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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以声音,明以训释——读黄侃《经传释词》批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毛毓松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4)
湖南岳麓书社一九八四年出版的《经传释词》,在其天头上刊布了黄侃先生的批语。黄先生精通音韵训诂,著有《音略》、《声韵略说》、《声韵通例》、《说文略说》等重要著作。《经传释词》上的批语,是黄先生音韵训诂理论的具体运用,也是对《经传释词》所作的研究。这些批语,除了补证王引之原著之外,也对王说持有异议,表明了他自己独到的看法,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现就黄先生批语中所揭示出来的问题,归纳为几个方面,分别论述。 一、以声为纲,辨明本字与借字 古书中颇多假借字,虚字尤多假借。黄先生在《说文略说·论六书起原及次第》中说,上古之时,“文不足用”,“故知假借之法行于太初,依其理以造形声之字,而假借之用益大。是故形声之字,其偏之声,有义可言者,近于会意,即无义可言者,亦莫不由于假借。”一般说来,既有借字,便应有本字,因此黄先生极重本字与借字的区分,他在《与人论治小学书》中谈到这一点,又专门撰有《求本字捷术》一文,阐明了寻求本字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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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毓松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9(1):80-87
长期以来,对传统训诂方法的研究一般多注重“以形索义”、“因声求义”等训诂方法,而对“因求义”较少论及。其实,“因求义”是历代训诂家常用的一种重要训诂方法,它注重在具体语言环境中来区分与确定词义。段玉裁在《说解字注》中多次提到这种训诂方法,认为它在区别本义、引申义、假借义以及同义词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对段注中有关“因求义”的大量语言事实与以《说》释义与《诗经》毛传为代表的训诂材料进行对比研究,可以看出“因求义”有其特定的理论依据和判别方法。 相似文献
13.
论《诗经》句中的“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毛毓松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1)
《诗经》句中的“其”有三种用法。一是作指示代词,二是作有语法意义的虚词,三是作无义的衬音字。 相似文献
14.
毛毓松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3)
目前所通行的古代汉语教科书和有关古汉语的著作,在谈到作为第三人称代词“其”和“之”的用法时,有一种所谓“活用”为第一、第二人称的说法。有些书虽未言“活用”一词,但若“有时候可用作第一、第二人称”云云,实际上也是一种“活用”说。如下列几种书就是这样说的:“‘之’和‘其’虽然同属第三人称,但是可以灵活运用;有时候是说话人本人自称,有时候是指对话人。” (王力主编《古代汉语》修订本第一册。但最近出版的由王力校订、郭锡良等编写的《古代汉语》上册已无“活用”之说)“‘之’‘其’虽属第三人称但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可活用为第一第二人称。”(朱星主编《古代汉语》下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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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典"这个词,最早见于《汉书》,其中的"元典"是指上古的典籍律历,以及其中所含藏的思想观念,即大善、最高层次的善德。历史上每一部伟大的文化元典,同时也是蕴含着最高善德的经典;它既有深刻而广阔的原创性意蕴,又在某一文明民族的历史上长期发挥精神支 相似文献
16.
毛毓松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82-87
西汉毛亨《毛诗诂训传》有很高的训诂价值。《毛传》保留了不少先秦古汉语中词的本义用法。《段注》引用《毛传》求证许书本义,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同时,《段注》对由词的本义引申出来的引申义及在古代经典使用的假借义,也以《毛传》为例作了有益的探讨与阐述。 相似文献