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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利嫦 《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4):50-55
随着统治势力的加强,清统治者着力开拓的“苗疆”主体,相对于明来说,向西南腹地推进更深,苗疆主体在明为湖南湘西,而在清,主体所指越过湖南湘西,延伸至贵州。清王朝在苗疆大力发展义学,其目的一是“振兴文教”,实行基础教育,使苗疆地区与中原“一道同风”,推行所谓的“教化”政策;二是开科举之门,准予苗疆士子、苗生“一体应试”,并利用“田字号”边额制度,保证一定名额的苗族知识精英层进入中原王朝的官僚系统,借此沟通苗疆与整个国家管理体制的联系,加强对西南腹地的经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