因而统合新旧出版者制度时,应遵循区分原则,并依传播信息内容的不同,由网络出版者承担分层责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据网络出版者业务类型,进一步规范网络出版者牌照申领.  相似文献   
12.
商标工具论从社会意义出发宏观兼益了商标权人、消费者和市场竞争者之间的利益;商标符号学从权利配置角度微观解析了驰名商标的本质。商标工具论、商标符号学可用于驰名商标的个案效力制度正当性剖析。根植于相关公众,配置被动排他权才是驰名商标制度本相,应以此矫正理论与实践中缺少认知、行政擅权、过度扩张问题,孵育成熟商标文化。  相似文献   
13.
狭义的装帧设计概念仅限于可能构成作品的封面、封底、扉页等创作性设计部分.从法律意义上看,装帧设计与版式设计存在的差异突出表现为:版式设计是通过作品最终呈现给读者的视觉观感体现的,其需要凭借作品表达其设计思想.脱离开所编辑的作品,则无法明确其编辑方式.而装帧设计表现出来的主要是设计作品,它可以外在于所出版的内容,独立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由于装帧设计的功能性和实用性,予以著作权法的保护是不够的,需要通过解构装帧设计的元素,提供商标法的保护,也可根据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的认定,提供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4.
行政规范确认了网络信息服务机构可以成为网络出版机构,但并没有明确网络出版权的性质.与传统的出版权不同,网络出版权更接近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但并非完全相同.从必要性、正当性和合规性视角审视,网络出版权应当是独立的私权.考虑到因传统出版与网络传播由不同主体享有所导致的利益冲突,可以把传统出版权与网络出版权统一为出版者专有出版权,但是应当保留作者选择发行环境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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